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 我和我男朋友是在16年9月15号处的对象。我19岁的时候认识的他, 21岁的时候跟他处的对象。在之前借给他的钱,难道就因为我跟他处对象了,我之前借给他的钱就不应该要回吗? 期间他多次以没钱或者他哥管他借钱他没有然后管我借钱。在谈恋爱之前就借过几次,而后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也多次以各种理由像我借钱。 之后我们俩个都快订婚了 ,因为是异地,我在齐市为了他我辞职了过来找他(我妈妈跟他在一个城市)。在这期间的时候我去过他家 他也来过我家。 他来我家的时候我妈跟他说“你看行不行,行的话你俩就订婚。 “”他说回家跟父母商量商量 之后他再来我家的时候就说他家没有订婚的规矩。我家这面一直强调必须有定婚定婚这一说,他也一直坚持他家没有这个规矩。僵持了好几天,后来他家妥协了,然后就说彩礼这事,我家要15w,而他说他家这面给彩礼都是5, 6w。而且房子也只是首付。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没能走在一起。可是在谈恋爱之前我借给他的前,分手后就可以不用还么? 后来我觉得这毕竟是在谈恋爱之前借的钱,恋爱期间的目前姑且不追究,之前就算是作为朋友之间的借钱,也应该主动还了吧。 可是他并没有还的意思,而且很理直气壮,说算就算了。再我找他说还钱的事情之后,再发信息,他干脆玩消失不理我了。 在谈恋爱之前借的钱,现在分手了,难道不应该还么? |
|
来自: beautifulffan > 《情感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