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存了1000万元的1年定期存款,几天后发现竟被银行冻结了,而且冻结期长达82年之久。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呢? 1000万定期存款变贷款质押高女士在吉林银行大连分行办理了一份1000万元的一年期存款,存单期限到2018年5月9号。但几天后她发现自己的存款被冻结,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后得知自己的存款已经被质押放贷给大连某房产公司,且贷款期限是到2099年。 一年的存款变成82年的质押贷款,而高女士本人并未请签订过委托合同,也没有进行过公证,更不认识房产公司。 于是高女士开始与多方对质,得到的回复如下:
多方推脱责任,高女士1000万的定期存款就这样变成了冻结期82年的贷款质押。 “存款变贷款”时有发生其实,高女士的遭遇并不是个例,类似的“存款变贷款”事件时有发生: 2014年,卢春明和其他储户在民生银行武昌支行客户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起步为1000万元,年化投资收益率可达12.08%的“无风险”“高端理财”,共涉及金额约8000万元。 此后,银行以承兑汇票形式,将这笔资金贷款给一家名为湖北永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方。后借款方法人李晴失联,引爆这笔资金的呆坏账风险。后银行拒不承认,并称卢春明等人是以个人定期存单质押给民生银行,为永福投资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全额质押担保。 今年5月,吴女士等多位储户在资金中介张某琴的介绍下,于中信银行昆明武成支行、哈尔滨中山路支行等买入个人大额存单(一年期)共计人民币2.93亿元。 后这笔钱被强制扣划,为第三方企业提供了质押担保。 违规操作有端倪上面两个例子与本次高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都是个人大额存单最终变成给第三方企业的质押贷款。其实上述例子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可以看出违规的端倪。
比如民生银行的客户经理向卢春明承诺的是“年化投资收益率12.08%,且无风险”;中介张某琴给吴女士的承诺是“除了银行正常一年定期利息之外,补贴额外的收益”;高女士是听说吉林银行存款利率比较高。 低风险对应的是低收益,超出一般银行理财收益水平的产品可能就是陷阱。更何况“贴息”这种非正常收益,定期存款银行只会按照固定利率到期后一次性付息,不存在还有其他的付款方式。
比如中介张某琴给吴女士的协议书是手写的,且落款仅有手印却没有任何公章;卢春明与民生银行签署的合同仅有一份《担保合同》,而另一份《借贷合同》并非银行方面签署,也无相关印章。 银行的合同一般都是标准化的合同,有固定的格式、有公章、会提示风险等,这些都是投资者需要知晓的基本常识。因为从近年来频发的银行理财案例来看,产品可能是假、合同可能是假、公章可能是假、工作人员可能是假…投资者只能万分小心。 打第三人存单质押擦边球
以第三人存单质押的业务模式,可能就是本文中高女士等人遭遇的原因。从银行客户经理等工作人员角度来说,想拉贷款业务,但是来申请贷款的企业或个人可能授信审批无法过关,于是他们就将储户的钱给这些企业或个人。 这样一来,需要钱的公司或个人贷到了钱,客户经理增加了自己的业绩,银行也增加了承兑业务业绩,多方利益共赢。 但这种手段属于打政策擦边球,因为通过这种贷款的企业一般资质不好,很容易发生还不上钱、跑路的情况,如果这时候银行像上述卢春明案例中的一样拒不承认,那么风险自然传递到储户。 再者,如果银行为了吸收存贷业务,实行一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违规行为,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储户存款,再利用储户存单反复放贷,实现虚增存贷规模的目的。甚至和企业合作,通过关联企业进行存单质押贷款,形式隐蔽,储户就要承担到期不能拿回本金的风险。 就像网友调侃的那样:
银行理财乱象丛生,早已不完全是固定收益的代名词。对于“低风险、高收益”这样的理财产品,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也许收益还没到手,本金可能就飞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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