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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年)(文 本)

 云台树根 2017-08-26


有深度丨有思想


总体按照强化核心、放射拓展的空间开放格局,形成一核、四组团、八个功能区新型城镇结构。

一核:焦作市核心城市,包含焦作市中心城区、修武区和博爱区。

四组团:武陟组团、沁阳组团、温县组团和孟州组团。

八个功能区:沁北特殊功能区、三阳特殊功能区、七贤特殊功能区、柏(山)月(山) 特殊功能区、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西虢特殊功能区、招(贤)祥(云) 特殊功能区、大(封)西(陶)北(郭)功能区。

 功能定位

核心城市: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旅游服务基地,区域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铝工业、煤盐化工基地。

武陟组团:怀药、食品、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造纸工业基地,作为焦作对接郑州的前沿,承接郑州产业转移。

沁阳组团:焦作市次级旅游服务基地和商贸流通中心,新型化工、装备制造业基地。

温县组团: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太极拳文化产业中心 。

孟州组团:汽车零配件制造、皮毛加工、生物化工、粮食加工基地,提升新材料产业。

三阳特殊功能区:焦作中心城区近郊、引黄入焦沿线重要的生态型经济区,焦作核心城市与郑州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

大(封)西(陶)北(郭) 特殊功能区:服务妙乐寺文化旅游区,武陟组团西南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的节点。

七贤特殊功能区服务云台山文化旅游区,重要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修武北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焦作与新乡、晋东南区域合作、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

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服务嘉应观文化旅游区,重要的物流枢纽,武陟组团东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焦作与新乡联动发展的节点。

沁北特殊功能区:服务神农山文化旅游区、沁北产业集聚区,沁阳组团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济源、晋东南区域合作、联动发展的节点。

柏(山)月(山) 特殊功能区:服务青天河、月山寺文化旅游区,焦作西部现代物流中心,连接晋东南的节点。

招(贤)祥(云) 特殊功能区:温县组团西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的西南向节点。

西虢特殊功能区:服务韩园文化旅游区、孟州产业集聚区,焦作与洛(阳)三(门峡)济(源)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

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年)(文 本)

焦作市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年)(文 本)

 

二零一二年五月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11〕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4号)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编制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

2、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

3、以城镇化为引领,加快产业升级转型,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完善农村基础服务设施;

4、以组团式发展为契机,不断增强焦作市的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重要贡献。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先行先试,创新发展;

2.统筹协调,协调发展;

3.突出特色,体现个性;

4.开放合作,城乡统筹;

5.富民惠民,以人为本。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3.《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

4.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11〕11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4号);         

6.《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7.河南省九次党代会报告;

8.郭庚茂省长关于《关于促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讲话要点;

9.《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五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焦作市域范围,总面积为4071.1平方公里。其中焦作市区535平方公里、博爱县442平方公里、修武县627平方公里、沁阳市623.5平方公里、温县462平方公里、武陟县840平方公里和孟州541.6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  2011-2015年;

远期:  2016-2030年。

第七条 规划要点

1.加快城市发展转型,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核心城市与城市各组团统一布局,形成定位准确、主次分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城市组团空间结构;

2.促进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城市组团规模;

3.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推动中心城市与城市组团产业互补,协调发展;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经济转型支撑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系统,推动城市组团进一步发展,带动传统农村向新型农村社区发展;

5.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水系绿地系统,构建生态环保型区域格局;

6.城乡统筹,编制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指导性内容。

第八条 发展定位

1.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基地;

2.河南省资源深加工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3.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战略支撑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

4.豫西北地区重要的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5.晋东南豫西北重要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

6.南太行山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山水旅游胜地;

7.国家知名旅游城市;

8.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第九条 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构建区域发展“14820”新格局,引导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建立区域发展六大支持体系(城乡统筹的新型城镇化支撑体系、强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支撑体系、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撑体系、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支撑体系、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建设支撑体系),努力夯实焦作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地位,发挥辐射豫西北、晋东南地区的作用。

2.阶段目标

到2015年, “三化”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初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率达到60%,二、三产业就业比重达到70%以上,产城一体、产城互动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结构和布局趋于稳定、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到2030年,区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实现由资源依赖型、投资驱动型向以创新引进并重、三次产业协同带动、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三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经济更加繁荣、人民更加富裕、生态更加优良、社会更加文明,成为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先进市。

