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知识点:纳税人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居住时间的确定 1.“居住满1年”: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2.临时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例如:某位美国人,于2016年来中国,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居住,期间去欧洲旅游20天,在此情况下属于居民纳税人,因为单次离境未超过30日,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居住满一年。 某位美国人,于2016年来中国,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中国居住,期间去欧洲旅游20天,又去非洲旅游了25天,在此情况下属于居民纳税人,因为单次离境未超过30日,多次离境累计未超过90日,不扣减在华居住天数,居住满一年。 注意事项 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其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知识点:征税范围(11个应税项目)**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注:前3项所得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名义上是比例税率,实际上是超额累进税率; 剩下7项所得采用的是比例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1.工资薪金所得为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为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2.不予征税项目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补助费。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不能包括在内。 误餐补助≠午餐补助 3.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4.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5.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6.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该税目征税; 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车司机所得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如: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收透明体。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1.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29项)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2.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
3.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对不以图书、报刊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1.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税; (1)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税;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税; 限售股:发起人的股票是限售股,1年内不允许流通转让。 (2)股权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 (1)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3.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征税。 (十一)其他所得 注意: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知识点: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表——考试中不给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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