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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雄安新区:企业买通污水处理厂偷排毒水

 yxzxyz15 2017-08-20

有毒污水从这里被直接偷排。本报记者 汪洋 摄


本报讯(记者 汪洋 通讯员 春辉)昨日,记者从雄安新区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公安厅、保定市公安局驻雄安新区联合工作组统一指挥,调动市县公安机关多警种参战,成功破获“7·18”污染环境案。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并被刑事拘留,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名。

 7月6日以来,雄安新区三县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其间,接到雄县公安局报告,该县污水处理厂曾发生微生物中毒问题,疑似重金属超标。经缜密工作,7月18日,专案组将正在雄县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放超标废水的犯罪嫌疑人赵某丙当场抓获。经权威部门检测证实,民警所提取水样重金属铬超标7倍、锌超标81倍、镍超标157倍、铜超标280倍,属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

 7月19日至25日,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法人代表周某、厂长赵某乙,河北某环保公司雄县分公司经理、雄县污水处理厂厂长张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缉捕归案。经审讯深挖,7月23日、24日,又相继锁定并抓获了雄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闫某、河北某环保公司副总经理李某。8月2日,中秋金属配件厂实际控制人赵某甲到雄县公安局投案。

 警方查明,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在生产中产生大量工业废水,按照环评要求,该厂要先行进行处理,待达标后再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才能排放。2016年10月,雄县中秋金属配件厂、河北某环保公司雄县分公司、雄县污水处理厂签订三方合同,就废水处理及排放达成了协议。今年2月以来,中秋金属配件厂废水重金属超标,厂长赵某乙在明知的情况下,指使检测员伪造检测合格单,由该厂司机赵某丙多次运送至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放,至案发累计非法排放约1670吨。超标废水直接进入马庄干渠,流入大清河。

为达到非法排放目的,实际控制人赵某甲曾组织协调,法人代表周某、厂长赵某乙单独或共同多次找到河北某环保公司副经理李某,雄县分公司经理、污水处理厂厂长张某和负责监管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雄县自来水厂副经理闫某。三人收取好处后,直接参与或幕后帮助协调实施非法排放。张某还与赵某乙商定,排放方式从进入口进、出水口出,改为从出水口直接排放。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涉污企业已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外,雄安新区还通报了近期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中查处的另9起典型案例。

(来源:燕赵晚报2017年8月12日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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