分享

首度呕心总结:书画家遗产继承纠纷裁判案例8则|家法

 半刀博客 2017-08-05

书画无价诚可贵,亲情难得价更高。为了避免书画名家的身后纠纷,本文分类整理了八则书画家遗产纠纷或遗产中包含书画作品的继承案例,愿为书画大师传承无忧提供法商智慧的支撑。


——小佳说


作者:桂芳芳,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思漫、翟珮玉,华东政法大学学生

来源:佳和家事(lawyer6666)



国画大师许麟庐遗产继承案历时四年,如今虽迎来了终审判决但纠纷随着再审的提起而并未终止。艺术名家赵无极、王己千、娄师白等人也如许麟庐一般身后风波不断,令人唏嘘。


书画无价诚可贵,亲情难得价更高。为了避免书画名家的身后纠纷,本文分类整理了八则书画家遗产纠纷或遗产中包含书画作品的继承案例,愿为书画大师传承无忧提供法商智慧的支撑。

 

一、有效遗嘱效力优先


1
许×1等与许×5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


案号】(2016)京民终305号

 

案件评析】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处理应按遗嘱处理。但遗嘱尤其是自书遗嘱的效力之争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


案件概述】许德麟、王×为夫妻,共生育八个子女,即许×3、许美、许×7、许×6、许嫦、许×4、许×1、许×5。许德麟于2011年8月9日去世。许德麟生前为著名的国画家、书法家、书画鉴赏家,收藏了大量名人字画,其中以齐白石的画作居多。


2010年9月2日,许德麟亲笔写下遗嘱,将全部遗产均留给妻子王×所有。根据该遗嘱,许德麟去世后,其所有的文物、字画和财产,均应归王×所有。上诉人许×1、许×2、许×3对遗嘱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王×向法院提交的遗嘱系伪造。并且认为,一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许德麟的遗嘱是否真实有效。王×所提交遗嘱属自书遗嘱,遗嘱内容系许德麟明确表示将其财产全部交由王×所有。表述内容清楚完整,并由许德麟亲笔书写并签名及注明书写日期,故王×所提交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如无相反证据,应认定遗嘱合法有效。


二审法院认为,许×1、许×3和许×2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许德麟作品)


二、未立遗嘱或遗嘱无效,


适用法定继承


2
钟某甲等诉吕某法定继承纠纷案


案号】(2014)桂民申字第454号

 

案件评析】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案件概述】被继承人钟镇静及其配偶吕某的共有物有字画3幅(画家蒋鸿飞80年代作品)等。申请再审人钟某甲主张:本案的被继承人钟镇静与吕某结婚前,还有过一段婚史,因此而认为一审判决未准确查实法定的继承人,遗漏当事人。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吕某及其两个女儿钟某乙、钟某丙没有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缺乏证据证明。

 

法院判决】二审法院根据上诉人钟某甲的申请,到桂林市委组织部调查了被继承人钟镇静婚姻及其子女情况,被继承人钟镇静婚姻及其子女情况与一审法院查明的情况一致。因此,钟某甲主张遗漏法定继承人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被申请人吕某在原审提供的2008年6月5日的《遗嘱》,从形式上不符合我国《继承法》代书遗嘱的规定,是无效遗嘱;被申请人吕某提供的2005年3月1日《遗嘱》,系复印件,经鉴定,遗嘱人“钟镇静”的签名与钟镇静样本同名签名不是同一人所写,不符合遗嘱成立的形式要件,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原审法院认定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并无不当。驳回钟某甲的再审申请。


3
徐某某等诉滕×法定继承纠纷案


【案号】(2012)朝民初字第26732号


【案件评析】被继承人未立遗嘱的,依据法定法定继承处理。违反遗产妥善保管义务的继承人,法院酌情判定其继承份额减少


【案件概述】徐德之、徐×2、王×共同诉称:被继承人徐邦达为我国著名书画鉴定家、书画家,生前曾任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在我国书画界享有盛誉。2012年2月23日,徐邦达逝世。徐邦达与前妻陈斐云育有两子一女,即长子徐×2、次子徐德之、女儿徐詠之。王×之母徐詠之先于其父徐邦达去世,王×是徐詠之的唯一女儿。徐邦达与被告滕×再婚,双方未再生育子女,滕×婚前所生育子女均已成年。


自2011年起,徐邦达的作品和珍藏的多幅艺术品在各大拍卖会上成交。拍卖所得及字画、房产等徐邦达的财产均由滕×保管,包括两次拍卖所得约为1.7亿元人民币,几处房产价值约3000万元人民币均由滕×所控制。滕×与保利公司取消拍卖交易后,保利公司将9幅画作退给滕×,该9幅画作应由滕×持有。


