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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贴:一件小古董窥欧洲中世纪贵族狩猎文化

 RK588 2017-08-20

在中世纪之前,形式化的休闲狩猎就是贵族们一种重要的娱乐手段。古代亚述国王喜欢在皇家猎场上捕杀狮子。在罗马法中,财产权利包括打猎的权利,法兰克梅罗文加王朝和加洛林王朝的君主们认为整个王国都是他们的财产,而且同时控制着面积巨大的皇家狩猎场。在梅罗文加王朝贵族圣休伯特的传记中,叙述了为什么狩猎是一项如此让人痴迷的活动。法国卡洛林王朝查理大帝十分喜欢打猎,直到他72岁去世。

    中世纪的领主骑士们喜欢狩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从物质方面,狩猎可以获得鲜美的野味和动物的皮毛,丰富骑士们的生活;从精神方面,狩猎可以增强骑士的战斗意识,培养战斗精神,许多骑士甚至将战争也看做是一种更大规模的狩猎。不过,可能能主要的原因,还是狩猎本身就足够有趣,对于当时骑士们的生活,是一种不错的消遣。

狩猎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有一定规模领地的领主,大都会拥有自己的狩猎场。在和平时期,率领手下的骑士、侍从和宫廷的其他成员,到草木繁茂的猎场狩猎,对领主们来说,是令人心旷神怡的。狩猎最佳的季节在深秋,这个季节是动物一年中最为膘肥体壮的时候,当然,此时,它们的皮毛也是最好的。
    不过,在其他季节,比如夏季,领主和骑士们也会偶尔出来狩猎。狩猎到新鲜野生动物,对没有保险设备的古人们来说,是最为鲜美的佳肴。只是,除了夏秋之外,另外的两个季节,尤其是春季,都不适合狩猎。冬季动物稀少,狩猎困难;而在春季,越冬后的野兽往往非常瘦弱,且皮毛较差,加上春季还是动物繁殖的季节,种种因素叠加,让不少领主,都做出限制,不允许在春季狩猎。

与季节几乎同样重要的,是狩猎的时间。要进行一场足够“专业”的狩猎,必须起个大早,最好是天蒙蒙亮就出发,到猎场时,天色刚好大亮。抵达猎场后,通常先由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猎狗、猎鹰和武器,去林中寻觅猎物的踪迹。而领主、骑士和随从们,则会利用这段时间进程修整,包括在草地上吃带来的食物,以及重新查看整理狩猎用具等等。

单独行动的探猎者可没有放松休息的时间,他肩负着整次狩猎中重要的任务,必须尽快的找出猎物,一旦狩猎无功而返,赔了领主们的兴致不说,弄不好还会受到惩罚。这项工作需要有丰富的经验,以及一定的野外知识。探猎者会借助猎狗和猎鹰,来搜寻野生动物的痕迹。一旦发现踪迹,他还需要仔细的勘察动物留下的足迹、粪便,以及在附近植物枝干上留下的毛和角、齿的痕迹,来判断出潜在猎物的种类、体重、大小、年龄、高度、数量、离去时间、方向和距离等等。然后,探猎者会吹响随身携带的号角,将自己发现的信息告知狩猎集团的大队人马,而听到号角之后,狩猎集团会在领主的布置下,进行明确的分工,展开围猎。

现代壁画【猎鹿】

根据猎物的不同情况,狩猎时选择的策略也不尽相同。如果发现的是野鹿这种没什么攻击性的动物,探猎者向领主传出信息后,便会使用猎狗,将鹿或鹿群向事先选定的围猎区域进行轰赶。当猎物进入围猎区域后,领主会命令负责联络的人员吹响号角,通知各路狩猎者统一行动。
    一般来说,他们会先放开
猎犬追逐野鹿,不断的缩小包围圈,直到把它们山崖边缘或水边的绝地,或者陷入猎犬的包围无法逃脱。这是,狩猎者会赶到,用长矛或弓箭把鹿杀掉。部分欧洲地区还延续着这种猎鹿方式,不过,传讯工具从号角变成了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武器也改成了各种猎枪。

