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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的论证和申报立项——于信凤研究员教育科研方法系列讲座之四

 Dating_wu 2017-08-13

(一)论题的论证
  课题的论证是对选定的课题进行全面评价,以支持自己关于课题的主张的过程。其目的,是进一步完善课题方案,并为申报立项做好准备。
  课题的论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课题的意义。简单概括国内外在该领域中的研究水平和动向,阐明本课题将在哪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分析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说明本课题的性质,课题的针对性和研究的紧迫性。
  研究的内容。说明课题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尽量把问题按其内在逻辑分解成为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体系或网络,使问题具体化;找出具体问题之间的联系、解决问题的关键和重点。
  研究的方法。说明研究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法。如果涉及“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之类的问题,应给出研究假设(预想结果)及其理论或事实依据,并提出收集资料和假设检验的方法。
  研究的可行性。包括问题解决的可能性和申请者研究条件的完备性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三个方面。前者是说当前的理论积累和实践基础,已经具备解决该问题的客观可能性。次者是说课题组的人员构成、已有的研究基础及其他主客观条件,完全能够完成该问题的研究。后者是说课题组所提出的研究思路、方法和实施方案,是切实可行的。按照科研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做出简明而又充分的陈述。
  研究的计划安排。把研究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说明每个阶段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结束课题的时间。
  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通常为调查报告、论文、技术软件等。最终成果,除研究报告外,还可包括论文、专著、工作方案、软件及其他技术成果。
  课题论证是申报立项和立项后开展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其具体表述方式,须按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的《申请·评审书》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来确定。
  (二)申报和立项
1.课题的申报
  教育部考试中心面向全国下达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十一五”期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组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科学研究专设课题计划”,同时,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全国教育考试“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指南》,开展“十一五”教育考试科研工作。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设课题”与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同时申报,使用同一《申请·评审书》,凡未获得“专设课题”评审通过的课题,自动转入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的评审。
  从“十一五”开始,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面向全省下达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
  《“十一五”全国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教育考试科研管理办法》均规定,教育考试科研课题主要依据课题指南由教育考试系统、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自行确定选题并申请;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请·评审书》。
  申报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或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若不具备上述条件,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提出书面推荐。课题第一负责人必须实质性地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这里着重介绍如何填写《申请·评审书》及填写中的注意事项。


  ⑴阅读表前的附言。填写前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和“填表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前者是关于遵守相关法规、遵循科研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的郑重承诺和关于成果使用的授权,后两者是填表有关技术问题的说明。
  ⑵精心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栏目。该栏目要求填写“意义”、“内容”、“方法”三部分内容。本栏目的撰写质量直接反映了项目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是课题能否通过评审、获准立项和被资助的关键性因素,必须反复斟酌、精心填写,使评阅者切实了解本项研究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紧迫性,课题研究可能取得的突破及其重要性,研究思路、主要观点和具体方法的科学性。
  填写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研究现状述评(即文献综述)要紧紧围绕课题探讨的中心问题,不必面面俱到;要简明概括,不必描述细节;要客观、公允,切勿随意贬低已有研究成果,慎用“该领域少有人涉足”、“尚无实质性突破”及相类似的字样,尤忌使用“已有研究毫无价值”、“一片空白”等武断语句。②所要解决的问题应明确、具体(如问题较大,则将其分解,并说明分解后各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对研究范围、对象做出界定;简明概括研究者的主要观点和假设(对主要研究结果做出概括性的预测)。切忌模糊、空泛。③着重说明研究的总体思路、设计的逻辑思想、解决问题的技术路线和策略;实证研究要特别说明收集资料的主要方法(如问卷法、访谈法、测验法、实验法)以及选取调查对象或被试的方法;采用比较法、历史法等一种主要研究方法的时候,需要对方法本身做出说明,使评阅者了解其合理性;构建或完善理论体系,亦应给出所坚持的方法论原则。
  ⑶认真填写“可行性分析”栏目。本部分要求填写申报者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研究中的主要参考文献、主要参加者的学术背景、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等内容。本栏目的内容是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其填写一要充分,二要具体,三要实事求是,使评审人员真实了解相关情况,并确信研究集体确能按时完成该项目的研究工作。
  该栏目的填写要求:①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要填写与本课题或者为同一研究领域、同一方向的,如同为测量学领域的,同为命题技术的;或者是采用同一方法的,如同为问卷调查;或者能为本项研究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或参照的。要填写充分,但不可罗列与本课题研究毫无关联的成果。②参考文献,应填写申报者先期查阅所掌握的与课题研究有关的中外文献,包括能够提供理论基础、史实材料、数据参考、方法借鉴等方面的资料。网络可作为查找文献的工具,但最好不直接引用网络下载的资料。③项目参加者的学术背景,要极简略地写明课题组主要成员与该项研究有关的学术经历,以及能够客观反映他们研究能力的主要事实。④完成课题的保障条件,主要写清研究人员的时间保证,资料和设施情况,所在单位可能提供的支持等内容。
  ⑷其他栏目的填写。除“课题设计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外,《申请·评审书》的栏目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课题负责人、主要参加者及其学术背景(专业职务、研究专长、近三年取得与本课题有关的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的研究课题);二是研究阶段和预期成果(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三是经费(申请经费和所在单位的资助);四是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意见。此外,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担任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的申报者,还须由同行专家在规定栏目中按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在评审专家匿名审阅的情况下(专家仅根据“课题设计论证”和“可行性分析”进行评审),这些栏目主要有两个作用: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是否送专家评审和评审通过后决定是否立项及资助的重要依据。所以,申报者对这些栏目也需要仔细填写。
2.
评审和立项
  ⑴评审。评审是在科研管理部门领导下,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审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申报课题数量远多于拟立项数量的情况下,通常组织部分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预审,筛选掉那些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远离课题指南的题目。正式评审,根据课题数量,可能按类别分组进行(数量较多时),也可能不分组、统一进行(数量较少时)。评审专家按选题、内容和方法、研究基础、研究计划等几个方面,依据管理部门提供的标准,对申报并通过预审的课题,独立评判,分别打分,同时提出是否同意立项及立项的等级的建议。经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按专家给出的平均分,将课题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提出立项各个等级和不同意立项的初步意见。再经评审专家集体综合评定,确定各等级及不予立项的课题推荐名单,交科研管理部门。
  ⑵立项。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立项课题及其资助金额,正式通知课题负责人,并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确认书”和“课题经费预算表”,在指定日期内返回科研管理部门。至此,申报的课题就正式立项了。科研管理部门在立项通知中,通常都要求课题组在一定期限内(如收到立项通知后两个月内)正式开题,启动课题研究。开题,是研究设计的结果。这是我们下一章所要讲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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