诉讼中,徐某某、徐×2、王×称滕×存在隐匿、转移遗产的行为,主张滕×不分遗产;滕×称徐某某、徐×2、王×未对徐邦达尽到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徐×2、徐某某、王×、滕×均为徐邦达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其中王×为其母徐詠之的代位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徐邦达的遗产。

滕×违反妥善保管遗产的法定义务,客观上造成了房屋中遗产份额价值的降低,因此,本院酌情减少滕×对房屋中遗产的继承份额。


法院判决几处房产及徐邦达名下的银行存款均归被告滕×所有,被告滕×分别给付原告徐某某、原告徐×2、原告王×房屋补偿款和存款补偿款以及拍卖款补偿款。确认徐邦达所作或收藏的九幅画作归原告徐德之、原告徐×2、原告王×、被告滕×共有,其中被告滕×享有八分之五的份额,原告徐德之、原告徐×2、原告王×各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驳回原告徐德之、原告徐×2、原告王×其他的诉讼请求。


(徐邦达作品)



三、字画书稿收藏等属动产,


易转移难举证,价值也难以评估


4
周某甲、周某丙等与周某乙继承纠纷案件

 

案号】(2014)西中民一终字第01389号

 

案件评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也体现了书画家继承案件中书画易转移且不易举证等特点。

 

案件概述】周某己育有子周某甲、周某乙等。周某己生前长期任北关老年书画学会会长,多年任三秦书画报总编,是著名书画家,书画作品颇多,国内书画大赛及展览屡屡获奖,报刊多有作品、著述刊登。


其去世后,其子周某甲称父亲的遗嘱中写道其去世后所有浮财、字画、书稿、文房用品、书籍、画册、印鉴、收藏等遗产遗物及其个人物品由周某乙继承。现父亲的遗产被周某乙侵占,周某甲要求周某乙交出应由其继承的份额。


周某乙辩称,已对父母遗产依法分割,原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现终审调解书已经生效,周某乙没见到周某己的字画、画册,也未见过周某甲的任何东西,只有破桌子、烂板凳,自制家具。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周某甲主张周某乙手中还有被继承人周某己的现金67687.55元及周某己的所有浮财、字画、书稿、文房用品、书籍、画册、印鉴、收藏等未予分割要求依法继承,但周某甲并未提供确实充分之证据证明其所称周某己的未分割的现金67687.55元及未分割的所有浮财、字画、书稿、文房用品、书籍、画册、印鉴、收藏等遗产存在并被周某乙占有的事实,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应由周某甲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
陈显曰与陈显铭继承纠纷案


【案号】(2013)宁民辖终字第291号

 

【案件评析】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概述】上诉人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被继承人陈某某先生是中国著名的写意花鸟画家,师从齐白石,其作品受到广泛关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故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认为,本案被继承人陈某某主要遗产为其生前创作美术作品,并保存于南京市鼓楼区马鞍山某号某幢某某某室,该地点属原审法院辖区,故原审法院作为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法院判决】被继承人陈某某虽为著名画家,在书画界亦有较大的影响力,但不属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不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民事案件受理。对上诉人陈某某1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陈大羽作品)


四、书画家身故后著作权保护


6
齐良末、齐秉颐等与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超越世纪图书商贸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号】(2014)和知民初字第0146号

 

案件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第十九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该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在保护期内,出版社经过继承人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不认定为侵权。

 

案件概述】齐白石是近现代中国绘画大师,其继承人齐良末、齐秉颐、齐来欢、齐展仪诉称,被告湖南美术出版社在没有原告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多年来非法出版发行涉案美术作品。被告超越公司对外销售了该涉案作品。对此四原告认为二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涉案作品的著作权。


被告湖南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辩称,第一,被告湖南美术出版社的前身是国家企事业单位,代表国家行使出版发行职能;第二,四原告无证据表明其取得齐白石作品著作的继承权,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第三,四原告提起的诉讼程序不合法;第四,四原告的涉案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第五,被告湖南美术出版社系过了著作权保护期后再次印刷、发行《齐白石全集》,不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齐白石涉案作品自该全集出版时继承人即已知晓,其一直未对出版行为提出异议。且该继承人分十支,每支领取一本涉案样书,其亦没有证据显示在合理期间内就被告湖南美术出版社的出版行为提出异议,故该继承人的上述行为,应认定为默示授权的意思表示。被告的行为,既获得两位继承人的明示授权,又得到了继承人代表的默示授权,且原告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故该出版发行行为不能认定是侵权行为。

