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内容:1、我单位(山东佳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五菱牌LZW6407B3面包车一辆,牌号为鲁PYS353,车辆识别号LZMACGA697126607,发动机号8970111022。
2、经双方协商价格为壹万元整(12000元),甲方同意卖给乙方。
3、该车辆违章处理费和车辆过户费等由乙方承担。
4、此车2014年7月23日9时交易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
5、此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办理完过户手续,过户时甲方提供相关手续,乙方负责过户和费用。
6、乙方明白购买物为旧机动车辆,并已查看和了解车辆的质量和证件,车辆交接后乙方自行负责车辆的质量和安全。
7、本合同自签定日起,该车出现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山东佳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635-2927977
乙方: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7月23日
居间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在互惠互利
自愿诚信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联系动作办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以上签约项目,以项目合同为准)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4、项目总造价:
三、居间费用:
1、乙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促甲方与达成协议,正签合同,甲方自愿付给乙方居间费都要如约履行。
2、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购买项目的负责人发生变化,甲方自愿付给乙方居间费都要如约履行。
3、本居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结束,如甲方继续与乙方所联系的承担、承揽购买此项目,本合同继续生效。
四、居间项目,项目报酬付款:
1、项目、项目报酬:
2、项目、项目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按时按期付给乙方居间报酬,乙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甲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规避支付居间费用的义务,损害乙方的利益。
六、居间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具备法律效益(合同履约地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债权出让人):陈言
乙方(债权受让人):陈德龙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止本协议签署前,债务人王安全拖欠甲方现金伍万肆仟元整(小写:54000.00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甲方承诺并保证:(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四、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由有权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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