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款需要计入到房产原值吗? 来自梁好财税工作室 00:00 02:05 地价款需要计入到房产原值吗? 案例1 A企业是一家制衣厂,在2011年购买了一块土地,购买价值为4000万元,于同年建立厂房,厂房建造价格为30000万元。企业执行会计准则,将4000万元土地成本计入“无形资产”,将30000万元计入到“固定资产”,并最终按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缴纳了房产税。 误区 企业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往往直接按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缴纳房产税,而忽略了将“无形资产”也即土地的成本也计入到房产的账面原值中。 解析:在不同历史时期以及不同的行业,由于采取的会计核算制度的不同,对于地价是否应当计入房产成本,经历了一段复杂变迁的过程。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明确规定:“三、关于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而部分财务人员不熟悉房产税相关税收政策,不了解房产税房产原值的税收和会计差异,简单地按照会计账册中“固定资产”账户显示的金额申报缴纳房产税,未将“无形资产”账户中的土地成本纳入房产原值,最终导致少缴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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