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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2017年中小学招生通告

 郑生书 2017-08-21

宁远县义务教育学校

2017年招生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均衡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和《宁远县义务教育学校2017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函[2017]6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招生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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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学年龄

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公历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或出生证明登记日期为准)的儿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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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划片入学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到相应的学校就近入学。


一小舂陵社区;文星社区;欧家、肖家、乐家、隔洞、鱼桐村(含桐子山、鱼古弄);文星社区所辖西郊村:崇德社区。



二小泠江社区;舜源社区;舜峰社区。




三小东溪社区;舜德社区(舜帝路以西);欧家、肖家、乐家、隔洞;逍遥岩工业园;跳礅石村;东溪社区所辖东郊村;唐家山;朝头坝;卜家岭村(含云峰、卜家岭);东山自然村;唐家;大屋地;下岭。




实验小学印山社区(印山路以北);重华社区(泠南路以北、水市路以东);舜峰社区;人社局、原舜陵镇政府、原舜陵镇法庭、原舜陵镇国税所家属房;商均路以北、莲花路以西。




实验小学分校(双板桥完小)恩里村(恩里、欧公养);福源村(含双板桥、范家、山下洞);株木山;新车;福禄村(含竹元福、背后山);蛟龙塘村(含蛟龙塘、棉花漯);李家寨村(含李家寨、郑家);印山社区、舜源社区、泠江社区、重华社区、东溪社区、舂陵社区、文星社区、逍遥岩社区、舜德社区、宝塔社区及冶金工业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五小宝塔社区;桐山自然村;五里桥;宝塔脚;崇德社区(含大种地、仁山庙、刘子用);高福村(含祥文福、高岗头、福家坪);五里桥工业园;下河洞;幸福村(含麦里江、寡婆桥);排楼屋村(含排楼屋、冷水洞);舜源社区;崇德社区。




德源小学舜德社区(舜帝路以东);舜德小区;莲花路以东小区及居民;山水城;腾飞名城;莲花佳园;碧景园;银华郡庭、柳塘村(含柳塘、荷叶塘);十里铺自然村;德源社区所辖龙板桥、罗坝头;长春;十里铺工业园;茶里洞村(含上茶、杨柳塘);宝山;堂屋;德源社区所辖麻拐石、马草坪。




莲花小学:莲花社区(商均路以北、九嶷南路以东、泠南路以南、莲花路以西除外);莲花路(商均路以南);莲花社区所辖莲花塘;德源社区所辖麻拐石、马草坪;和谐、印山社区所辖蔡家村;印山花园;富康花园;九嶷山林场小区;创宏国际;吉祥小区;馨苑小区;金印豪庭;盛丰华府、庆丰小区、宁郡华府;九嶷明珠;星火村(含老村屋、鸟立塘)。




莲花小学分校(官桥完小)和谐社区所辖丙塘、王茂塘、黄金桥、冯家;兴旺山;和兴村(含花板塘、邱家);麻池塘;淌下;湾头;颜家;东瓜井;小康村(含大潘家、小康家);百草坪;莲花社区、舜峰社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印山小学:重华社区(泠南路以南、水市路以西);葫芦淌自然村;教师新村;烟叶经理部家属房;福家坪。         


十小(原逍遥岩完小)逍遥岩社区;红岩社区(含逍遥岩、石板塘);黄龙头村(含黄龙头、罗家);五里庵;舜阳社区(含瓦窑头、东塘);竹子坝村(含竹子坝、八里桥刘家);丰熟社区(含昌田洞、大路脚、周家);凤阳村(含白面下、城头寨);野鹿岗;鸡公岭;三合园村(含笋田洞、草子塘、伞里洞);华石盘村(含华石盘、周王家);冶金工业园;福源村(含双板桥、范家、山下洞);株木山;新车。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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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

(1)录取范围:

第一类:学生户籍在四个街道办辖区内,且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的。


第二类: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城区内的。


第三类:学生法定监护人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作调动到县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


第四类:学生法定监护人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铺租赁合同》进城经商的。


第五类:学生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且能提供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单和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银行缴费回执的。

录取办法

    以上第一至第四类人员由招生区域学校全部接纳;第五类人员若招生区域内学校已录取的适龄少年儿童总量未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全部接纳;若招生区域内学校已录取的适龄少年儿童总量已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由学校在县监察局、教育局、街道办的监督下,以微机派位的形式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其他城区学校,或分流到有富余学位的城区周边学校(十小、官桥完小、双板桥完小)和民办学校。微机派位仍未能安排的适龄少年儿童,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报名、录取时间

        第一阶段(8月21-23日):各城区小学接受区域内上述第一至第四类(即有户口的、有房产的、工作调动的、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类证明材料,县公安局、人社局、房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食药工商质监局、教育局、街道办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报名材料中的户口本、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进行核查。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加强执纪问责。


        第二阶段(8月24-25日):各城区小学接受区域内上述第五类(即缴纳了2017年度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类证明材料,县人社局、教育局、街道办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单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银行缴费回执等材料进行核查。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加强执纪问责。

     

        第三阶段(8月26-27日):对第五类对象(即缴纳了2017年度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微机派位(若有必要)。

第四阶段(8月28-29日):各校录取名单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凡群众举报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取消其在本校的入学资格。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法定监护人按类别向报名所在学校提供以下就读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将其复印件交报名学校备查。

(1)划片区域内有户籍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属户口迁移的,时间须在2017年8月20日前,且符合户口迁移政策。

(2)在划片范围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同时出具2017年8月20日前的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购房契税发票。

(3)县城内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监护人《工作证》及单位证明。

(4)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同时出具2017年8月20日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铺租赁合同》。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簿》、监护人一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单和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银行缴费回执。


另外,所有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否则,后果由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承担。


注:

农村小学参照城区小学的招生办法招收本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但有富余学位的农村小学可适当放宽入学年龄。

新生在公示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平行编班,所有新生须在8月30-31日报到入学。


二、初中生招录方式


        城区初中学校(二中、三中、实中、八中统招班及民办学校)第一批次按志愿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批次由乡镇中学录取。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第一、二批次没有被录取的,进行第三批次调剂录取。

第三批次调剂录取办法:


        符合上述城区公办小学一至四类情形(即或有城区户口,或有城区房产,或调动进城工作,或有营业执照)的,安排在实验中学分校(逍遥岩中学)或八中分校(天堂中学)或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新划入城区街道办的村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仍可在原辖区所在的学校就读。


        符合上述城区公办小学第五类类情形(即有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银行缴费回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则由县教育局在县监察局的监督下,以微机派位的形式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实验中学分校(逍遥岩中学)、八中分校(天堂中学)及民办初中学校就读。微机派位仍未能安排的学生,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不符合上述城区公办小学一至五类情形的其余考生,分流到民办初中学校或调剂录取到户籍所在的乡镇中学就读。


        没有参加我县小学毕业学业水平测试的回流学生,参照上述“第三批次调剂录取办法”执行。


        农村初中学校按政策招收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三、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全县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家长需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材料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宁远县德源小学内)报名。鼓励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主要招收本地生源,必须完成在城区范围内的招生计划数。如学位有富余和具有寄宿条件,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要求,在征得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并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监督。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报县教育局同意,同时通过合法途径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学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生入学。


特别提示:开学后,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学生在该校就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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