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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马路的规矩不必迁就低头族

 圆角望 2017-08-09

    胡宇齐

    在智能手机被戏称为“外挂器官”的年代,边走路边玩手机的现象相当普遍,并直接威胁交通安全。近日,苏州街头一些斑马线两端开始设置地面式红绿灯:三条发光带与道路两旁立柱式信号灯一致,专为提醒“低头族”们抬起头过马路。

    你不愿抬头看灯,我就把灯点亮在你眼皮底下。众所周知,盯着手机屏幕过马路,不仅走路速度减慢,而且大脑接收、处理路况信息的速度也会受影响,大大增加着事故发生率。而装上这种地面式红绿灯后,据说低头过马路的情况确实有所减少。不过在为这一煞费苦心的创新点赞之余,笔者又总觉得有点别扭: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小朋友都懂的规则,咋就这么难遵守?

    低头过马路、扎堆儿过马路、抢灯过马路,几乎成为斑马线上不容忽视的“头等大患”。这些年,为了规范过马路,各地挖空心思、各显身手:有的喷绘“3D斑马线”,有的搞了“斑马线智能护栏”“人行道闸机通道”,有的跳起“等灯舞”……花样不断翻新,却始终没能杜绝斑马线乱象。说到斑马线秩序,必然涉及车辆与行人,行人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确实是更需要保护的对象。然而,如果相关部门想方设法保护行人安全,而行人自己却漠视法规与生命,那再严密的保护只怕也会百密一疏。

    正如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你也永远无法保护好一个不守规则的人。在如何过马路这件事儿上,大量违规行为之所以久禁难绝,很大原因就在于,违规者没有受到惩戒,反而仗着“法不责众”,收获了“领先几秒”的优越感,而那些老老实实守规矩的人,则似乎吃了亏。考虑到这一点,在对行人进行保护提醒的同时,没有必要想方设法去过于迁就某些不良习惯,否则不仅难有规范作用,警示意义也将大打折扣,甚至还会纵容出更多“破窗者”。

    治老大难,不妨“小题大作”。曾经酒驾难禁,在入刑之后,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共识。在德国,有驾照的人闯红灯,参照开车闯红灯处罚;在波兰,对闯红灯或不走斑马线的给予当地平均工资1/10以上的重罚,有人笑称“闯红灯之前先摸摸自己的钱包”。当“不守规则就受罚”成为有力震慑,一定会有更多人抬起头来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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