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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告诉你一个完全不需要努力的人生是怎么样的

 gs老张 2017-08-06

今年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女士逝世200周年。百年之后,这位可与莎士比亚齐名的女作家的经典作品,经由不同版本的影视改编在当代掀起过一阵又一阵的「奥斯汀热」。今天我们推荐一部被认为可能是简·奥斯汀最成熟的作品改编而成的电影——《爱玛》。

作为她生前最后一部面世的小说,它真正的意义也许在于,她在做一个「真空实验」,尽其所能地讨论一种可能性:在一个女性拥有美貌、财产、地位,在排除一切客观条件缺憾的情况下,在绝对自主和自由的人生中,她应该追求和选择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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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的六本著作中,我最偏爱《爱玛》。

年少时的偏爱,是一种懵懂的扬眉吐气。比起其他几本书的女主角,因财产的困窘甚至相貌平凡,非要靠男主的赏识才能走到一个好结局;在这本书里,爱玛明明白白的漂亮,清清楚楚的有钱,光明敞亮不算计也不自卑地展现一段纯粹的爱情。最佳的佐证是,达西先生一万英镑的身家在我脑中清晰可现,而奈特利先生到底身家几何我却答不上来。

以今时今日的眼光看,这其实是现在但凡大火的剧集的必吹因素:反套路。当现在被言情小说及改编戏剧刷腻味的观众回过神来,觉得奥斯汀的小说其实不过是灰姑娘玛丽苏套路的经典版时,在她生前最后一部面世的小说里,她其实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反套路。

在这部被评价为奥斯汀本人最成熟的小说中,女主角爱玛的形象塑造堪称完美:「爱玛·伍德豪斯,漂亮、聪明、富有,还有舒适的家庭和快活的性情,生活中一些最大的幸福,她似乎都齐备了。她在世上过了将近二十一年,很少有什么事情使她痛苦和烦恼过。」在全书一开篇,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爱玛。

尽管在玛丽苏当道的今天,这些优点像不要钱一样被作者和编辑堆砌在女主角身上。但对于简·奥斯汀的女主角来说,这简直太难得了——特别是女主角本来应有的标配——漂亮。

这直接导致了在奥斯汀小说改编的影视中,饰演爱玛的演员理所应当的拥有所有女主角中的最高颜值。作为简·奥斯汀的读者,这实在是让人松了一口气:导演终于能放心大胆地去用漂亮的女演员了。在这点上,不得不说,之前改编奥斯汀小说的导演们都太实诚了。哪怕高超如李安,《理智与情感》都不能让我免于第一眼的失望。而在感受过影视版《曼斯菲尔德庄园》选角惊吓的人,大概都能理解这种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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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点来说,1996年版本中,格温妮丝·帕特洛演的爱玛,实在让人满意。

爱玛的漂亮,是一种整体的感觉。从细节上,格温妮丝没有「褐色的眼睛」,对于「高矮肥瘦适中」来说,她也许太高了。但当时25岁的格温妮丝身上有让人会心一击的感觉。「不单是她的青春气息里有健康的美,而且她的神情里、头脑里和她眼睛的一瞥里都有。」爱玛需要美得聪明,美得优雅,美得从容而不在意。

从原著要求的庄重挺直的姿态来看,很少有人比后来成为优雅代名词的格温妮丝做得更让人过目难忘。这部在电视里放了无数遍的英国电影,就算没有看全的人也会记得:格温妮丝的脖子太美了。那是一种真正的,毫不夸张的像天鹅一般的优美曲线。人们大概会惊讶于一个美国女演员居然能如此与英伦范的优雅所契合,就连英式英语的口音都纯正得毫不出戏。

这种特质,将会在她1998年演的《莎翁情史》中显露得更完全,并且格温妮丝最终凭此片获得了第71届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但在1996年时,这种生动和美更多的是一种与角色契合的自然流露。包括她的成长经历,父亲是电影制片人,母亲布莱思·丹纳是著名的电影演员,从儿时识字起就陪母亲练习台词,金色的童年和优渥生活带来的气质和姿态都与爱玛异曲同工。《爱玛》这部电影成为格温妮丝的成名作也便不足为奇。

但如果只是这样的爱玛,未免也太表面了。在数个版本的爱玛中,格温妮丝最让人难忘的地方在于,即使在她充分展现爱玛的缺点时,也能恰到好处的让人包容和不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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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缺点。如果仅把爱玛当成是奥斯汀为了自己虚荣心创造的完美女性,那看到的东西实在太浅薄了。事实上,没有哪一个她笔下的女主角,受到像爱玛这样苛刻的审视和批判,也没有哪个女主角,会犯下像她这样让人明显的让人反感的错误。

《爱玛》被认为可能是奥斯汀最成熟的作品,我觉得真正的意义在于,她在做一个「真空实验」,尽其所能地讨论一种可能性:在一个女性拥有美貌、财产、地位,在排除一切客观条件缺憾的情况下,在绝对自主和自由的人生中,她应该追求和选择的是什么。