 

(齐白石作品)


五、书画家捐赠引起的身后纠纷


7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与郭南生等物权保护纠纷上诉案

 

【案号】(2014)高民终字第03913号

 

【案件评析】书画家作为赠与合同的要约人,其意思表示不仅要真实,还应当具体明确。本案亦体现了书画家作为被继承人的特殊性,多次婚姻,多名子女使得家庭关系复杂,争议点颇多。

 

【案件概述】郭南生等继承人起诉至原审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青基会与李沧明于2010年11月26日签订的《捐赠协议》无效,青基会返还18幅字画。


捐赠人陈勇进与李沧明系夫妻关系。陈勇进于2011年2月9日去世。其生前结婚三次,与第一任妻子董英(结婚及死亡时间不详)育有子女二人:陈玉平、陈玉生。陈玉生与妻子朱香月生前育有子女五人,即陈清格、陈青芝、陈庆忠、陈庆园、陈青素。陈勇进与第二任妻子秦军光约于1949年结婚,秦军光于1977年1月4日去世。陈勇进与秦军光育有子女三人,即郭南生、陈小骝、陈姗姗。陈勇进与第三任妻子李沧明于1979年2月22日登记结婚,未生育子女,李沧明收养一女李展。


青基会辩称:早在2006年12月9日,陈勇进、李沧明夫妇就订立了《关于家庭财产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将部分字画捐赠给慈善机构。


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陈勇进虽表示过捐赠22幅字画的意愿,但并未指明具体捐赠字画的名称,即最终捐赠的18幅字画并非由陈勇进本人确定。

 

【法院判决】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捐赠协议》的效力及18幅字画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因《捐赠协议》中确定的18幅字画缺乏陈勇进的具体明确的意思表示,现陈勇进子女及李沧明、李展均不予追认,故《捐赠协议》未生效。陈勇进去世后,所遗全部字画应为陈勇进与三任妻子及子女的共同共有财产。原告作为字画的所有权人,请求返还上述财产,法院应予支持。驳回青基会上诉,维持原判。

 

8
季承与北京大学返还原物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一中院

 

【案件评析】公益性质的捐赠协议成立且合法有效前提下,捐赠不能撤销。

 

【案件概述】季羡林先生曾于2001年7月与北京大学签订一份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将属于季羡林个人所藏的书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经字画以及其他物品捐赠给北京大学。。


季羡林之子季承起诉称季羡林已于2008年的书嘱中表明全权委托季承处理撤销捐赠协议的事宜,据此,主张北京大学返还以上珍贵文物共649件。


北京大学答辩称:季羡林先生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季承提出“返还原物主张”没有依据。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季承作为季羡林先生全权委托的受托人虽然有权利提起本案诉讼,但因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签订的捐赠协议已然成立并合法有效,且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即便季羡林先生本人都不能撤销。

 

 

(季羡林作品)

书画家遗产传承的法商智慧




一、书画家遗产继承案为何备受关注


涉及书画家或遗产中有书画手稿收藏等的遗产继承案,往往较为复杂,且受到较大关注,原因可能有:


1家庭关系往往较为复杂,例如有过多次婚姻,有多名子女。


2遗产价值高、类型多。


3字画、书稿、收藏等易转移难举证,价值难评估,且分割复杂。


4书画家立遗嘱也多为自书遗嘱,常因遗嘱效力引发争议。


5继承人对著作权的保护及维权问题突出。



二、书画家遗产传承的法商智慧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给出如下传承建议:


01


书画家遗孀与子女众多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之时及早订立遗嘱,将自己真实的传承意愿明确表达,并办理公证,保证遗嘱效力。

02


书画家的部分遗产可以通过生前赠与的方式分配给亲人,甚至通过合法有效的捐赠协议捐赠给慈善机构,并指明具体捐赠字画的名称,由本人和继承人予以确定。

03


生前赠与和身后传承相结合,并指定遗嘱执行人。


04


指定遗产保管人,防止书画被转移、藏匿。


05


从艺术发展的角度来说,对于大师级艺术家,可以由家属子女、艺术界专业人士和政府机构三方力量组成对其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专门机构,对遗产进行共同保护。如果将艺术家的遗产保护上升到立法和司法层面,也许是一条正确的出路。

 




书画家遗留下的书画作为特殊的遗产,自然具有不菲的经济价值,但是对其继承人而言还具有无与伦比的纪念意义,同时对社会而言还是宝贵的文化遗产。书画大家们醉心书画的同时,若能提前规划身后事,便能让艺术免受争产大战之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