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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美食官网】天津:餐馆检出苯甲酸

 独树逸 2017-08-23

  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组织抽检部分餐饮企业的调味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发现2家餐馆的菜品不合格,其中有很多消费者喜爱的夫妻肺片被检出苯甲酸不合格,这批次不合格的夫妻肺片来自天津市津南区山城印象辣妹子私家菜馆,加工日期为2017年5月2日,苯甲酸检出值为0.017mg/kg。

据了解,苯甲酸不能在自制菜品中使用。
苯甲酸是一种可在食品中使用的防腐剂,具有抗细菌作用。
该品在一般情况下接触无明显的危害性,但长期或大量服用苯甲酸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另外,还有天津市北辰区淇磊家全居大酒楼的自制熟肉香芹黄金肚,亚硝酸盐检出值为20mg/kg。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
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
但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禁止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正常饮食情况下,人体中的亚硝酸盐主要是食物和饮水中的硝酸盐在口腔及胃中细菌的作用下转化而来。
研究表明,亚硝酸盐可以通过一定途径被还原为一氧化氮。
摄入含有低水平亚硝酸盐的食物可补充人体内的亚硝酸盐。
但是,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中具有正常携氧能力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当摄入量达到0.2-0.5g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时可致人死亡。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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