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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过马路玩手机罚款中国值得一试

 埂溪书楼 2017-08-25

阅读(42) 回复(0)  2017-08-25 17:18:17 快速回复

今年7月,美国檀香山通过了一项法令,禁止路人在穿行街道时使用手机,檀香山市已经通过的法律将于2017年10月25日生效。法律规定,行人在过马路时不能看任何移动电子设备,包括电子游戏机、呼机、手提电脑和手机等。初犯者的罚款金额从15美元至35美元不等,第二次犯罚款35至75美元,第三次则高达75至99美元。美国高速公路安全协会最近出具的一份报告数据显示,美国的行人死亡人数正在上升,2015年为5376人,2016年为近6000人,创了20年以来的新高,数字相对于2014年上升了22%。   目前,全球多个城市已经付诸行动,解决人们走路看手机分心的安全问题。洛杉矶警方发起了一项名为“放下手机抬头看”的公益广告活动,德国的奥格斯堡则在人行道地面镶嵌交通信号指示灯,让低头看手机的人能够注意到信号灯的变化。 开车、过马路玩手机、打电话是许多人的驾驶陋习,也是酿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首位因素。每年因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造成大量的人身财产损害,严重威胁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城市交通秩序,因而广受诟病。在今年2月浙江省的一次网络调查中,开车打电话成为“十大最讨厌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的处罚。相对于开车用手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现有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法律威慑性不强。正是违法成本较低,加之缺乏监控抓拍设施,执法不力,许多驾驶员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用手机的陋习“成风”。 事实上,在城市马路尤其在人流繁多的闹市区、交通要道,边开车边打电话或玩手机游戏、刷微信等,由于无暇顾及前方道路,导致“盲驾”和反应迟钝,交通安全隐患巨大,潜在的交通危险性丝毫不亚于酒驾、毒驾或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因此,有必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修订完善法律,对开车用手机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罚款数额,考虑将开车用手机视同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并纳入《刑法》规制定罪量刑,可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此外,对因开车用手机导致的交通肇事犯罪,因其危险驾驶情节,要从重处罚,限制缓刑适用。 对开车用手机的危险驾驶行为加大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力度,乃至按危险驾驶罪论处,并限制交通肇事犯罪中的缓刑适用,从经济上、人身自由上多管发力、同时制裁,有效触到驾驶人“痛处”,才能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促使开车“低头族”不掉以轻心,把安全放在首位,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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