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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论文评价标准不再一刀切 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peng8jian 2017-08-24

江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8月2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公开征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意见,市民可通过信函等方式向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提出反馈意见。

健全职称制度体系

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细化职称系列专业,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信息技术、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锂电与电动汽车、文化暨创意、绿色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职称评审专业。

●健全职称层级设置,对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逐步设置正高级。

●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现评聘正常化。

●推进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定向使用。

●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行自主制定标准、自主开展评聘、自主发放证书,政府事中事后监管。

●启动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研究中专、工程、农业、科学研究等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专业、层级的职称,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国家已设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或此职称已实行统一考试的,不再开展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减少重复评价。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根据不同的人才特点和岗位职责,分系列、分类型、分层次制定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

●卫生技术人才可按省市、县区、乡镇分类;高校教师可按教学、科研、教学科研并重、技术推广与社会服务分类;工程技术人员可按一级、二级学科细分专业设置。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将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案、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纳入职称评价指标,克服唯论文、唯课题倾向。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合理设置论文条件。按系列、层级、人员类型分类合理设置论文条件。

●对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等理论性强、研究属性明显的职称系列,推行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强化论文质量;对工程技术人员、工艺美术人员等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论文不作限制性条件。

●对申报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

创新职称评价方式

特殊人才特殊评价 打破常规简化手续

●建立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等职称评价机制,开辟人才评价的“绿色通道”,打破学历、打破资历、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

●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制度,在卫生、乡村教师、农业等系统进行试点,按照基层评价标准、方式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限定在基层单位使用,并落实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等相关工作。(文/全媒体记者章娜 李巧 实习生吴楚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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