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贺勇 (2017年3月23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经州委研究,今天启动七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刚才志明部长简要传达了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宣布了第二轮巡察组人员名单及巡察单位安排。这次巡察基本上延续了第一轮巡察的做法。可能有的同志在想,我们实行州县一体化巡察,如果按照现在这样的工作节奏,在本届党委任期内能否实现巡察全覆盖。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州以下的巡察工作才刚刚起步,头3轮应以总结经验为主,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在不断探索总结形成一定的经验以后,可以加大巡察密度,加快工作进度,实现巡察全覆盖也是没有问题的。 会前,州委巡察办也给我准备了稿子,在这里我就不照着稿子讲了,请巡察办将稿子印发各巡察组人员认真学习。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好本轮巡察,确保取得实效,讲三点意见。 一、对第一轮巡察的估价 要做好第二轮巡察工作,必须对第一轮巡察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借鉴有效经验做法。究竟第一轮巡察效果怎么样?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三方面,有创新、有效果、有经验。 一是有创新。根据省委要求,德宏针对县市不多实际,创新实行州县一体化模式开展巡察工作,这样既解决了州县两级都组建巡察组,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基层负担的问题,又解决了县市自行开展巡察难于提高成效的问题。目前,德宏是全省唯一一家实行州县一体化开展巡察的州市。这一做法得到了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的充分肯定。在第二轮巡察中,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州县一体化的巡察模式。 二是有效果。在第一轮巡察中,我们强化问题导向,压实巡察责任,取得了效果,发挥了巡察“利器”作用。我们对巡察过的单位实行责任承包制,即被巡察单位在接受巡察3—5年内,出现了巡察组应该发现但又没有发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还要追究巡察组的责任。有压力就有动力,七个组共发现问题123个、问题线索43个。这些问题不仅是被巡察单位的个性问题,也是州内大多数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州委很重视,为避免因汇总报告导致问题失真、情况不准,州委五人小组要原汁原味地听取各巡察组汇报。 三是有经验。既然有创新、有成效,就意味着有经验。我们从理清巡察工作总体思路到组建人才库、成立巡察组、宣传培训、压实责任,以及各组在巡察中如何盯着问题查等具体环节,都有一些好做法。州委巡察办、州纪委宣传部要认真总结提炼,把我们州县一体化巡察、压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巡察实效等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 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第一轮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的认可。在此,我代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参与第一轮巡察的同志表示感谢。 二、继续以总结的心态开展好第二轮巡察 (一)注重总结经验。要想把工作做好,必须边做边总结。虽然在第一轮巡察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总结不够到位等问题。因此,第二轮巡察仍然按照边巡察边总结的基调开展。不要认为把巡察出来的问题梳理汇报后工作就结束了,还要注意总结提炼,把好的做法形成经验固化下来。各巡察组要继续坚持第一轮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深化,没有做好、做不到位的地方要纠正过来;要充分发挥你们的文字综合能力,把工作中的体会、总结出来的经验,包括如何开展巡察谈话、怎么进行谈话记录等等,可以形成理论文章、经验材料,适合公开的就在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公开,供大家学习探讨。同时,请巡察办负责,纪委宣传部配合,集中全体巡察人员的智慧,将各组的好经验、好做法综合提炼,使其成为“德宏经验”。 (二)改进工作方式。准确把握上级要求是工作创新的基础。各巡察组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按照“聚焦问题、越来越严”的要求,严格程序,改进方式,抓好第二轮巡察。 要做足巡察前准备工作,多方面、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构成、党组织建设、业务工作开展、社会评议等方面情况,还可以到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了解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财务审计情况和班子队伍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做足功课。 要掌握谈话方法技巧。充分发挥巡察组成员主观能动性,善于通过谈话发现问题。巡察谈话要区别于普通谈话,特别要区别干部考察谈话,要敢于拉下脸、直击问题,不做“好好先生”,不谈成绩,不泛泛而谈,要点到具体人、具体事。巡察办要将一些常规性的谈话要点整理后提供各巡察组。如果有的同志对问题避而不谈,可以采取直接点名道姓,点明问题的方法进行谈话。如果方法不当,在巡察3到5年出现了巡察组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问题,启动“一案双查”,要追究巡察组责任。实行巡察责任制是州委同意了的,我们是白纸黑字写着的,必须执行好。 要全面做好政治体检。从中央到地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领导干部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都答不全;有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入党年份,有的党员认为补交党费就要退党。这些问题说明党的观念淡漠到何种地步!所以,要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学习掌握“五大发展理念”“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意识”以及开展“两学一做”、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常识的情况进行检查测试。各巡察组要像医院进行B超、CT、核磁共振检查一般,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政治体检”,强化巡察震慑作用,让被巡察单位充分认识到问题终究是要被发现的,是捂不住的,形成压力。 三、突出重点严明纪律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一)把握巡察重点。巡察是政治巡察,各巡察组要聚焦党内政治生活,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不搞面面俱到,不纠缠具体工作,重点看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是否存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现象;看“四个意识”强不强,是否自觉向中央看齐,是否存在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的问题,是否存在“上面讲得激情昂扬,下面听得呆若木鸡”,以及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看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是否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是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看领导干部廉洁情况,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问题;看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用人、违规兼职、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顶风违纪、屡禁不止的现象。 (二)用好巡察“标尺”。根据州委安排,州纪委组织人员,花费了大量精力,结合近年来德宏州查处的违纪案件、信访举报、开展巡察和日常调研了解掌握的情况,从6个方面深刻查找了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详细列举了90余种问题表现形式,并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1次集中学习会上进行了通报。这6个方面90余种问题表现形式,就是开展巡察的一把“尺子”,其中的每一种表现形式都是有具体人、具体事的,都是点得出名的。虽然这些问题只发生在少数单位和少数人员身上,但是在实践中却有着很强的苗头性、倾向性。请巡察办将通报稿印发巡察组全体人员,各巡察组要拿着这把“尺子”到被巡察单位“量一量”,认真对照是否存在其中某一种或几种表现形式。 (三)严格纪律要求。巡察组是监督别人的,也是承担着风险的。必须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办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时刻紧绷保密这根弦,千万不能别人的问题还没发现,自己先“被发现”了。要严肃保密纪律,决不能跑风漏气,包括与家人一律不能谈论巡察内容,做到守口如瓶。一旦巡察发现问题走漏风声,就要实行责任倒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注重培养干部。巡察办和各巡察组,要注意在巡察工作中锻炼培养干部,把巡察作为考察锤炼干部的一个平台。要有意识的安排一些干部参加巡察,抽调的人员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尽量扩大范围,增加可选择的余地。我们要为抽来参加巡察工作的同志负责,组长、副组长要认真管好用好巡察干部,使这个队伍越来越强。也希望在巡察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奋勇争先,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党性原则强的一些优秀干部来,为州委选拔干部拓宽更大的视野。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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