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整理香河的诗词文化资源,充分展示诗意的香河人文美景和“运河驿站,荷香香河”的旅游形象,彰显香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荷花文化之乡的无限魅力,以诗歌、散文为媒介,弘扬香河诗歌文化,讲好书香香河故事,传颂香河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韵味,特在“2017香河荷花节”期间,举办诗词、美文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运河书香,诗意香河” 二、支持单位: 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香河县人民政府 三、指导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 香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主办单位: 香河县旅游局 香河县旅游协会 五、承办单位: 廊坊市中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香河老树创客空间有限公司 六、协办单位: 香河县朗诵协会 香河县诗词协会 七、征稿时间: 2017年6月28日起至8月31日 八、征稿数量及稿酬: 散文类: 一等奖1名: 稿酬1000元 证书 二等奖2名: 稿酬各500元 证书 三等奖3名: 稿酬各300元 证书 优秀奖6名: 稿酬各100元 证书 诗词类: 一等奖1名: 稿酬1000元 证书 二等奖2名: 稿酬各500元 证书 三等奖3名: 稿酬各300元 证书 优秀奖10名:稿酬各100元 证书 九、征稿要求: 1、主题鲜明。以传统诗词、新诗、散文为主要体裁,以弘扬和传播正能量为主旋律,反映香河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建设成就和美好愿景,体现时代精神和人文精神。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杜绝抄袭、套改、拼接之作。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3、散文类投稿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篇,诗词类投稿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5首。同一作者可同时参加散文类、诗词类投稿。所有应征作品请自行留存,来稿概不退还。 4、主办方对所有投稿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非营利性宣传活动。 5、鼓励新创作品投稿,已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十、评选办法: 1、主办方将每月评出月度好散文、好诗词,并在香河旅游官微上公布,月度好散文、好诗词进入终评资格。月度好散文、好诗词将组织网络投票,投票结果提交终评委作为评审参考。 2、9月上旬,主办方将聘请诗词散文名家组成终评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9月中旬评选结果将在香河旅游公众号公示。特邀作品(包括特邀采风创作的诗人作品)不参与评奖。 十一、投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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