3.经济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 2015年达到22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2030年达到70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

人均生产总值: 2015人均达到6.09万元,2030年人均达到16万元。

4.社会目标

教育方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得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得到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快速发展。

医疗卫生方面:建立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健体系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焦作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健全多样化、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设方面: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疫病预防控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5.城镇化目标

2015年新型城镇化率为60%,2030年新型城镇化率为90%。

6.环境目标

2015年生态环境开始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2030年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态宜居城市。

第二章  城市组团的确定及发展规模

第十条 博爱城区、修武城区和焦作市中心城区规划为核心城市区,将武陟县城区、沁阳市城区、温县城区、孟州市城区确定为城市组团。

第十一条  人口规模

2015年规划范围内总人口为370万人,2030年总人口为430万人。核心城市及各组团人口规模确定为:

核心城市:2015年人口规模为145万(其中中心城区122万人,博爱区13万人,修武区10万人),2030年为21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175万人,博爱区20万人,修武区15万人)。

武陟组团:2015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30万人。

沁阳组团:2015年人口规模为17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30万人。

孟州组团:2015年人口规模为15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

温县组团:2015年人口规模为11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

2015年八个特殊功能区人口规模:

三阳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 1.5万人;

大(封)西(陶)北(郭) 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5.5万人;

七贤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3万人;

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3.5万人;

沁北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3万人;

柏(山)月(山) 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4万人;

招(贤)祥(云)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2.5万人;

西虢特殊功能区:规划人口2万人。

第十二条 用地规模

按照人均建设用地约100平方米,确定核心城市及各组团用地规模:

核心城市:2015年人口规模为14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122平方公里、博爱区13平方公里、修武区10平方公里),2030年为21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175平方公里、博爱区20平方公里、修武区15平方公里)。

沁阳组团:2015年用地规模17平方公里,2030年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武陟组团:2015年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2030年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孟州组团:2015年用地规模15平方公里,2030年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

温县组团:2015年用地规模11平方公里,2030年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 

2015年八个特殊功能区用地规模:

三阳特殊功能区:1.5平方公里;

大(封)西(陶)北(郭) 特殊功能区:5平方公里;

七贤特殊功能区:3平方公里;

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3.5平方公里;

沁北特殊功能区:3平方公里;

柏(山)月(山) 特殊功能区:4平方公里;

招(贤)祥(云)特殊功能区:2.5平方公里;

西虢特殊功能区:3平方公里。 

第三章 组团空间发展战略和空间结构

第十三条  组团空间发展战略

构建“小地市大焦作”的发展战略;强化“洛三济焦”重要支点的发展战略,建设网络型生态城市。

第十四条 等级结构

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目标相协调,构建核心城市---组团、特殊功能区——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新型城镇体系。规划形成1个核心城市(包含焦作市中心城区、修武城区和博爱城区)、4个组团、8个特殊功能区,20个中心镇和150个新型农村社区。

    焦作市城市组团发展等级规模一览表

等级

结构

名称

人口

(万人)

核心城市

1

焦作市中心城区、博爱城区、修武城区

210

城市组团

4

武陟县城、沁阳市区、温县县城、孟州市区

100

特殊功能区

8

沁北特殊功能区、三阳特殊功能区、七贤特殊功能区、柏()(特殊功能区、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西虢特殊功能区、招()(特殊功能区、大()西()()功能区

45

中心镇 

20

南庄镇、谷旦镇、柏香镇、磨头镇、孝敬镇、槐树镇、化工镇、城伯镇、崇义镇、紫陵镇、常平镇、寨豁镇、金城镇、五里源镇、谢旗营镇、嘉应观镇、北郭镇、武德镇、番田镇、黄庄镇

32

新型农村社区 

150 

中心城市20个,博爱20个、修武10个、温县25个、沁阳25个、孟州20个、武陟30个

30

第十五条 空间结构

总体按照强化核心、放射拓展的空间开放格局,形成一核、四组团、八个功能区新型城镇结构。

一核:焦作市核心城市,包含焦作市中心城区、修武区和博爱区。

四组团:武陟组团、沁阳组团、温县组团和孟州组团。

八个功能区:沁北特殊功能区、三阳特殊功能区、七贤特殊功能区、柏(山)月(山) 特殊功能区、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西虢特殊功能区、招(贤)祥(云) 特殊功能区、大(封)西(陶)北(郭)功能区。

