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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反馈意见征集情况说明(附正式招生方案)

 axiuxiu123 2017-08-13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上级领导和基层学校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夏津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电视台发布公告、教育局网站公示,向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发征求意见公函,学校在家长微信群里发信息征集意见建议,公开教育局普教科电话等形式,8月3-7日广泛征求了社会各个方面的意见,截至8月7日共收到热心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0余条,将意见分类汇总后,8月9日上午教育局召开党委会进行了梳理研究,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严控计划、顺序录取、阳光操作”的政策,本着方便家长,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原则,采纳了一些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提出解决措施如下:

一、关于片区内同时有两所以上小学,学生如何报名的问题

银城街道中心小学与银城街道西关小学属同一招生片区,两所学校的具体招生细则由银城街道学管会制定,并通过学校向社会公示。教师进修学校、银城实验小学、银城滕庄小学属同一招生片区,居民按其居住位置,按就近原则选择就读学校。

二、报名材料类别要求具体化细化的问题

教育局制定指导性政策文件,各招生学校依据招生文件制定本单位招生工作细则,将详细列明报名所需材料,并向群众公示。

三、协调教育教学资源问题

一是依托名校、名校长管理,如新建第八中学由实验中学校长兼任校长,实行一校两区的同步管理;二是在六中、实验中学初三毕业年级任课教师中,选派部分重点学科优秀教师到第二实验中学、八中任教;三是在乡镇中小学遴选优秀教师到第二实验中学、八中任教;四是通过教师招聘予以补充。总之,通过以上四种措施,实现教师队伍合理配置,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衡发展。

四、孩子在两所学校就读接送不方便问题

有群众反映家有两名子女,按划片招生政策的规定,新入学的次子(女)就读学校与长子(女)现就读学校不符,不便接送。鉴于此,本着自愿原则,可为群众按片区调整其长子(女)就读学校。群众向长子(女)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教育局会简化手续、尽快办理。

五、服务处所与家庭地址不一致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其工作单位(服务处所)与户口、家庭地址不符,家长本着接送学生方便的原则,可按工作单位(服务处所)或家庭住址所在片区持相应报名材料到片区内学校报名,按工作单位报名的需再提供单位证明及编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广泛关注及大力支持!

现将定稿的《夏津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夏津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中小学招生工作,依据省、市文件(鲁教基函〔2017〕8号)、(德教基字〔2017〕20号)要求,制定夏津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严控计划,顺序录取,阳光操作”的招生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小学招生

(1)招生条件

学校按照划片招生要求,对服务区内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以下条件顺序录取。

①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区户籍,且在招生范围内有合法固定居住房产的,优先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户籍在城区但无固定居所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按其户口所在地确定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②购房人员。在城区购房并已入住的居民子女,在其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报名材料: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住证明(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经商人员。城区经营业主子女,其父母一方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三年(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以上的,在其经商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报名材料:户口簿、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向税务、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交纳费用的凭证等。

以上提及的房产、不动产所有人要求是学生父母,若是隔代房产要求学生父母必须是独生子女且一家三代共同生活。

(2)招生办法

城区小学对新升一年级学生要严格把关、审查资格、核验证件,依据以上报名条件顺序录取,录满本校招生计划为止。到小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报名学校负责统计汇总,报县教育局后,根据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置在城区或城乡结合部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二至六年级需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以上方案报名、审验、接收。

2.初中招生

按“划片招生,控制计划,多次录取”的模式招收2017年小学毕业生。

(1)划片招生。本着“相对就近、生源与招生计划相当”的原则,将外环以内的城区区域,以街道为界划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田庄户籍(城区无房产)学生进入第二实验中学就读。因开发区所辖村庄分布过于分散,按相对就近原则将开发区所辖30个村庄户籍学生就读学校细化如下:六中招收:霍庄、罗庄、椅子张、纪庄;二实中招收:孔市、马辛庄、管庄、王庄、茶屯、刘庄、岳庄、河沟、许老庄、胡里长、孟韩、李楼、许小庄、前七里屯、中七里屯、后七里屯;八中招收:李刘庄、唐堤、杨堤、董仓、朱仓、宋仓、齐庄、苦水、艾庄、孔庄。银城郭寨片区学生至第八中学就读。

