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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大风暴,又有141家药店沦陷了!

 whd991 2017-08-07

零售药品整治仍在“火热”进行中,8月初又有141家药店沦陷了!

江苏淮安25家药店被注销两证;广东肇庆9家药店限期整改;广东广州13家药店限期整改;广东茂名9家药店限期整改;湖南长沙9家药店违反规范被通报;四川资阳收回8家药店GSP证书;浙江宁波:20家小药店小诊所已被查处;陕西铜川 一家药店没收证书一家责令整改;山东临沂3家药店被撤销药品GSP证书;山东青岛31家药店被立案查处;海南屯昌32家药店被责令整改。

除此之外,城郊和农村药店诊所的整治行动还在继续。近日,又有多个省市公布要整治城乡药店、诊所。

甘肃:集中整治城郊和农村药店诊所

药店整治重点:

1、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

2、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3、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4、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5、销售麻醉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

6、超范围经营药品; 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

7、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8、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职业医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诊所整治重点:

1、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

2、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3、未严格按照药品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安徽霍邱:开展城郊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整治重点:

1、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2、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3、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4、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5、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

6、超范围经营药品。

7、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

8、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九是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十是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自查自纠、集中检查、督查核查、总结报告

整治时间:2017年7月至11月。

吉林长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重点整治药店:

1、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2、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3、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4、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超范围经营药品;

5、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十种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行为。

整治时间:从7月初开始,将持续到10月末。目前各药店、诊所已完成自查整改。

辽宁沈河:开展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整治重点:将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不规范的药店和诊所也纳入整治范围。以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学服务为整治目标,针对零售药店及诊所制定不同的整治重点内容,通过组织自查,抽查、现场检查、选树好的企业交流管理特色等方式和步骤开展整治工作。

目前以收到自查报告392份。

江西九江:开启药品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整治主要对象:零售药店、诊所、药品批发单位与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单位。

针对零售药店,重点整治违法回收和贩卖回收药品、非法购进药品或医疗设备、购进和销售假劣药品、出租出售柜台等非法经营行为等十一项违规行为。

针对诊所,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贮藏要求存储药品三项违规行为。

针对药品批发单位,重点检查2016年药品流通专项整治后,是否依然存在国家食药监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中规定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单位,重点整治非法购销疫苗、疫苗存运供发用环节记录不实、不留存疫苗存运时的冷链温度监测记录三项违规行为。

整治时间:从7月25日开始,为期三个月。将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每家单位至少检查5个品种。

内蒙古鄂尔多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

检查重点:

1.企业自查和旗区局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2.单体药店、连锁门店存在的非法回收回流药品行为、超范围经营药品以及违法违规购销药品(包括处方药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行为;

3.单体药店(包括已配备执业药师的连锁门店)执业药师 “挂证”缺岗行为;

4.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外采药品及不使用远程审方系统行为;

5.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其他行为。重点抽查了冷藏药品、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类疾病药品等多个品种。

检查时间:7月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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