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果觀並不是宿命論,宿命論認為:一切得失成敗,由命運之神掌握,努力是沒有用的。而因果的觀念則認為:所有的果報,不管善惡,都是自己造作出來的。譬如有人一出生就住在繁華的都市裡,享受文明的生活,有人終其一生,都在荒山野地、窮鄉僻壤營生,日月窮勞,這不是命運不公平,而是因緣果報不同。經上說:「有衣有食為何因?前世茶飯施貧人;無食無穿為何因?前世未施半分文。穿綢穿緞為何因?前世施衣濟僧人;相貌端嚴為何因?前世採花供佛前。」因果十來偈說: 端正者忍辱中來,貧窮者慳貪中來; 高位者禮拜中來,下賤者驕慢中來; 喑啞者誹謗中來,盲聾者不信中來; 長壽者慈悲中來,短命者殺生中來; 諸根不具者破戒中來,六根具足者持戒中來。 從這些偈語中,可以知道,人間的貧富貴賤、生命的長壽夭亡、容貌的端正醜陋,都是有因有果,並非憑空碰運氣而來,也不是第三者所能操縱,而是取決於自己行為的結果。由於行為能決定自己的幸與不幸,因此對於過去的不幸,也可以靠不斷的努力,使它轉變為幸福。所以,因果觀是肯定努力、上進、修行,是充滿樂觀進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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