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转出一笔投资款,三年后开始有红利(利息收入),这个分录怎么做呢?收回利息分录又是怎么做呢? 回复:权益法是在对被投资方生产经营决策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时采用;成本法是在对被投资方生产经营决策达到控制或者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但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采用。 1、付出投资款时,成本法权益法均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1)成本法下作出利润分配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2) 权益法下,年度终了根据被投资方审计后报表损益相应持投比例确认(亏损为相反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收到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以上两种方法的投资收益在税法上的不同确认:成本法下,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按权益法下核算的投资收益,税法上不确认,而是按被投资方实际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作出利润分配时,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编辑:陈航 陈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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