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许多大学生都在暑期实习, 还有大四学生也常常会实习, 实习生往往容易就各种用工问题 与实习单位产生争议。 我们邀请到了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沈立成律师, 来为我们答疑解惑。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间是什么关系? 1、在校学生实习 此类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一般意义上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受《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制。 2、顶岗实习 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一类,是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教学活动。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签订了实习生协议,协议内容明确为实习关系,也不鉴定劳动关系,也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 实习单位安排实习生工作受何约束? 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调整两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实习生的社保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社保是建立在劳动关系上的,随劳动关系的建立开始缴存,随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停止缴纳。 实习生未建立劳动关系,也无社保缴纳要求。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工受伤,实习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工伤是指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被社保部门认定的。 实习生未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中受伤,社保机构可能没办法申请认定工伤。 实习生遭受意外伤害后,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责任认定,该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伤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损害赔偿责任按比例承担。实习生对于自己遭受的损害,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适当减轻实习单位的相应责任。 实习生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
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实习生取得毕业证后仍在此单位工作,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这很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因为取得毕业证书的实习生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若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实习生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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