另外一种比较常见的猎物是野猪,与几乎无害的鹿相比,野猪要麻烦和危险得多。野猪与鹿一样,是近似群居的生物,往往以成年雌性野猪为主体形成小型群落。当野猪被逼入绝境的时候,不会坐以待毙,它们能与猎人和猎犬对峙,让狩猎陷入僵持阶段。在野猪的搏杀中,人和狗很容易被野猪尖利的牙齿刺伤,加上野猪力气很大,人死狗亡在狩猎野猪的过程中并不罕见。
    当猎犬将野猪团团围住的时候,也是双方搏斗最为激烈的时候。只有最勇敢的猎犬,才敢于在面对野猪的獠牙时,依然不顾一切的狂叫着冲上去。野猪转动身躯,用正面迎击猎犬,只要稍有不慎,猎犬就会出现伤亡。此时,有经验的猎手会尽快喝退猎犬,并在出现机会的瞬间投掷出长矛或直接用长矛刺向野猪。野猪的皮相当的厚实,还往往覆盖着坚硬的泥壳、松脂,很难一举将其置于死地。有的野猪身中十多把长矛,浑身上下都在淌血,却依然能在血泊中顽强抵抗。

雕塑【狩猎野猪】

捕杀野猪造成的人员伤亡,也时有发生,约克公爵爱德华在15世纪写的一篇文章中,就记述了一次狩猎野猪中发生的惨剧。一头巨大的野猪在陷入围困时,突然向一名猎人冲去。那个可怜的人躲闪不及,被野猪尖刀一般的利齿从膝盖处一直挑到了胸部,瞬间便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而在涉及狩猎的文艺作品中,野猪也是狩猎中的危险分子,《冰与火之歌》中,被下了药的劳勃,就死于一头巨型野猪的獠牙之下。

猎熊

与野猪同样危险的,还有野熊和老虎,只是两者在西部欧洲都比较罕见。而在东欧的森林中,“危险、熊出没”可不是说着玩的。不过,大部分时候,猎熊会在冬季进行,狩猎的过程相对简单,对探猎人的要求较高。他需要带着猎犬找到熊冬眠的洞穴,等待大队人马赶到后,将熊引出洞穴。当收到惊扰的熊仓促中猛跳出熊洞,就会蹲守在周围的狩猎者们用长矛杀死。

狩猎经管被视为一种娱乐和消遣,却也是酝酿意外的温床。狩猎中的危险,可不仅仅来自被追杀野兽的反抗,还有许多也来自自然环境本身。比如,掩藏在草木后面的悬崖,绿草覆盖下的沼泽,甚至是盘根错节的树根或者突然伸出的树枝,都有可能对正在追击猎物的猎手们,构成致命的威胁。

死于狩猎的英王威廉二世

此外,在狩猎的过程中,猎手们彼此之间也容易造成误伤,其中伤亡者也不乏地位显赫者。1100年8月,英国国王威廉二世,那位著名的“征服者威廉”的儿子,在新森林打猎时的意外死亡。
   
威廉二世被一箭穿心射杀,死后又遭到了同队贵族猎手们的遗弃。部分史籍作者详细,威廉二世是由于同伴射向鹿角的箭改变了方向,而死于意外。在他死后的几个世纪,关于威廉二世是被谋杀的传言屡禁不止。威廉的兄弟亨利一世,曾经参与了那次狩猎活动,是威廉之死的直接受益人,并且在威廉死后不久就登基即位。经管事情的真实情况至今不得而知,可这也只能算是狩猎所引发的死亡众多事件中,相对比较出名一例。

以中世纪英格兰的情况为例,在诺曼征服之后,新任国王为了保护特定的森林动物以及国王的狩猎权而圈定了特定地域,作为王室的私有财产。“他(征服者威廉)为鹿准备了大片的林区并施行严格的法律。无论杀鹿者是谁,都可能受到剜眼的处罚。”威廉一世时,在英格兰的不同地区有68个王室森林区、13个猎苑以及781座园林。
    1184年,《伍德斯托克法令》(Assize of Woodstock)的颁布,标志着英格兰森林法的形成。森林法禁止私人在王室森林内打猎、砍伐树木、开垦耕地、放养农畜,宣称要对偷盗者实施严酷的刑法,包括残肢、断足等在
亨利一世时就已实施的惩罚手段。亨利二世时期,下令对所有的林区和郡县进行全面巡查,对违法者严厉惩处,由此也引发民怨沸腾。1217年9月,《大宪章》中涉及森林法的条款在加以扩充后,成为一部独立的文献《森林宪章》。此后,《大宪章》以及《森林宪章》共同见证了王室森林发展的历史。