第十六条 功能定位

核心城市: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主要旅游服务基地,区域汽车零部件制造、装备制造、铝工业、煤盐化工基地。

武陟组团:怀药、食品、饲料等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造纸工业基地,作为焦作对接郑州的前沿,承接郑州产业转移。

沁阳组团:焦作市次级旅游服务基地和商贸流通中心,新型化工、装备制造业基地。

温县组团: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太极拳文化产业中心 。

孟州组团:汽车零配件制造、皮毛加工、生物化工、粮食加工基地,提升新材料产业。

三阳特殊功能区:焦作中心城区近郊、引黄入焦沿线重要的生态型经济区,焦作核心城市与郑州融合发展的重要节点。

大(封)西(陶)北(郭) 特殊功能区:服务妙乐寺文化旅游区,武陟组团西南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的节点。

七贤特殊功能区服务云台山文化旅游区,重要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修武北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中心,焦作与新乡、晋东南区域合作、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

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服务嘉应观文化旅游区,重要的物流枢纽,武陟组团东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焦作与新乡联动发展的节点。

沁北特殊功能区:服务神农山文化旅游区、沁北产业集聚区,沁阳组团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济源、晋东南区域合作、联动发展的节点。

柏(山)月(山) 特殊功能区:服务青天河、月山寺文化旅游区,焦作西部现代物流中心,连接晋东南的节点。

招(贤)祥(云) 特殊功能区:温县组团西南部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中心,焦作与郑州融合发展的西南向节点。

西虢特殊功能区:服务韩园文化旅游区、孟州产业集聚区,焦作与洛(阳)三(门峡)济(源)联动发展的重要节点

第十七条 产业布局

1.指导思想

依托现状,明晰主题;城乡统筹,错位发展;平台共建,异地分成;两级管理,统一入“园”。

2.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五带、十基地”产业格局。

一心”——焦作市中心城区,重点发展商贸、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会展、设计、总部经济。

 五带”——南太行山旅游产业带;太行山南麓的沁阳组团、博爱区、修武区的城镇产业区为主的商贸、重工业产业带;以磨头、阳庙、三阳、宁郭等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带;以温县、武陟为主的南部轻工业产业带;以黄河沿线风光为主的沿黄旅游景观带。

“十基地”—— 沁北产业基地、博爱产业基地、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基地、万方产业基地、焦作市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修武城南产业基地、武陟城东产业基地、詹店产业基地、温县城南产业基地和中铝产业基地。

第十八条 十个产业集聚区、十大特色产业集群

十个产业集聚”:沁北产业集聚区、博爱产业集聚区、焦作市西部产业集聚区、万方产业集聚区、焦作市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修武城南产业集聚区、武陟城东产业集聚区、詹店产业集聚区、温县城南产业集聚区和中铝产业集聚区。

十大特色产业集群”: 沁阳市沁北氯碱化工产业集群、沁阳市沁北铝及铝深加工产业集群、沁阳市电动车产业集群、孟州市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孟州市皮草产业集群、孟州生物制造产业集群、博爱区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武陟县造纸及设备制造产业集群、修武区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和温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第十九条 旅游产业

规划按照“三带、四基地、五景区、十大景点”的格局发展旅游业。

三带

北部山前旅游产业带:以山水观光旅游、山野情趣体验为主的南太行山旅游产业带;

中部旅游产业带:以历史人文综合发展旅游为主的中部旅游产业带;

南部沿黄旅游产业带:以观光旅游、湿地生态田园体验为主的沿黄旅游产业带。

四基地

焦作市旅游服务基地:全市旅游服务基地。

修武区旅游服务基地:二级旅游服务基地,主要服务云台山、青龙峡、青天河,解决游客住宿、购物等。

七贤镇旅游服务基地:三级旅游服务基地,主要建设停车场、特色产品专卖区等,作为青龙峡风景区、云台山风景区、峰林峡风景区的中转枢纽。

柏山镇旅游服务基地:三级旅游服务基地,主要建设停车场、特色产品专卖区等作为青天河、神农山风景区的中转枢纽。

五景区”: 云台山景区、青天河景区、神农山景区、青龙峡景区、峰林峡景区。

十大景点”: 分别为云台山,青龙峡,青天河,峰林峡,神农山,影视城,陈家沟,嘉应观,韩愈陵园,月山寺。

第四章城乡统筹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第二十条  城乡统筹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各类用地布局与规划;统筹城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区

