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的枪支及刀具 红网江华3月31日讯(通讯员 蒋新莲 周新民)2011年3月29日上午8时,江华县火车站民警在江华站候车室执勤时,从一名男子身上查获一把约30cm长的杀猪刀,随后从其腰间查获一把约20cm长的自制手枪(全铁制),又从其左边裤子口袋查获3枚步枪子弹。 经审查,该男子是江华县大圩镇人,姓李,持有一张当日江华至衢州的K150次无座车票。据嫌疑人交代,其携带的手枪是2002年在广西贺州市桂岭镇花500元购买,3发子弹是2008年在广西贺州市桂岭镇花30元购买。携带杀猪刀、手枪、子弹前往衢州主要用于打野猪。 经通过江华县公安局户籍调查得知,该人于2002年4月16日在广东连山县因盗窃摩托车,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目前,火车站派出所正在进一步审理此案。 稿源:红网 作者:周新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