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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联合创始人的4个最高标准

 吉祥如意侠 2017-08-17

创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有调查数据显示,在每年新创办的企业中,至少有一半的初创公司会在半年之内倒闭。


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有两个:

  • 一是缺乏足够的资金

  • 二是创始人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


选择一个合适的联合创始人是成立公司前应该首先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联合创始人就像是创业者的配偶一样,每天大多数的时间都会和创业者待在一起,讨论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就一些问题达成共识,比如公司应该打造一款什么样的产品,应该制定什么样的营销策略以及是否对公司的股权进行出售等。


联合创始人对公司的文化建设以及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在初创阶段的所有工作和事务都是由创始人团队决定的,因此选对联合创始人对初创公司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一步,那么选择联合创始人应该遵循哪些重要的标准呢?


标准一:相互沟通的能力



创业者在选择联合创始人的时候,首先要保证能与他们进行坦率地沟通,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初创公司的成长奠定更稳固的基础。


  • 你的联合创始人能否与你进行真诚地沟通?

  • 当他们做出了错误的决策时,你能及时指出并制止吗?

  • 你能够对他们的决策或工作给予批评性的建议,或能接受他们真诚的建议吗?

  • 当你从个人利益出发做出了一些决定的时候,你能跟他们进行坦诚地沟通吗?


当然,与联合创始人建立良好沟通的前提就是要相互信任和尊重,要认识到你们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你们需要共同努力和奋斗以保证这条船不会下沉。


创业会面临很多压力,在创业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只要创业者能与联合创始人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一切的问题都将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之下迎刃而解。


标准二:厘清关键性的问题



创业者在选择联合创始人的时候要弄清楚,做朋友和在一起创业根本不是一码事。

之所以会跟一个人成为朋友,可能是因为你们有共同的兴趣爱好,也可能是对方身上的某些你所没有的东西吸引了你。


而对于你所选择的跟你一起创业的人,需要保证拥有共同的创业目标和坚定的创业决心。


有的人创业是想要享受事业的成就感,有的人创业是想要挣大钱,有的人创业是为功成名就,还有人创业是为了让自己获得不一样的经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只要你们有共同的创业目标,就可以在一起创业。


否则,即便勉强待在一起创业,一旦将来其中某个人被外界更好的条件吸引走,你们的合作关系也就结束了。


除了弄清楚创业的目标之外,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还应该弄清楚其他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例如:

  • 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想要建设什么样的公司文化?

  • 公司文化中应该拥有目些关健点?

  • 在招聘新员工的时候,员工应该具备哪些关键性的特质?

  • 你能认同创始人的观点吗?

  • 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能就投资者的意见和看法达成一致吗?

  • 投资者在公司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一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被解聘,原因就在于在公司的一项战略决策中,联合创始人站到了风投的一边,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联合创始人认为风投在投资了公司之后就可以决定公司的战略决策了,这最终导致首席执行官被解聘,因此创业者在选择联合创始人的时候,还应该搞清楚联合创始人的想法。


标准三:基于角色的协定



很多大公司在创立初期都是由创始人主管公司或者担任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另一名创始人会担任公司的技术主管或者其他配角。


如比尔·盖茨vs保罗·艾伦;史蒂夫·乔布斯Vs史蒂夫·沃兹尼亚克;马克·扎克伯格VS其他facebook创始人等,在这样的角色组合之下,公司能得到快速成长。


如果创业者和联合创始人都想做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一般其中一个人会作出妥协——担任公司的总裁。虽说两个职位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在进行重大决策时,你就要做好面对可能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准备。


在刚开始创业的时候,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还能进行心平气和地讨论,能比较容易地做出一些决策,但是如果不能明确谁在公司掌握更大的话语权,公司将来会因为这个问题出现更多的冲突。


哪怕你与联合创始人之间能够就95%的公司事务达成共识,但是只要存在着5%的不可调和,就有可能让公司陷人瘫痪。


你跟联合创始人都拥有否决权,这就说明你们将在某些问题上永远无法达成共识,在公司没有形成统一意见的时候,公司如何实现更长远的发展?对初创公司而言,快速行动的能力是其核心竞争优势、而决策不能达成一致无疑是一剂毒药,将会给公司带来致命的打击。


因此在成立公司之前,首先应该确定公司的决策制订者,而不是将这个问题放在公司创办之后来解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首席执行官应该是决策的执行者,负责做好产品和商业问题的执行工作。


此外,还应该确定一个解决冲突的办法,比如有的公司专门外聘一个顾问来调解创给人和联合创始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创始人之间也会出现相互竞争的情况,比如首席执行官一般会受邀参加一些会议,在获得曝光率的同时为公司吸引更多的风投。而如果另外一个本想当首席执行官的人因为妥协担任了公司的另一个角色,就可能会因为比较低的曝光率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首席执行官应该想一些对策来増加对方的曝光率,同时还要保证自己首席执行官的角色不被动摇。


标准四:技能不重叠



通常情况下,公司在刚成立的时候会设计和开发一款产品,如果由两个人共同制定很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

  • 一种是产品由专业的团队来设计

  • 另一种则是两人就产品的发展方向无法达成一致


但这并不是说在选择联合创始人的时候应该找一个对产品不能有效感知的合伙人,恰恰相反,一个对产品具有强烈感知能力的人对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为产品确定发展的方向,而创始人需要做的是选择这样一个人,并认同他们所设定的目标。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3个商界人士共同创办了一家科技公司,虽然从表面上看这家公司的实力很强,实质上这对公司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科技公司很难开拓角色,而且初创公司并没有那么多的业务来让3个创始人实现自己的价值,除非所有的创始人都是产品开发者。然而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不能拥有重叠的技能,就算所有的创始人都是产品的开发者,他们之间也要明确分工。


联合创始人最好能满足这些条件



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已经是多年的好友,相互之间已经建立了尊重、信任的关系,能够更好地理解对方,这些前提条件可以为双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起到辅助性的作用。当双方产生意见分岐时能够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沟通,从而最终促进意见的达成。


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曾经一起共事过,相互之间比较了解。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表现,在生活中合得来的朋友,在工作中却可能会产生很多矛盾。因此创始人最好曾经与这些联合创始人候选人在某些业务领域或项目中进行过合作,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其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工作风格,这样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减少磨合期,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互相探讨和定义工作中的角色,建立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来源:长江商业评论(ID:rCK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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