1.指导思想

根据“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规划先行、产业支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就业为本、量力而行、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突出强调产业支撑、就业为本,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创新思路,科学谋划,体制创新、市场运作等方式,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布局原则

按照“地域相近、产业集聚、便于发展”原则,结合焦作市实际,确定农村社区布局重点:一是依托核心城市、城市组团、城镇节点、中心镇周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二是将产业集聚区内的村庄进行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或城市社区),三是将城市新区范围内的村庄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此外,可依托规模相对较大、村庄相对密集、区位优越、交通方便的村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构建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城市组团、城镇节点、中心镇为支撑,以中心村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居民点布局结构。

3.总体建设目标

2015年,力争完成50个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2030年,力争完成150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区域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新型农村社区对全市城镇化的贡献率达到20%以上,节约建设用地30%以上,引导一部分新型农村社区逐步发展成为特色小镇。

4.建设规模

农村社区按人口规模3000——5000人进行规划,条件允许的,人口规模可以增加。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二类控制:一类为80—10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低于120平方米、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二类为100—120平方米/人,适用于现状人均用地超过120平方米、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

5.建设模式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配套建设、集约服务,突出特色,分为城郊村改造型、村庄合并型、整体搬迁型三种建设模式。

6.公共设施配置

兼顾均等化与差异性原则,缩小城乡差距。为农村社区配置满足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基本需求的公共设施。

加强农村社区道路、园林绿化、集中供水、供气、电力、防灾、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满足公益性服务需求的治安警务、司法调解、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人口计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劳动就业、产权交易、科教文体、档案管理、休闲娱乐等基础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文化健身广场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社区内每1000户要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水冲式公厕。同时,要配套生产生活资料超市、托幼托老、餐饮洗浴等经营性便民服务设施。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

第二十二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经济转型支撑。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社会管理科学化,进一步保障、改善和发展民生,保护、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支持经济转型的强大合力。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建设城市数字化医院和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城乡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和公共体育设施,推进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创建工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2.公共设施按照核心城市——城市组团——特殊功能区、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进行配置。

    焦作市中心城区构建焦作市市级公共设施中心,各城市组团构建本组团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特殊功能区、镇一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设置必须的行政办公设施、三级商业网点,形成健全的小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保证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办公用地、居民生活必须的商业点、文化娱乐活动场地、小诊所医疗网点以及小学、幼儿园、老年设施等。

第二十三条  对外交通

1.铁路建设

(1)铁路线路

一是完成焦新铁路改造以及焦作市中心城区货运铁路的搬迁,完成现有铁路干线的改扩建工程,彻底整治铁路沿线的城市环境;

二是加快郑焦城际铁路建设的步伐;

三是建设新月二线铁路,加快新乡、焦作的货运流通。

(2)铁路站场

一是月山编组站扩建改造,作为辐射豫西北、晋东南的物流站场;

二是建设焦作东站,作为焦作市对外的联系口岸;

三是扩建待王铁路站,作为焦作市海关口岸;

四是扩建焦作火车站,增设焦郑城际铁路站场,作为焦作主要铁路客运站场。

2.公路建设

    建设郑云高速公路,加强焦作市、云台山与郑州的联系,并入现有的郑焦晋高速公路、长济高速公路、焦桐高速公路网络中,与连霍高速公路、二广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等国家干线高速网联系起来,使焦作市与外围区域取得便利的联系。向南延伸S238,与连霍高速相衔接,加强焦作市与郑州、洛阳的联系。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组团快速通道建设

一是放射型的绿色交通网络;

二是加强中心城区与各组团之间联系,构成放射型快速交通;组团之间形成环状快速交通系统。

第二十五条 中心城区与各组团的联系

1.与博爱区的联系: 目前有新园路(林邓线)、人民路、丰收路(目前已基本建成)与博爱区联系,同时向西打通世纪路、南洋大道,形成与博爱区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2.与修武区的联系:向东延伸解放路、建设路、人民路、丰收路与修武区联系。

