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附件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当大的作用。有效地保证附件的质量,可以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 但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对会计凭证附件不够重视,附件的取得不够完整,不能准确地反映财政资金的具体用途,失去了附件应客观、充分佐证财政资金支出具体事项的作用,也失去了会计记录对经济业务事项的“记载、还原”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讲,附件关系到会计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千万不可忽视。 那么记账凭证附件张数要怎么计算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两种计算方式,详情如下: 记账凭证附件张数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按构成记账凭证金额的原始凭证计算张数,如转账业务原始凭证的张数计算。 二是以所附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即凡与经济业务内容相关的每一张凭证,都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附件张数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对简单的摊提转账业务,可以在摘要栏注明计算依据,而不经过分摊或计算的属于纯结转性业务的记账凭证可不附原始凭证。 当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时,可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摘要栏说明“本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的字样,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在××号记账凭证后面”的字样。记账凭证上应注明所附的原始凭证张数,以便查核。如果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数张记账凭证,则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张,见第×号记账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则应在附件栏目内加以注明,但更正错账和结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根据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并将该原始凭证及分割单副本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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