(2)控制计划。为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

(3)多次录取。各城区初中采取“多次录取、额满为止”的招生方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招生顺序:①城区户口。户口与房产证地址双一致者优先就近入学;户口(服务处所)在招生片区而无房产者次之。②购房人员。在城区购房并已入住的居民子女。③经商人员。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三年以上的经营业主子女。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城区小学毕业生同时持小学认定的家庭住址情况证明),携带相关证件(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入住证明、营业执照等)到初中学校报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至某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对该批次学生以随机派位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至招生结束,未能被城区初中录取的城区小学(含田庄、开发区)毕业生回原毕业小学报名。非原城区小学在读学生,按“夏津县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到本人所在区域的服务小学报名。根据城区及乡镇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由学生填报志愿。志愿数小于学校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直接录取。若志愿数多于学校空余学位,由初中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产生录取名单。余量学生再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安置。

八至九年级需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以上方案报名、审验、接收。

(二)乡镇学校

按照“属地负责、免试入学”的原则,各乡镇小学保障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各乡镇初中招收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双庙镇中学负责接收双庙镇、郑保屯镇、渡口驿乡的小学毕业生。第四实验中学负责接收宋楼镇、白马湖镇的小学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

按照“自主招生、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招生。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能坚持学习、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至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三、工作要求

1.各小学要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2.初中招生过程中各单位之间要搞好配合。各小学为本校毕业生出具学籍证明及家庭住址证明。各初中要严格把关、认真审验,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各单位在招生过程中严禁出现“选拔性考试、无正当理由拒收学生、不正当手段拉生源”等违规现象,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出现择校行为,严禁办“重点班、实验班”,确保教育公平。

4.各单位对各类证件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协调公安局、不动产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真伪鉴定。在核查过程中,凡是发现证件(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等)造假者,取消在城区任何学校就读的资格。

5.各招生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恪尽职守、阳光操作。各单位要及时公开本单位招生计划、招生进度、工作安排、咨询方式等情况。待招生结束后,公示招生结果。对于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扰乱招生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6.各单位要加强学籍管理,9月末前为本单位在读学生注册学籍,学籍信息务必准确详实。严禁为未到本单位报到就读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要确保人籍一致。

7.严禁各学校借招生乱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工作安排

1.全县小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13日。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15日至20日。8月21日各小学公示招生情况。

2.2017年8月14日,城区小学毕业生回学校领取学籍证明及家庭住址证明。

3.全县初中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18日。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19日至24日。8月25日各初中公示招生情况。

4.2017年8月26日,未能被城区初中接收的小学毕业生二次报名,并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填报志愿。

5.2017年8月27日至28日,城区初中补录学生。8月29日,公示最终招生情况。 

附件:1.夏津县城区小学招生示意图

      2.夏津县城区初中招生示意图

      3.夏津县小学招生计划 

      4.夏津县中学招生计划

 

附件1:

说明:南城镇蒋寨村及其区域内人员子女到南城镇教育划定的区域学校就读。

第二实验小学除招收划定区域学生外,还招收撤并小学的唐堤、杨堤、李刘庄、苦水村四个村庄村民子女。

开发区老庄、胡里长屯学区服务的开发区村庄村民子女到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就读。

银城街道居民子女按银城学管会划定的招生范围到相应学校就读。

附件2:

说明:田庄户籍学生进入第二实验中学就读。

开发区户籍学生就读学校如下:六中招收:霍庄、罗庄、椅子张、纪庄;二实中招收:孔市、马辛庄、管庄、王庄、茶屯、刘庄、岳庄、河沟、许老庄、胡里长、孟韩、李楼、许小庄、前七里屯、中七里屯、后七里屯;八中招收:李刘庄、唐堤、杨堤、董仓、朱仓、宋仓、齐庄、苦水、艾庄、孔庄。

银城郭寨片区学生至第八中学就读。


附件3:夏津县小学招生计划

 

单位名称

招生计划

单位名称

招生计划

夏津县实验小学

600

银城街道其他小学

240

夏津县第二实验小学

600

开发区

100

夏津胜利希望小学

300

南城镇

300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100

宋楼镇

460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

300

香赵庄

370

银城街道中心小学

200

东李镇

260

银城街道西关小学

350

雷集镇

150

银城街道实验小学

350

常安集

200

中心城区小学合计

2800

苏留庄

420



新盛店

260



田庄乡

260



双庙镇

450



渡口驿

300



郑保屯

220



白马湖

410



乡镇合计

4400


附件4:夏津县中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

夏津第六中学

1568

夏津实验中学

1120

夏津县第二实验中学

1120

夏津县第八中学

1008

城区中学合计

4816

第三实验中学

620

第四实验中学

450

香赵庄镇中学

450

东李镇中学

250

雷集镇中学

250

常安集中学

250

苏留庄镇中学

500

新盛店中学

500

双庙镇中学

1100

全县合计

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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