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害,指因用药不当或用药过度对人体造成的药源性损害。 恶性肿瘤,是一种特殊的慢性病,无论是局部型还是全身型,机体平衡失调和细胞代谢紊乱是其基本病理特征,而用药不当或用药过度,则会导致进一步机体平衡失调和细胞代谢紊乱,甚至酿成无法逆转的严重后果。 想要成功避开或减轻药害,得先搞清楚那些环节最容易发生药害。扼要地说,最客易出现用药不当的环节为辨“证”有误,即证候分析发生错误,纲不举则目难张;最容易发生用药过度的环节为滥用抗癌药物和滥用补品;前者不受患者掌控,但患者可根据疗效验证而更换医生,后者则与患者对抗癌、进补的迷信和盲从直接相关联。 癌症抗癌基于对冲处理思维,是治疗肿瘤的一种终端治疗方法,属于“标本兼治”中治标范围。无论中药还是西药,抗癌治疗本身并无过错,急则治其标,特定情况下,以抗癌为主体的治疗亦无可非议,但抗癌必须有度,这个度,就是必须确保自身根基不至于被摧垮,即造血系统和肝肾等重要代谢器官实质不受损坏为底线。把握好了这个度,就约等于避开了抗癌药物过度使用的药害。 补益含药补和食补,补法的应用原则为虚则补之,但绝不是单纯的缺什么补什么,必须要先辨清楚致虚的根本原因,在解除致虚原因的前提下,给予合理的针对性补益。肿瘤中晚期或肿瘤治疗后期,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虚象,而偏离上述原则的进补即为滥补,后果往往是火上浇油或雪上加霜,使代谢进一步紊乱而致病情迅速恶化。这种看似强体的滥补所引发的隐性损伤,其危害性并不小于滥用抗癌药物造成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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