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1月24日,安微省凤阳县小岗村十八户农民,在村小组长带领下秘密签订契约,将集体全部耕地以承包形式分到各户,农业生产搞起了单干,这件事被媒体公开报道后,中央对小岗村的做法给予了肯定,认为农村土地承包打破了集体生产吃大锅饭现象,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小岗村分田到户揭开了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序幕。 太平乡枫林村是南昌市第一个开始试点分田到户的村组。1981年5月,湾里区太平公社对枫林村分田到户进行了政策引导,枫林大队派出干部到村小组协助和指导工作,将集体133.1亩耕地按土地肥瘦、产量高低分成五个等级后逐垅逐坵进行面积丈量和田坵编号,根据家庭户口和家庭全年口粮定量标准以各占50%的比例将田亩核算到户。各户分田顺序实行抽签排队,根据签号的顺序再按照田坵的编号依次将田亩分配到户。为防止做签时作弊、抽签时一窝蜂现象,只能由大队干部做签,然后将签放在一个小口径的圆柱形竹筒里,按照村民顺序号一个一个用筷子将签从竹筒里选夹出来。 1983年11月,以同样的方式,将集体1273.1亩山林面积(其中:杉松混杂林296.6亩,油茶林74亩),按人平山林面积计算到各家各户。 私人作田,对一些缺少劳动力或劳动力较差的农户来说有一定的生产困难。集体生产是根据各人的劳动技能进行不同劳动分工的,比如不会耕田的社员,生产队会安排他干其他的农事,而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你不会干的农活也得去学会干,边学边干。凡是劳力强、懂管理、技能好的家庭,自然农业生产搞得好,反之,农业产量相比就要低。 1982年分田到户之后至1989年间,由于人口增减变动情况(娶进嫁出、新生和去世),村里对农户的承包田面积进行了多次小调整,该进田的进,该拨出的拨出。 1982年分田时枫林全村人口130人,社员全年口粮消费量65488斤,国家公粮任务4770斤(按田亩计算,每亩35.5斤,由农户交到粮站),定购粮任务是2000斤(按田亩计算,每亩15斤,定购粮价格为每百斤52元,即可交粮,也可交款),油脂任务71斤,另外还有农业税3270元(按每亩定产675斤计算,根据定购粮价目的7%计算税费),农业税由大队代收,除此之外还有社队统筹款(乡村二级办学、计划生育、军人优抚、民兵训练、大队干部工资等)按农业税的20%计算。分田到户后,这些任务和税款全部按分得的田亩数分摊到各家各户。 1993年11月,国务院决定,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从2006年1月有1日起取消农业税,至此农民彻底告别了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 2008年7月有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集体林权改革意见,决定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到户,承包期为70年,期满后可续包,全面落实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林权政策,湾里区政府向辖区内所有的村组和农民颁发了《林权证》书,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如今,枫林村农民都不作田了,90%有农民住进了城里,土地都撂荒了,农民不愿作田的主要原因有三:其一,山区都是小坵梯田,只有靠人工耕作,无法使用机械化生产;其二,农业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不如外出打工收入丰厚,赚钱来得快。其三,农村经济富裕了,农民进城买了房,住进了城里,这就造成了农村耕地撂荒的普遍现象,而且有些地方出现了空巢村,比如,太平镇的何家边和田埠两个村,全村无一人居住。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是摆在政府面前新的课题,也是考验着政府领导的智慧和决策能力。 空巢村现象是农民发家致富后举家向城镇迁徙所形成的,一些有着千百年历史的古老村庄,随着社会的发展正在逐步走向消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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