3.与武陟组团的联系:向南延伸中原路,接武陟县的詹泗路;向南延伸东海大道,接武陟县的北环路。

4.与沁阳组团的联系:改造提升丰收路,经博爱城区、磨头镇与沁阳组团联系;世纪路西延经博爱西延至沁阳东环,加强与沁阳组团联系。

5.与温县组团的联系:南海大道向西南延伸,构建中心城区与温县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改造提升省道S237,构建中心城区与温县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

6.与孟州组团的联系:提升改造省道S238,加强中心城区与孟州组团的联系。

各组团之间的联系:规划环形快速通道,加强修武区、博爱区、武陟组团、沁阳组团、温县组团、沁阳组团及孟州组团之间的联系。提升改造省道S309、S312、S238、S237,形成连接各组团之间的环形快速通道。

第二十六条 中心城区与特殊功能区的联系

1.中心城区与七贤镇特殊功能区的联系:以现状林邓线为基础加强七贤镇与中心城区的联系;改造现有的云台大道,加强七贤镇与中心城区及修武区的联系。

2.中心城区与焦作东站特殊功能区的联系:利用城际铁路、焦郑高速公路、郑云高速公路以及郑常公路加强联系。

4.中心城区与三阳镇特殊功能区及陶封特殊功能区的联系:改造迎宾路,使其成为快速路,加强中心城区与三阳镇节点及陶封镇节点之间的联系。

5.中心城区与沁北特殊功能区的联系:利用现有的焦克路加强沁北特殊功能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

第二十七条 电力工程

形成以焦作电厂为枢纽,220千伏变电站为支撑,组团内110千伏变电站为骨架,覆盖全域的高压送配网络,加快高参数大额电源项目和2座500千伏变电站建设,新建220千伏公用变电站9座,新增110千伏公用变电站40座。

第二十八条 燃气工程

中心城区与各组团均推行集中供气,建设完善的管道供气系统;中心镇和一般镇的镇区普及罐装液化气。气源是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的天然气以主、煤层气为辅。焦作市中心城区2009年气化率为56.3%,规划到2030年中心城区核心区气化率将达到90%,沁阳组团、武陟组团、温县组团、孟州组团气化率将达到85%。

第二十九条 供热工程

进一步完善各组团热力管网系统,逐步实施集中供热,加强对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的挖潜,应尽快实现热电厂供热的达标达产,扩大供热区范围。到2015年,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于25%,2030年达到95%。

第三十条 邮政通讯设施

建设焦作邮政综合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成覆盖全市各组团的邮政综合计算机网和邮件快速传递网,实现营业、邮件分拣、登单、查询的自动化和邮袋装拆卸机械化。完成各城市组团综合生产楼的建设工作,新增、改建、扩建邮政支局所25处。实现全市城乡综合通邮率达100%。信函报纸投递实现焦作城区及各组团间1日内投递率100%。

第三十一条 水资源利用工程

1.给水工程规划

区域内各城镇供水水源以境内陆表水为主,地下水丰富地区可有计划开采地下水。沁阳、孟州、武陟、博爱、修武、温县等各组团给水设施的给水能力在规划期内必须符合城市建设需要。一般乡镇镇区及新型农村社区也要普及集中给水。加快温县引黄补源、沁南引黄补源、广利灌区地下水超采漏斗区补源等工程的建设和实施。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禁止一切对饮用水源地有影响的排污行为及旅游、畜禽水产养殖等活动。

2.排水工程规划

中心城区及各组团、产业集聚区采取雨、污分流制,镇采取截流式合流制,农村采用合流制。中心城区、各组团和镇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站),配备完善的排水管网系统,实施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规划期内加强焦作市中心城区、各组团污水处理厂建设。

第三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施

以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以集中式水源地和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到2015年,实现城乡环境质量根本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森林覆盖率达29%;到2030年,上述三项指标分别达到100%、95%和30%。

第三十三条 公共服务设施

公共设施按照核心城市——城市组团、特殊功能区——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进行配置。

核心城市构建焦作市市级公共设施中心,主要有市级行政办公中心、一级商业中心、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市级医疗中心、市级体育中心、教育中心等构建辐射整个焦作市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城市组团构建本组团区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主要有城市组团级行政办公中心、二级商业网点、城市组团级医疗中心(至少两所综合医院)、城市组团级文化设施、城市组团级体育设施、城市组团级教育中心等,形成该区域相对独立的服务设施体系。

