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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为什么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

 正常x 2017-08-22

为什么“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

——从交易费用看“贫富混居”的尴尬

华说

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往往“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也”。“人生而平等。”这样的话,对一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人们而言,无疑“很傻很天真”。在坚硬的现实中,“人生而不平等”是绝对的真理,放诸四海而皆准。一个人从小到大,家庭、体质、容颜、智商、教育、身份、地位、工作、能力、际遇……从出生的那一刻起,种种不平等便如影随形而且将相伴一生。不知道未来的美丽新世界究竟如何,但就当下以及可预见的将来而言,对于这广泛而又普遍的不平等,人们在感叹“时也,命也”之余,大抵也只能接受和直面。因为这就是人们“生于斯长于斯”的真实世界,无从逃避。

也因为如此,生活在这社会上的人们,不管愿意不愿意,常常被各种各样的标准,划分在不同的人群中,并且被贴上相应的标签。在这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是以金钱的多寡作为依据,划分出不同的阶层。钱多者,称之为“富人”,钱少的呢,则是“穷人”。自然,这只是最粗疏的区分。在“富人”和或者“穷人”中,还可以各自更为精细地划分出不同层次的人群。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富人和穷人之间唯一的差别就是富人钱多。”但其实,两者的差别远非这么简单和肤浅。有时,其间的分别,竟然仿佛是生活在两个不同星球上的生物。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是古之明训。“同明相照,同类相求,云从龙,风从虎。”是古之名言。征之于历史与现实,的确也是如此:在社会交往上,“富人”大抵有富人的圈子,而“穷人”则有穷人的世界。这一切,没有人策划实施,也没有人指挥命令,然而就这样发生于我们的四周。为什么会这样?是什么力量在推动着这一现象的形成?一个当下正议论纷纭的活生生的事例,则为这一问题的审视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视角。

事件的主角是西部重镇兰州。为了“遏止城市低收入群体边缘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兰州市这些年积极推进施行“贫富混居”工程。所谓“贫富混居”,是指在商住小区内“配建”与商住楼外观造型、色泽都一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推进保障房建设。其目的,是“不让保障性住房边缘化,利于形成拉、帮、带氛围,让贫困户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同时,“不让某一层次的人全部集聚在一起,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尴尬的是,这一番政府的“良苦用心”,非但没有引来一片喝彩声,反而在双方当事者那里落得个两面不讨好:“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富人”的反对自不必说,所谓“百万买宅,千万买邻”,花大价钱买商品房图的就是环境、服务、品质。对他们而言,这是身份的象征。“贫富混居”显然让这一切打了折扣。不过,“穷人”对此也不以为然:“这儿极高的物业费我负担不起。更何况看到人家豪车豪房,吃穿都是最好的,对我们和孩子也是一种刺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这样的结果,的确有些出人意料,但其实,是在“情理之中”的。从经济学的眼光看,这里牵涉到一个有关“交易费用”的重要话题。

众所周知,人是群居的动物。从人类的成长进程来说,人类选择这一生活方式,是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使然。无论是在远古的丛林中,还是在世界一体化的当代社会,都是如此。群居生活,自然不同于“鲁滨逊”的一人世界。其间最核心的分别,是群居中的每一个人,行为必须受到制约,不能为所欲为,一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否则,这个社会就无法运转而人类也早就灭亡。这些制约人们行为的规定,或明或暗,或者强制或者自愿,形成了一整套有关人类社会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规范着生活于其中的人们的行为,推动着人类社会前行。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制度安排的出现,是为了减少社会运转的交易费用。自然,约束同一种人类行为,可以有不同的制度安排选择。而不同的制度安排,必然对应着不同的减少交易费用的效果和程度。譬如说,在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物品是不足够的,也就是“稀缺的”。因为“稀缺”,人与人之间无时无地不存在着竞争。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样,作为普遍存在的一种人类行为,竞争这种行为必须受到制约,否则整个社会就会一片混乱寸步难行。但是约束竞争的制度安排,往往并不是“只此一家”别无选择,而常常是多种同时并存的。以约束竞争行为为例,法律法规的管制是一种制度安排;市场的选择是一种制度安排;建立等级制度是一种制度安排;而风俗习惯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在一个社会中,这些制度安排大抵同时存在,相互竞争而又相辅相成。

