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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个贫困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GXF360 2017-08-14

  本报讯 (记者 廖雪梅)记者近日从市城管委了解到,我市要求2017年底前开州、城口、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酉阳、彭水等区县的1060个贫困村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7月底,已有893个贫困村完成治理,治理率达到84.2%,其中,城口县、石柱县、彭水县贫困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全部完成。

  据了解,“垃圾围村”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难点。为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我市2016年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3年治理目标,希望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并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具体目标如下——

  2016年1月底前,确保全市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潼南全面完成贫困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黔江、南川、丰都、武隆、忠县、秀山全面完成贫困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全市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酉阳、彭水,全面完成贫困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届时,我市贫困村生活垃圾乱扔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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