镇一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设置必须的行政办公设施、三级商业网点、镇级体育文化娱乐设施、镇级医疗设施(至少一所中心医院)、镇级教育设施(初中、小学),生产资料服务设施、老年服务设施,形成健全的小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保证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新型农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村委办公用地、居民生活必须的商业点、文化娱乐活动场地、生产资料服务设施、老年服务设施,小诊所医疗网点以及小学、幼儿园等。

第六章区域空间管制和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四条 区域空间管制

1.适建区

主要为中心城区、各城市组团、产业集聚区、独立工矿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型农村社区所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0平方米。

分散布局的工业用地应逐步统一纳入相应的产业集聚区用地内集中建设。

2.限建区

南太行生态旅游开发保护区:主要为南太行浅山区,该区不仅是焦作市天然的生态屏障,而且凭借其独特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可以为焦作市产业与经济结构转型提供巨大的契机。

采煤塌陷综合整治区:采煤塌陷地的生态恢复利用应以农业为主导,向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方向发展;以旅游开发为补充。

地质灾害、水土流失与生态极端脆弱重点治理区:该区必须重点进行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

洪涝灾害综合防治控制区:规划应贯彻“以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为辅,全面规划,远近期结合,分期实施”的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开挖疏浚河道,恢复和提高河道的泄洪能力,消除河道内的行洪障碍。此外,还要加强该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禁建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该区域应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法》,严格限制使用保护区的耕地搞非农业建设;禁止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

名胜古迹保护区:针对各个名胜古迹,划定出保护区的范围,保护区范围内严禁各项建设活动,保护区范围以外、协调区范围以内的建筑物,其形式、色调、高度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水源地保护区:该区必须实行严格的保护政策,防止对水源造成污染。

黄河滩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积极配合沿黄河湿地历史人文景观观光旅游带的建设,沿黄河进行绿化,将该区建设成为连通区域东西向的生态廊道以及调节焦作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景观带。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保护区:在南水北调中线运河两岸必须各划出50-150米(焦作城区为100米)作为生态保护区。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规划

1.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厂,合理配置污水管道,加强水源地保护,合理布局垃圾处理场地。

2.调整工业布局,发展环境友好型绿色清洁工业,严格控制在市区和城市组团上风向等环境敏感区内,建设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工业项目,并严禁在焦作市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污染型的企业;对位于城区等环境敏感区内的现有冶金、建材、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分期分批转产或搬迁。

3.加强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和处理系统的建设,推广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高标准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各组团生活垃圾处理场。

4. 综合整治河流水系

为了改善焦作市河道的污染状况,采取以下措施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工矿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污水的污染治理;定期清淤河道,保持河流畅通,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河岸两侧各留出30—50米的防护地带,进行合理绿化;加强河道的环境卫生治理,指定专人负责河道污物的打捞、清理及岸边绿地的清扫。

第七章水系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六条  规划形成 “两环、三带”水系绿地系统

“两环”——由太行山、焦作市中心城区与博爱、修武之间的生态绿地以及中心城区与三阳之间的生态绿地构成内环;太行山、博爱区与沁阳组团之间,修武区外围以及沁河两侧组成中环。

“三带”——沿南水北调绿化生态带;沿大沙河两岸生态带;沿沁河两侧生态带。

第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三十七条 实施措施

持续实施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工作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工作要求,有效运作,务实重干,推动经济转型尽快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经济转型示范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建立高规格的实施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协商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区域融合联动协调发展。

2.突出项目带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产业链条长、生态环保的项目,并不断的把现有的有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3.建立督导考核机制。鼓励引导产业的转型和升级改造,使我市的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更合理、更科学,并制定近、远期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加大督查力度。

4.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依法行政,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经济转型的良好氛围。

    5.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避免低水平建设、重复投资、建立适应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合作、分工明确发展格局的管理机制。

    6.建立高效有序的信息、交通平台和联络机制,最大限度的降低管理成本。

    7.更新观念,走绿色生态的发展道路。

    8.编制规划,构建跨越式发展的宏伟蓝图。

    9.建立制度,建立组团式发展的规划管理体制。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等组成,规划图纸和规划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焦作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 十 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由焦作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焦作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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