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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买个童养媳养在家里,小媳妇进门后日常生活都干啥

 知识分享zhsh 2017-08-27

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顾名思义就是由男方养育女孩,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童养媳在清代几乎成为普遍的现象。童养的女孩年龄都很小,有的达到了清代法定婚龄,也待在婆家,则是等候幼小的女婿成年。

周代所实行的媵制,其中夫人之妹与侄女往往年尚幼即随同出嫁;秦汉以后,帝王每选贵戚之幼女进宫,成年后为帝王妃嫔,或赐予子弟为妻妾,皆为童养媳的一种表现。《宋史·后妃传》载,仁宗的所宠幸。

秦朝末年,皇室每年都会在朝廷官员家中挑选幼女进宫。这些幼女长大后达到当时的结婚年龄,便被皇上,王子等赐为妃子。后来这种现象慢慢的向民间扩展。到了宋代以后,这种现象在民间特别甚行。最开始到民间的时候是一般富贵人家或者小地主阶级花银两从贫苦人家中买幼女作为自己的小妾。再后来这种现象成为贫穷百姓完成婚姻的一种重要手段。贫穷百姓男方拿不出彩礼钱,办不起婚宴便花很少的钱从更穷的人家中购买女婴;而有的人家无力抚养女婴或者男尊女卑思想嫌弃女婴也会选择把幼女卖给别人做童养媳。

我们所熟知的窦娥其实就是一名童养媳。关汉卿的《窦娥冤》中记载:"这里一个窦秀才(窦娥的父亲)从去年问我借了二十两银子,如今本利该银四十两,我数次索取,那窦秀才只说贫难,没有还我。他有一个女儿今年七岁,生的可喜,长得可爱,我有心看上她,与我家做个媳妇,就准了这四十两银子,岂不两得其便?"由此可见窦娥就是被有钱人家花钱买去做童养媳的女孩。

古代的童养媳有几种来源呢?

从贫穷落后的地方或者有灾害的地区保养而来或是路边捡来的弃婴。

穷人在集市上插草标卖女孩,也就是卖身救人。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那些贫穷的女孩相依为命的人(父母或者爷爷奶奶)需要花钱治病等情况下,这些小女孩会自己将自己卖掉。这也是童养媳的一种来源。

这些童养媳生活是怎样的呢?

其实她们生活非常艰苦。被男方买回以后慢慢抚养,等稍微长大一点就开始做家务干农活。至于读书识字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是一种奢求。如果她们遇到的是一个凶狠的婆婆,那么日子更加难过。欺辱打骂更是家常便饭。

这种现象在清朝时期发展到顶峰,当然在清末也开始慢慢走向消亡。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开始限制和禁止这种婚姻方式。以法律的形式遏制这种现象,才使得这种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面陋习得以解决。让广大女性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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