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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共有产权房属产权类住房 可落户可入学

 王浩然 2017-08-15

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其中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共有产权住房能否落户、入学问题进行了答复。北京市住建委官方明确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在征求意见期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完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健康运行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不过,反馈意见对一些具体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关于单身申请年龄的问题,有人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人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据此,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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