正像凯特尔所评价的:「使《爱玛》产生感人力量的是简·奥斯汀态度背后的感情深度和现实主义,……她以一种一丝不苟,然而又是热情洋溢并具有批判眼光的精确性,检验了她的天地中存在的问题。」凯特尔承认这个天地是狭小的,但重要性不能用题材的大小来衡量。

于是,影片一开头,就能看到爱玛所置身的狭小天地:有时一个人生活的小镇,就是他的整个世界。参加舞会比参加军队给她带来了更多的乐趣。就有这么一个姑娘,她深知在这个世界怎样来生活。

可以说,爱玛的人生,是一个完全不需要努力的人生。不然也不至于在21岁的年纪,空虚到以给人作媒为乐,以至牵错红线之后引发了整个故事的发展。

作为海伯利这个小镇社交食物链顶端的爱玛,被奥斯汀这样审视:爱玛处境的真正不利,其实就在于她有权过于任性,而且对自己的估计往往略微偏高一点。奥斯汀借本书男主角、唯一能指出爱玛缺点的奈特利先生的口说:「我认为她并不为外貌自负。她的自负在另一方面。」

当错误真正发生后,奥斯汀给爱玛的批判极其严厉:「她出于叫人无法忍受的自负,自以为了解每个人的感情秘密;出于不可饶恕的自大,硬要安排每个人的命运。结果证明,她全都做错了。」

爱玛的可贵之处在于,这段批判,其实是她对自己的反省。演员的难度在于,没有像书中那么多台词表现心理活动以取得读者的谅解,而她做的错事,却全在观众眼里。

影片以一种喜剧的方式处理了爱玛的小促狭,这些不完美在英式幽默的节奏下,换得观众的轻松一笑。而在2008年BBC正儿八经拍摄的版本里,足以证明感觉稍有差池,这些行为是多么的容易让人脸红和厌恶。

但真正面对自己错误的爱玛,是坦率,真诚,同时也不失自己的风骨。她反省的真诚让人原谅,但对自己的世界观和原则的坚持,又不会让人觉得有种终于等到她自食其果的幸灾乐祸。这是属于格温妮丝给角色带来的魅力。

这样的爱玛,在表现本片的经典场面之一时,才让人信服:

当哈丽埃特·史密斯问爱玛,想知道爱玛为什么不结婚时,爱玛说:「我不愿意结婚。财产,我不需要;工作,我不需要;地位,我也不需要。我相信,结了婚的女人没有谁在丈夫家能有一半像我在哈特菲尔德这样做主的。我绝对不能指望有哪个男人像我父亲一样疼爱我、重视我、始终把我放在第一位,认为我样样都正确。」

哈丽埃特惊呼:那到头来你会像贝茨小姐那样,成为一个老处女了!

爱玛在这时给出了本片的著名台词:「只有贫穷才使独身可耻。」格温妮斯那种带着聪慧天真的理直气壮,足以让人相信,即使她真的单身到老,那也是出于她对自己命运的看透和把控,而不是命运对她错误的惩罚,她的生活不需要婚姻来变得更好。

这样的爱玛,才能遇到最好的爱情——她决不会因为没有爱情而去改变目前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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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命运更多的可能性,则要在男主角奈特利先生的的视角才能看得到。

如果说,哪个版本的爱玛是最好的尚有争议,1996年版的《爱玛》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原因之一,是它贡献了一个最好的奈特利先生。这个在原著中「一百个人中都找不出一个的绅士」,在影视化之后甚至有超出原著的魅力。在纵向比较中,这个绅士形象在我心目中甚至优于BBC版的达西先生。

1961年出生于英国剑桥的杰瑞米·诺森在扮演奈特利先生时35岁。这个双亲均是剑桥大学的文学教授,早年在伦敦大学主修英文,后在布里斯托尔戏剧学校专修戏剧的演员,让人切实地感到了原著中三十六七岁奈特利先生的魅力,消除了想象中这个角色年老又跛脚的担心。那种教科书般令人心旷神怡的英国绅士风度,在书中需要大量的描写,而在影视作品中他只需要举手投足的风姿就能做到。这是2008年BBC版的奈特利先生就算丢掉拐杖也无法做到的。

35岁的杰瑞米·诺森和25岁的格温妮丝在已有的各个版本中,最大程度地呈现了原著中16岁的年龄差带来的美妙化学反应。相比甜言蜜语,这一对让人们看到的是当爱人以诤友的形式出现,一个最了解你的优点和缺点并不吝指出的人,在精神成长上将带来怎样的帮助。