尽管制定了相应的森林法令,但森林管理仍然在郡法庭、百户区法庭施行。《亨利一世法》将森林诉讼列入其审判内容,但是国王很少审理案件。到了13世纪,国王森林法庭由王座法庭(King’s Bench)兼领,而地方法庭则包括森林放牧法庭和派出法庭。亨利二世时,森林法庭体系日趋完善。此时,王座法庭仍然是处理森林案件的最高法庭,同时又有三类森林法庭:森林巡回法庭、森林放牧法庭和林区法庭。森林巡回法庭每三年一次开庭,届时大法官莅临处理各类诉讼,宣布某些特权、处理陪审团呈文。下一级的法庭是森林放牧法庭,每年召开3次,由护林官主持,所有参加郡法庭的人员都要参加,组成陪审团协助审理案件。林区法庭每40天举行一次,在该法庭上形成案件的陈述,由护林官收取扣押物并记录在案。森林放牧法庭和林区法庭被认为类似于郡法庭、百户区法庭,它们的一些审判原则是相同的。

为了使森林法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国王还创立了一部强大的管理机器。在整个森林体系中,森林法违法者只接受来自国王或由国王特别任命的官员的裁决。森林管理的最高长官是“英格兰王室森林首席大法官”,有时也被称为“英格兰首席森林官”。因为任务繁重,1236年以特伦特河为界分为“南特伦特森林法官”和“北特伦特森林法官”,这种管理一直延续到1817年废除森林法官为止。在特伦特南、北部森林区,森林总管之下是林务官和其他森林官员。由国王直接任命的森林看护人被称为林务官,他们负责起草令状、收集证据、收取罚金、拘押罪犯、运输国王需要的野物和木材,后期还负有经营王室森林的责任等。《伍德斯托克法令》宣称由王室森林所在郡县挑选12名骑士来保护国王的野物和草木,这些官员后来被称为护林官。王室林务官和护林官同时也是派出法庭的召集人。法令还规定,每个郡县另选四名骑士,负责管理国王的林木和收集放养猪的费用,这些人被叫做放牧官。巡查官是国王非常重要的又一类官员,通常为12人,他们在郡县长官的领导下,负责看守一定的森林区或是几个森林区,要在森林巡回法庭召开前进行森林巡查,调查森林内的草木情况,有时也调查在其辖区内发生的毁林造地、侵占林地等行为。巡查后的报告要由他们共同完成,并收入森林巡回法庭的档案中。森林管理的最底层由直属林务员和承租林务员组成,其下又有骑行林务员和步行林务员。当然,林区内的私人林区也设有私人护林员。

诺曼初期贵族在森林内没有任何优势,他们同平民一样受到森林法的限制。森林法限制贵族对王室森林范围内私人林地和林木的使用。亨利二世继承王位后,他承担着重建在权力之争中已分崩离析的王权的重任,同时也意味着王室森林的重组。在他统治时期一直致力于扩大森林面积、加强森林管理,定期派出巡回法官赴各个森林区听取并审理森林诉讼案件。亨利二世有意通过严酷的森林法打击贵族。1175年6月,他在里丁会议上指控了那些杀死鹿的伯爵、公爵以及其他违犯森林法的贵族。
    尽管中世纪的教士享有
世俗审判豁免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士可以免受森林法的管辖。教士触犯森林法,同样受到惩罚,有时还重于俗人。如在违法狩猎的案件中,一名在俗教士被罚10先令,两个教堂执事则分别被罚40马克、50马克。亨利二世时的森林法令中规定:“禁止教士偷猎或砍伐树木。”亨利二世曾要求举报所有叛乱时期猎捕国王猎物的人。许多教士被告发,在世俗法庭受审。

除了贵族、教士,中世纪英格兰的民众也同样对森林法充满畏惧,并且承担着由此带来的沉重负担。当林务员发出警报后,林区周边的居民都要赶来帮忙,如果熟视无睹会受到严惩。1245年8月1日,林务员在罗金厄姆林区发现了持有弓箭的偷猎者,发出警报,但维登霍地区的人们没有赶来,在1255年北安普顿召开的森林巡回法庭上,维登霍地区的人们都被羁押。森林巡回法庭召开前要进行巡查,林区附近城镇的居民都要参加。城镇居民若未按数参加,又不能确定巡查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就会在巡回法庭受罚。
    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在王权与贵族权力、王权与
民权的争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森林法庭实际上已成为王室平衡贵族的“自由”同大众的“普通权利”的杠杆。