这里的关键,按照经济学对人的定义——经济人的假设,一种制度安排被选择,是因为它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而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而大大增加。当然,制度安排本身并不是“免费午餐”,它是有费用的,而且非常庞大。譬如说,法律法规,其解释与执行的费用不菲;市场的运行,个人财产权利的清楚界定和保障是前提,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花费巨大。等级制度和风俗习惯的维护,同样代价高昂。许多我们看似不合理的制度安排之所以一直驱之不去,就是因为要改变这种制度安排,或者引进新的制度安排是需要庞大的费用。权衡之下,倘若主事者感觉所得小于所费,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任其维持原状了。

但不管怎样,大体而言,人类社会对制度安排的选择,大抵倾向于向着减低社会交易费用的方向走——虽然因为种种局限,反其道而行之的现象也并不鲜见,当然,这种选择最终大抵“后果很严重”。这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理性选择的必然结果。这是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无形的力量,自发地推动着人们的行为选择,在局限条件下尽可能地朝着减低交易费用的方向前行。而其浮现于现实生活中的表象,就是社会上各种此起彼伏光怪陆离的“人间世象”。

以这样的一种视角,回头再看发生于兰州的“贫富混居”事件,则可以清楚地呈现出其内在的症结:通过在商品房里安插廉租房,从而让所谓的富人和穷人住在一起,是在人为地增加社会的交易费用!逆势而为,其引发的“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两面不讨好的尴尬局面,其实是“理有固然势所必至”。

住宅市场上出现“富人区”和“穷人区”,不是偶然的。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这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引导下的结果。其目的,正是为了减少社会的交易费用。富人与穷人的分歧,不是钱多钱少那样简单,更为重要而深刻的差别,是体现在不同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价值观、信仰取向等等。虽然从个体而言,上述的分别不一定那样的绝对。但在整体上说,同一阶层的人们在生活方式、品味以及对事物的看法、价值判断等诸多方面远为相近,是毋庸争议的事实。而生活在同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必然涉及到众多公共领域的诸如事项需要讨论、谈判、协商和决策。这样,“富人区”也罢,“穷人区”也罢,因为是属于同一阶层的人们,理念相近,沟通和协调容易达成一致,交易费用就低;而“贫富混居”,则意味不同阶层的人们聚在一起,因为理念的不同,则往往会带来大量的争吵和纠纷,交易费用必然随之大幅增加。

其实,这种因为阶层差别产生的纠纷,在现实中并不鲜见。我们时常可以在新闻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新闻:比如在某某居民小区里,有人拔去了小区的绿化地带的花木,种上各种各样的蔬菜,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又比如因为城镇化而成为了市民的当地村民,一时难以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红白事不去酒店,而在居民小区露天搭个棚子,请全村人吃席。让另一部分来自城市的业主感到愤怒,以拒缴物业费抗议,甚至当场拨打110。更为夸张的是,曾经看到过这样的报道,说在一个小区的同一栋楼中,物业公司为居住在楼中的业主开了“两个门”,正常缴费的走一个门,交不起费的走另一个门。内中的滋味,外人无从感知。但推己及人,难以想象这样的居民楼中还会有所谓的“和谐”关系。

这只是“贫富混居”带来的交易费用上升的一部分。对于为小区配套的商业设施来说,“贫富混居”同样带来了困惑。比如说罢,一个人要在小区边上开一个餐厅,目标客户自然是小区里的居民。倘若开在“富人区”,自然定位于高档餐厅。开在“穷人区”呢,当然要高举 “家常菜”的旗帜,价格便宜,设施、装饰都要简单一些。而如果“贫富混居”,两类收入水平、消费观念相去甚远的人们集聚在一起,会让投资者左右为难,因为两者很难兼顾。如果只为一类人服务,则意味着投资成本的高企。其结果,就是放弃投资,而小区商铺出现空置。这种资源的闲置,也是“贫富混居”带来的交易费用上升的表现形式。

不难理解政府部门推进“贫富混居”的一片苦心。但以愚观之,倘若不顾现实,不依事物发展的规律,则纵有“一片丹心在玉壶”,也无济于事,有时反而适得其反。“贫富混居” 引发的“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便是一个例证。“富人区”和“穷人区”的出现,是收入分配问题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其原因。指望“贫富混居”来实现“让贫困户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更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

行文至此,忽然有些“感慨系之”。在中国,贫富话题一向极易拨动人们敏感的神经,在收入分配问题成为社会热点的当下,尤其如此。从当下有关贫富收入的社会讨论来看,其间夹杂着太多情绪的宣泄,道德的批判以及对立场的诘问。但越是这样,离问题的答案越远。窃以为,其实把贫富作为一个“技术性问题”来平心静气地探讨,更容易接近事实的真相。毕竟,问题的澄明与解决,不在于爱憎的分明,而必须根植于理性的清明。

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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