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5.出监教育 监狱机关对于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的针对性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形势、政策、前途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社会适应性教育,同时开展必要的就业指导和比较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适应社会、就业谋生的能力。监狱机关应当邀请当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向罪犯介绍有关治安、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情况。出监教育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 来源:监狱之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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