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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头千载光溜溜』质疑(陈福季)

 一介书生五十后 2017-08-06

《咬文嚼字》2014年第4期《名家语画》栏刊出《金岳霖剪辫诗》,文中说:“辛亥革命后,剪辫子成风。少年金岳霖赶上了这股风潮,兴冲冲地剪掉了辫子,他觉得意犹未尽,又写了一首‘剥皮诗’:‘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一时成为闾巷谈资。”这首剪辫“剥皮诗”确实诙谐有趣耐人寻味。但其中“此地空余和尚头”不合情理;而“此头千载光溜溜”更夸张至大失其实的地步,这都是很不妥当的。

“此地空余和尚头”句中的“此地”用以称人不合适。原诗“此地空余黄鹤楼”是指楼之所在地是固定不变的,当然可以。但“此地空余和尚头”用以指人就很不妥当。因为“人是活物”,是在不断地运动着,不能如黄鹤楼固定一地不动,称人为“此地空余和尚头”就极不合理也不合事实,就极不妥当。如改为“此身空余和尚头”,不管走到哪里,身上都保留着一个和尚头,光溜溜地放着光彩,引人注目,那就合适了。

再有,一般说大限也就是“人生不满百”。活到百岁以上的已是凤毛麟角,却从没有活到“千岁”的。这里虽是诗的夸张说法“此头千载光溜溜”,但此诗是纪实性质的“剥皮诗”,表达得是金岳霖自己剪去辫子的事实和感想,完全是说的自己“此地”“此头”而非别的,说“此头千载光溜溜”就太不合事实了,是绝然没有的事,放在纪实性的“剥皮诗”中虽保持了原诗中的某种句式的原味,却大大违背了事实,这是不能迁就的。具体到金岳霖本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1984年去世,活了八十九岁,已属相当高寿之人,已是相当不简单的事情了。所以这句诗如果写成“此头百载光溜溜”的话,是既不失诗之夸张修辞手法之妙,又大致符合人生的社会生存规律,更暗含了他自身的生命实际,岂不三全其美?此篇短文作者署名姚尘,这首诗是他模拟金岳霖之作呢,还是真正出自金岳霖本人之手,文中没有交待说明,不得而知。但不管出于何人之手,逻辑上都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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