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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金融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nl100 2017-08-26

  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绿色”作为指导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十三五”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当前经济调整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新常态下,以绿色金融为抓手,着力打造绿色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就尤为重要。

  绿色金融迎来重要机遇期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顺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加快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低碳等新兴产业的发展。而这些低碳、循环和生态经济发展存在巨大资金缺口,据预测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绿色产业的年投资需求在两万亿元以上,其中,财政每年约能投入绿色产业3000亿元,只能满足10%~15%的需求。亟须利用绿色金融机制创新和绿色金融发展,调整供给结构,促进传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向绿色低碳和减量化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此,利用绿色金融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迎来了历史机遇期。以专业化、系统化、综合化的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项目,为经济转型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最终实现经济绿色增长,纠正长期以来生态环境资源的扭曲配置,促进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的配置效率提高,既符合绿色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也将成为金融业优化信贷结构,回馈社会的最佳方式之一。

  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短板

  (一)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比较薄弱。其一,受现行政绩考核机制不完善制约,地方性中小银行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利益纽带关系,有时候,银行迫于行政压力不得不审批一些从环保角度看并不合格的项目,致使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有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也呈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其二,由于绿色中介服务滞后,环保、发改委等部门与银行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可行的信息通报、审核与反馈机制,企业环保信息无法实时与金融机构对接,形成企业环境信息对金融机构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银行收集环境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处理能力不足,致使金融信贷投放缺乏必要的环保信息支撑。

  (二)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亟待提升。其一,绿色经济增长高度依赖资金和技术,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且链条较长,分工复杂,需要更为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员工大多以金融、财务及计算机方面人才为主,思维、知识和技能传统单一,缺乏环保技术和金融信息兼备的复合型人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其二,长期以来,受传统产业结构制约,商业银行形成了以制造业客户为主体的“污染风险大”、“碳排放量较高”的信贷客户结构,而环保类企业及绿色项目虽然大多科技含量高,但投资周期长,中小企业居多,短期经济收益往往低于其他工业项目甚至污染项目,贷款成本收益并不高,致使有些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长期动力不足。其三,由于绿色金融在初始阶段对银行业绩的贡献度不高,银行相应的在绿色信贷产品研发方面投入积极性不高,致使绿色金融制度、工具和产品的创新,与绿色经济良性互动联系尚未形成。

  (三)绿色金融配套政策有待细化。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及《绿色信贷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促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污染治理等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金融杠杆作用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源流向,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但这些意见、指引只是原则性的,缺乏具体、统一的指导性的产业目录标准和实施细则,难以明确界定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各商业银行确定的绿色信贷政策、制度、产品,缺乏严密技术含量的操作层面措施,形成各金融机构都讲“绿”,但“绿”的程度却不尽相同。

  以绿色金融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建议

  (一)补齐金融业发展绿色金融的短板。首先,培育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发展绿色金融是银行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信贷风险的内在要求,金融机构需切实重视员工理念、知识、技能全方位培训,以及引进各类熟悉绿色环保技能的新型复合型专业人才,更新人才结构,奠定发展绿色金融的基础。其次,建立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金融机构应将支持绿色、循环及低碳经济的发展融合到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实践之中,培育和倡导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确定本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把握好绿色金融的未来发展方向,形成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再次,严格绿色信贷的政策要求和市场准入标准。商业银行应重视建立包括项目评审、产品设计、风险管控、激励约束、信息披露在内的绿色信贷机制,严格绿色信贷的评价考核,逐步完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办法和指标,并纳入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之中,将环保标准与信贷风险管理要求落实到客户调查、贷款营销、授信、项目评估、信贷审查、贷后管理等环节,实行绿色信贷问责“一票否决”制。四是重视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创新推出诸如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预期收益抵押以及保理等创新信贷品种,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项目,逐步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绿色金融投资方式。最后,发挥金融市场功能。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引导下,采取鼓励发行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环境证券化、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及绿色金融工具,开辟多元化绿色经济融资渠道,降低绿色经济融资成本。

  (二)完善鼓励扶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首先,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通过发布绿色信贷相关指引性文件,建立绿色信贷目录和绿色信贷统计系统,引入项目环保分类和环境社会风险评估等措施,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指明方向,促进其尽快掌握绿色信贷的核心能力并建立实施有效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其次,强化政策倾斜支持,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收入实行适当的所得税及增值税优惠,将直接发放给企业的节能奖励转变为绿色信贷贴息,以及建立绿色投资项目贴息等鼓励政策,以市场化手段鼓励和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再次,尽快出台相应的绿色信贷细则,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监管指标体系,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的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改变目前“绿色信贷”各自为政的局面。

  (三)营造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良好氛围。首先,建立对绿色经济项目的担保机制,改善商业银行对绿色经济项目的专业评估能力不足的短板,在保证不良率可控的情况下,降低绿色贷款成本。其次,培育绿色中介服务市场,引导信用评级、资产评估、咨询公司及会计事务所,开展绿色金融中介业务,从环境保护角度开展项目可行性评估、企业环境信息诊断、风险识别、贷款定价,形成商业银行、中介机构、人行征信中心三方为主体的协调配合机制,提升社会化服务支持绿色金融效率。再次,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改进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办法,完善政府产业部门、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之间,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跨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打通环保“信息瓶颈”,使金融机构能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环保信息,尽量避免由于信息隔阂造成的“错误授信”,提高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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