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为 方孝孺姑,其学问得于方门为多。 洪武二十一年(1388)举 进士,廷试名列第三,授 翰林院编修,以文章超群,深为 朱元璋所宠爱。 洪武二十八年任太常少卿。后左迁涑水丞,定期听讼,及时断案,属吏亦以误期为耻。重教化,爱黎民,办事不趋势。尝言道:“宁以孤亢见黜,不忍厉民以媚人。”后以他事获罪,逮解至京,地方父老前往京师求情,诉说原质清廉公正,得复职。翌年,又坐罪被逮。百姓再次请求赦免,当时各地同罪者近千人,唯原质官复涑水丞,其余皆抵法。建文时于政事亦屡有建议。及 朱棣称帝,与弟原朴皆以 方孝孺案而论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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