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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平台

 暝燃 2017-08-17
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的阳光司法工程。按照《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一年来,各级法院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三大平台建设。2014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开设的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目前,北京、浙江、重庆、上海等20个省(区、市)已经基本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并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链接;其他地区的法院也努力推进全省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加上之前开通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标志着三大平台初步形成。
  专家点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 贺小荣
  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一年多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提升司法公信,方便群众诉讼。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开通后,除了公开常规审判流程信息外,还增加了对于各类案件实体材料的公开以及电子送达服务,确保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向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既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又能最大程度地压缩利用审判信息寻租的空间,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通过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法制统一。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以来,全国法院共上传裁判文书约542万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上传6742份。一方面,通过公开裁判文书,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加强裁判说理,提升法官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另一方面,通过文书检索,统一法律适用,实现同案同判,增强行为预期,确保法制统一。
  三是通过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提高执行质效,促进社会诚信。公开执行信息,一方面方便当事人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为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所采取的执行措施,争取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提高执行质效;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将“老赖”列入“黑名单”,降低失信者信誉和社会评价,可以积极地引导人们诚实守信,推动社会信用和诚信道德体系建设。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健全完善司法公开督导机制,力争到2015年底,建成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动态透明的司法为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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