王室森林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辉煌后,14世纪初开始走向衰落。1327年后,出现了大量砍伐森林的现象,森林法的推行力度日渐衰退。森林调查法庭的辉煌时刻最终在1368年完全结束。但长期以来王室森林在英格兰民众的印象中留下了深刻的积淀,这些在以后的历史中不断重现。
    1390年,
理查二世颁布森林法令重申国王在王室森林中狩猎的特权。此时的森林法与中世纪相比,最突出的变化在于国王和贵族联合起来将他们的特权保护起来,而将其他阶层拒之门外。1482年,爱德华五世也重申了森林法。其中规定,被砍伐的区域应围上篱笆,以免新生的幼木被动物破坏,保护的时间由3年延长至7年。亨利七世时,夜晚带着面具在林中偷猎被定为重罪;亨利八世时,进入林中偷鹿也是同等罪行。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的一些法令在伊丽莎白一世的法令中也得以重申:砍伐或浪费木材者将被鞭笞。

领主们对森林的重视,也对英格兰、乃至整个欧洲的自然风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欧洲大部分地区依然保存了中古时期相若森林风光,树木、溪流与平原等美丽的景象也依然如旧识一般。

图片:腓特烈二世撰写的《训鹰的艺术》的重写本(真正的腓特烈二世的那本书已经在帕尔马丢失了,这本是曼弗雷德日后重写制作的)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狩猎中,猎鹰一直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许多热衷狩猎的领主们,都将猎鹰视作是一门艺术。有许多知名的大贵族,都专门写过关于训鹰的著作和文章,对训鹰方面的技艺做过系统的探讨和描述,其中德国的腓特烈二世,就是一位训鹰高手,他专门撰写了《训鹰的艺术》,这本书据说在当时广为流传,成为训鹰方面的专业教材。

书中认为,训鹰是一项非凡的技艺,需要具备耐心、经验和智慧,以及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般往往无法胜任这项工作。除此之外,训鹰人还必须体型适中,高大威猛体格健壮的人往往不够灵活,而瘦小羸弱的人则缺乏力气。驯鹰人在实际训鹰过程中,要耳聪目明,胆大心细,善于观察,机敏灵活,性格平和,甚至要做到不能贪睡,经常能在夜里起来,观察鹰的动静。而且,驯鹰人还必须略通兽医之道,当训练中的鹰出现头疼、感冒或者受伤时,要懂得通过药物或其他手段进行治疗。

而训鹰要从雏鹰开始。雏鹰一般要从鹰巢中获得,鹰巢通常都在大树顶端或悬崖峭壁上,需要攀岩高手才能捕获。如果鹰巢的位置较低却不宜攀爬,也可在雏鹰刚刚能非礼巢穴时,拉网捕获。由于捕获的难度,一只健康强壮的雏鹰,往往可以卖出相当高的价格。
    得到雏鹰后,要把它放在宽窄适当的亚麻布袋里,袋子两端留有开口,恰好使雏鹰的的头在一端,爪子和尾巴在另一端,无法飞动。接下来,先要修整鹰的爪尖,防止自然生成的爪尖断裂或挂断爪指,毕竟爪子是猎鹰重要的武器,一只爪子受伤的雏鹰,是无法成为优秀猎鹰的。
    接下来,需要用软皮子做成头套,罩住鹰的两只眼睛,只露出嘴和鼻子。鹰的双眼被封闭后,切断了他与外界的视觉联系,就只能依靠嗅觉、听觉和触觉获得信息,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才能开始对鹰进行训练。

训鹰的第一步,是要使鹰习惯于站在驯鹰者的手腕上,要让鹰习惯训鹰者的爱抚和口令。整个过程都必须在鹰带着眼罩的时候进行,之后慢慢的让鹰适应光亮和人脸,同时开始在户外经受风吹、日晒、雨淋的磨练。等猎鹰在驯鹰人的手上好像在木头上一样稳定后,就要开始接受新的训练,包括能够稳定的停留在骑马的驯鹰人手臂上,和捕猎训练。每个环节都有循序渐进,反复练习,直到鹰能够熟练的捕获各种野生猎物后,训练过程才算结束,此时的鹰才可谓是一只猎鹰。

拥有一只优秀的猎鹰,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也是骑士们在参加宴会等聚会活动时足以炫耀的话题。在狩猎时使用猎鹰,在中世纪更是一件炫酷的事情,能带着一只训练有素的猎鹰参加狩猎,往往会被认为是“高富帅“的专利。
    用鹰来捕猎的方式也有很多,其中“溪边鹰猎“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它主要利用猎犬和猎鹰之间的相互配合来进行。当狩猎者水鸟躲藏在河边或水塘周围的草丛、灌木丛中,会先放出猎鹰在空中盘旋,然后撒开猎犬去水边轰赶。此时,诸如野鸭、鹳等水鸟纷纷受惊飞起,猎鹰就能抓住机会,从空中俯冲而下,直取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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