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案作为中国古典家具中的大器,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地位较高,是中国礼仪文化之邦传承的产物。 在中国的古代,对桌案有著严格的等级划分制度。比如,供桌供案主要应用于敬念仙逝长辈和敬供先人;八仙方桌主要应用于接待重要宾客,例如“请上坐”指的是八仙方桌朝南的左边位子;圆桌主要应用于家人共餐,一家团圆之意。 桌和案在形制上存在本质差异。 四足直抵四角为桌, 四足从双侧缩进一段为案。 精神文化层面,案比桌高级。 从拍案叫绝、方案、文案等衍生词可以看出, 与案相关的都较为高级。拍桌子瞪眼就显得低俗了。 桌最早写作“卓”,有高而直立之意。大约产生于唐朝,一般与凳子或绣墩搭配使用,易于摆放,实用性强。常见的有圆桌、方桌、月牙桌凳等。还有专用桌,如供桌、琴桌、棋桌等。 ◇ 圆桌 一张圆桌常配5个圆凳组成一套。 用以临时待客、家宴宴饮,不用于重要的礼遇接待。 陈设在厅堂正中。 ◇ 方桌 面呈正方形的桌子,规格有大小之分。 结构有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 最典型的式样是“一腿三牙”。 ◇ 月牙桌 由两块半圆板拼成,也叫半圆桌。 合起来似一轮圆月,分开来却像两半月牙。 可靠墙或临窗,分开对称摆放。 ◇ 八仙桌 桌面四边长度相等的方桌,可八人围坐。 除皇帝外,不能用2.95尺和2.99尺两种规格。 常置于正堂朝南,桌后配供案或供桌。 ◇ 画桌 尺寸一般较宽大,便于挥毫泼墨。 为了便于站立书画,不应有抽屉。 ◇ 琴桌 琴桌专为弹琴设置。 有的在桌面下做出能与琴音产生共鸣的音箱。 案的基本形制,有翘头、平头、卷书、架几这四种。人们常用'案牍','案卷','公案'等,表示以案为凭托,办公阅文,著书立说等.欧阳修便有'至哉天下乐,终日在书案'的名句。 ◇ 平头案 案面平直,两端无饰的条案。 常被摆放在靠墙位置,衬托着中央屏风或者罗汉床。 ◇ 翘头案 案面两端有翘起的飞角,故称翘头案。 做法上有夹头榫和插肩榫之分。 雅而尚礼、文不失秀。 ◇ 卷书案 来源于炕案,没有翘头,后发展为书案的一种。 有的同侧桌腿连成一个整体, 也有的是桌面直接向两侧的下方翻卷。 到晚清时期非常受欢迎。 ◇ 架几案 几与案的组合体。 架几和案板可分可合, 拆卸、装配灵活、搬运方便。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予以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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