书中的奈特利先生最让人动容之处,是对爱玛精神上真正的关心。这种关心甚至比父母对孩子无条件的关心要更可贵,毕竟很多父母,只要希望孩子快乐就好了。

但奈特利先生不是的,看着爱玛长大的他了解她的优点,甚至是这优点带来的不足。

「爱玛是家里最聪明的人,因此给宠坏了,她不幸在十岁那年就已经能回答连她十七岁的姐姐都答不上的一些问题。从十二岁起,爱玛就成了家里和你们所有人的女主人了。」面对有天赋但所有才华都不精通的爱玛,他对她原本有更高的期待。

「我已经不再指望爱玛认认真真地读书了。她永远也不会干任何需要刻苦和耐心的事,也不会做任何让幻想屈服于理智的事。」他比任何人都更早看出了爱玛将哈丽埃特作为闺蜜的害处,不在于她想当然的做媒,比起阶级,更关乎头脑:「她自己什么也不懂,却把爱玛看得什么都懂。她百般奉承她,正因为不是故意的,那就更糟。」

何其透彻,何其有幸。

在影片中,在完全没有这些背景交待的情况下,奈特利先生的魅力,集中体现在和爱玛争吵指出她错误的两场戏。

一场戏是得知爱玛怂恿哈丽埃特拒绝了农夫马丁的求婚。原著中没有设置的射箭场景,是影片的最佳改编之一。在和爱玛交替射箭的节奏中,争吵变得有张力:「不管怎么说,一个有理智的男人,是不会娶一个傻瓜老婆的。」他射出一箭,收起弓弦,眼神认真,「记得我的话,爱玛。像你这样乱耍小聪明,还不如傻一点呢。」这是对爱玛洋洋得意的警告,甚至演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

另一场则是爱玛公开嘲笑了贝茨小姐的蠢笨之后,奈特利先生对爱玛的斥责。影片加强了原著中贝茨小姐听懂之后的尴尬和静默,镜头直接切换后带来的力度,「她很可怜,甚至她自出生以来就很可怜,如果她真的这样成为老姑娘的话,她的状况会更糟。你做得很差劲,爱玛。很差。她看着你长大,把你的关心当成是荣誉,而今天,你却揶揄她,嘲笑她,还在很多人面前,别人会照着你的样子来对她的。」

来自男人对女人的指责,要如何才不让人反感?奈特利先生做了最好的表率。有的男人指责女人,会挑剔,会贬低,会比较,会高高在上。但奈特利先生所有的考虑都是从爱玛的角度出发,行为不妥的原因,所带来的后果,以及爱玛需要承担的责任。观众能直接感受到书中爱玛的感受:她一生中,从没在任何情况下感到这样激动、屈辱和伤心过。她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但是——他那一席话说得中肯,那是无法否认的。

从经典场景的改编来看,编剧对关键情节的渲染甚至比原著要强。在格温妮丝和杰瑞米·诺森发挥了一场比原著更精彩的表白戏时,我终于有点理解一些书评对原著的不满:行文太絮叨了,啰啰嗦嗦,东拉西扯,情绪一上来就被打散,消磨了关键台词的感触。而在电影中,相遇的惊喜,试探,误解,缓和,表白,一气呵成,树林中听到表白的格温妮丝的神情从悲伤到难以置信的欢喜,阳光透过树叶在蓝色眼眸中透出的光影,脖颈优美的角度,组成了我印象中她最美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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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部电影也不是全无缺点。

电影主角选用上的出色,反而更加突出了配角的不合适。原著中16岁,「恰好是爱玛喜欢的长相」的哈丽埃特,在电影里显得比爱玛还要大好几岁,并且和美一点沾不上边。这不仅让人对爱玛把她当成闺蜜,并且进行如此不实际的拉郎配感到更加的荒谬和不可理喻,同时还让奈特利先生的判断打了折扣——也许牧师不娶她,并不是因为傻,而是因为不够美呢。同理于牧师的选角,书中长得「俊俏非凡」的牧师埃尔顿先生,在电影中更像是一个负责滑稽角色。爱玛的选择也便没有书中那么强烈的象征意义。

除了选角的原因,电影对配角的性格进行了平面处理,对这些人物丰富的层次进行了弱化,因而人物也便显得单一。原著中人物的可爱与可取之处,奥斯汀对不同女性命运进行的思考,也便没有达到原著应有的深度。

比如文中的这段,「邱吉尔太太和简·菲尔费克斯之间社会地位之悬殊使爱玛感触很深;她们一个是主宰一切,而另一个却是微不足道——她坐在那儿默默思考着妇女命运之不同,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眼睛看着什么地方。」在电影中便完全无力着点。

这部电影最终的奖项也和它的选择相衬,它得到了第69届奥斯卡音乐/喜剧片最佳原创配乐,提名了最佳服装设计。在制作上它可以和一流的电影一较高下,但始终缺少了一点更打动人心的力度。

对于没看过原著的人来说,这大概只是一个轻快好看的爱情喜剧。对于看过原著的人来说,这部电影提供了近乎完美的,最好最般配的爱玛和奈特利先生。(文/简洁)

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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