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危害大,会使对向车主“瞬间致盲”,还会影响驾驶员对速度、距离及道路宽度的判断,极易引发事故。 对此市交管局在塔南路与体育大街交叉口南向北方向和东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北向南方向首次启用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电子监控设备。 滥用远光灯有什么危害? 滥用远光灯危害大 正在会车时: 危害一:瞬间致盲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危害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能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他却放心的避让自行车或是开始借到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 危害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与危害二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 危害: 当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赶上你的车是浅内饰,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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