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 八旗,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正式创立,初建时仅三旗:黑旗、白旗、红旗。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 皇太极继位后为扩大兵源在满八旗的基础上又创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编制与满八旗相同。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满清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 正黄旗是八旗满洲中人口最多的一个,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 镶黄旗的规模辖84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13万人。 正白旗辖86个整佐领(基本户口和军事编制单位,100—300人 为一单位)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镶白旗属于下五旗之一,不是由皇帝所亲统,而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的规模是84个整佐领,约2.6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正红旗规模为下辖74个整佐领,兵丁2.3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1.5万人。 镶红旗是下五旗之一,由诸王、贝勒和贝子分统。清末时规模达到下辖86个整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正蓝旗下辖83个整佐领又11个半分佐领,兵丁2.6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万人。 镶蓝旗下辖87个整佐领又一个半分佐领,兵丁2.7万,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3.5万人。 八旗制度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也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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