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撰稿人中永远有你的身影! 本次征文由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旗委、政府、阿拉善左旗文化旅游局、阿拉善左旗文联、阿拉善左旗国资集团联合主办,由《诗刊》、《星星诗刊》、《人民文学》、《十月》、《草原》、《飞天》、《朔方》、《格桑花》等文学刊物主编、编辑及国内有影响的诗人、作家担任评委,面向全国有奖征集原创的优秀散文和诗歌作品,少数民族语言作者可用母语创作,翻译成汉语投稿。 一、征稿内容 凡是以仓央嘉措为主题,以仓央嘉措为抒写对象的诗歌、散文作品均属征稿范畴。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 三、征文体裁 散文、诗歌 四、征文要求 1、参赛作品散文字数限1000—3000字,诗歌作品字数不限。围绕仓央嘉措传奇的一生(尤其是在阿拉善度过的后半生)及他的诗歌(必须是仓央嘉措本人创作的诗歌而不是后人杜撰的诗歌)为创作主题,以诗歌和散文形式进行创作,表达真情实感。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2、文责自负,必须是原创作品,且从未在纸媒体、电子刊及网络发表过的作品。抄袭稿件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作品获奖证书,并在媒体通报。 3、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4、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和电话。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五、奖项设置及评奖方式 1、本次大赛分设诗歌和散文奖(奖项×2);一等奖1名:10000元奖金; 二等奖3名:各3000元奖金;三等奖5名:各2000元奖金;优秀奖10名:各1000元奖金。 2、主办单位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诗评家、刊物主编、编辑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初评和终评两个程序进行严格评选,评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评委作品不参与评奖。 3、 届时将受邀18位获奖者前往阿拉善领奖。行程和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六、投稿方式 请在稿件上注明“征文”字样;大赛只收电子文本文档。投稿者一律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 azqwenlian2008@163.com xyalashan@163.com 投稿作品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邮编等。来稿一律不退。 “相约阿拉善,寻找仓央嘉措的诗与远方”组委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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