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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丨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事项项目申报

 长孫无忌 2017-08-23


2018年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出口

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事项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8月25日



1
资金支持对象


1. 在我省注册(深圳除外)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2. 在境外和广东省内举办(深圳除外)的展会平台

3. 在我省注册(深圳除外),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以进出口企业为服务对象,具有外贸服务平台性质。



2
项目专题


一、企业参展项目

对2016年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骨干企业在2016.7.1~2017.6.30期间参加在境外国际展给予展位费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支持。

每家企业每个展会申请支持的展位数最高不超过2个。优先支持东盟、南亚、南太岛国、北美、非洲、欧洲、南美等展会,每个展位最高扶持40000元人民币;其他境外市场最高每个展位扶持20000元人民币。

二、境外展会平台项目

对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在2016.7-2017.6在境外主办或承办的帮助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展览会,对展会的宣传推广、展位特装、展品运输和举办经贸配套交流活动等给予支持。

根据实际情况,对支持内容的费用支出给予不超过以下标准的资金扶持,资金由承办单位在展会结束后申请。


项目序号

支持内容

最高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

1

展会宣传推广

50%

500000

2

展位特装

50%

500000

3

展品运输

50%

500000

4

经贸交流活动

50%

200000


三、境内展会平台项目

1. 在广东省内于2016.7~2017.6举办的,有助于帮助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且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境内国际性展览会的宣传推广、展品运输和举办经贸配套交流活动等给予每个展会不超过200万元的支持。

2. 申报条件:本项目由我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推荐,每个地市最多推荐不超过2个展会,且每个展会需已经连续举办三届以上,面积在10000平米以上,展位在1000个以上,参展外商在50家以上。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项目

对经省认定的且2016年度以来,在外贸业务方面无违法违规的,我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扶持,每家企业给予不高于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五、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培育项目

对广东省内注册(深圳除外)的外贸企业入驻我省重点培育的展销中心,给予每家入驻企业场租、特装、运输、仓储等费用扶持。


序号

企业类型

最高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

1

一般外贸企业

50%

100000

2

2017年认定的广东省出口名牌企业

8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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