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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怎样办酒席才不违规?

 刘政人性本恶 2017-08-11
  公职人员怎样办酒席才不违规?
  日前,记者在市纪委了解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举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00人(30桌),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晚报记者 邓润青)
近段时间以来,媒体屡屡报道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因“大吃、大喝”问题被点名、处分,杭州、丽水等多地纪委就领导干部饭局问题发提示、打招呼,如出台“三问”确保“无问题饭局”、“20类饭局”公职人员禁入等规定,一时引起社会热议。
  昨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对待“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这个问题上,衡阳一直是三令五申,严厉禁止。不过,截至目前,我市乃至全省尚未出台具体的细则。
  据该负责人介绍,同样是“舌尖”上的问题,相比公款吃喝,我省对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的规定更为详尽。
  公职人员怎样办酒席才不违规?让我们来听听有关方面的权威解读。
 婚宴不超30桌,红白喜事用车不超8辆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9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出台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市相关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此前,市纪委也下发过《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酒席的通知》。
  根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它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其它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规定指出,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禁止由任何单位或者直系亲属以外人员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禁止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它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需报告

  规定还指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葬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对于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国企从事公务人员也要执行本规定

  据了解,该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此外,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该规定。
  礼金礼品未能拒绝或退回应及时上交

  记者了解到,近日,省纪委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治理力度。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不准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不准为同一事项在同城或异地分次或多次操办;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对于未能拒绝或退回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要及时上交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廉政账户。
  通知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大操大办”的标准是什么?

  记者了解到,“严禁大操大办”的依据出自《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第八条第三款: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其中,“婚丧喜庆事宜”,除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大操大办”的标准是什么?主要是“六看”: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三看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返回衡阳全搜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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