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义上讲应该垫付,但是垫付一定要拿发票 说下我爸的事情 前几天法院才最终判下来 足足拖了近两年 身心疲惫。 2015.12.31第二天是元旦 这个日子永远忘不了。我爸送人回家,在对方小区倒车时,剐蹭一个86岁老婆婆,全责。老婆婆送到医院,进了重症监护,我爸买了几条烟探望,因为双方都是本地人,开始很好说话,遂先后垫付7万医药费,对方以整理发票,一并交付为由一直不肯给发票,但是期间有对方儿子签字收据(这里提醒下,如果像我们这个事故这样,老婆婆没有签字能力,应该要求她儿子签字时 写明是 代替老婆婆收钱 最好把户口关系写明白 写上身份证号,打官司可以少走弯路。) 住院期间,她儿子无休止的索要医药费,并不提供发票,我爸开始拒接电话,不予理睬。后来得知对方在未通知我方的情况下,出院,并欠医院住院费(所得医药费部分进入私囊) 之后多次打电话 要钱 各种营养费 保姆费,并且利用交警 要求调解见面(这里提醒下,交警只有对事故责任认定的权力,没有其它权力,可以不理会交警,直接走司法程序,交警一般对事故后的事情并不充分了解,或因人际关系,偏袒某方) 经过几次调解无果,对方要求我父亲放弃要回垫付医药费,并另外赔偿20万,保险公司赔偿金全部归他,不然等他母亲死了,将尸体背往我家,我爸只答应 保险公司赔偿后,另外再赔他4万 (显然我爸和这个刁民都是法盲) 几次协调无果 对方多次打恐吓电话,并叫了社会人士堵截我爸,期间多次推搡,但并未殴打,派出所出警基本上一句话 不要打架就走 这里逼视下警察 没有任何作为。 2016年3 4月份的时候 听对方小区的朋友说,老婆婆早健步如飞 一个人在外面看戏 ……但他儿子说坐瘫在床。过了一段时间 老婆婆自己在外面摔断了腿,医药费发票是4万多,他说是车祸时候断的。 我从大概4月份介入这个事情,叫我爸不用接电话,不用管这个事情,请了律师全权受理,不接电话,不调解,不见面,不出庭。 上个月底判决书下来,只要拿出2900鉴定费,570诉讼费,其余保险公司赔偿,加上律师费总共损失1万多。对方得到大概13万,除去医药费5万 还能拿到8万赔偿金。如果不撕破脸,还能给他4万,活该只能说。真不想说那么多流水账,累啊。碰到这种刁民。诉讼书我看了下,连风湿关节炎都让你赔 说是车祸造成的。。。摔断腿赔了20% 说是脑子撞坏了,有关键性。他村里报了2万多,我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去计较,都全额赔他了。 这里总结下流水账 ,出了事不要慌 ,除非当场死亡变成刑事责任,那为了取得对方谅解书,尽量满足对方,当然跟索赔金额与经济能力挂钩,实在不行,大不了三年以下,一般情况下也是缓刑。 如果一般住院,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后垫付,实在不给,一定要拿收据。如果胡搅蛮缠,不接电话,不理会,走司法程序,一般情况下,肯定最后因为益利瓜葛,必定撕破脸,所以不用送什么烟酒,我爸那代人的什么道义,在现在这个社会行不通的。 最后祝司机行车安全,行人也安全吧,遵守交通规则。过几天去法院拿钱。。。希望这事到此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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