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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开东:我的儿子王启元

 昵称815848 2017-08-28


北大教授胡适,一生获得35个博士学位,被民国很多人称为圣人;但胡先生谦和、宽厚、热情、真诚,让人感佩。


每到星期六,胡先生家里总是宾客盈门,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车夫走卒,乃至引车卖浆者流,都是胡博士的座上宾。

    

一时之间,胡博士的朋友,或者自称是胡博士的朋友者,“天下滔滔,所在皆是也。”以至“我的朋友胡适之”,成了民国很多人的口头禅,并逐渐演变成文坛佳话。

    

我今天厚着脸皮称“我的朋友王启元”,并不是高抬自己,而是表示对王启元小朋友的尊重。

    

王启元是我的儿子,今年十周岁了。

    

很多时候,他鼓着腮帮子,弯起胳膊,显示自己的肌肉,还对我的不成熟表示极大的不屑,但毫无疑问,他还是个小孩子。

    

依然清楚地记得,10年前1月1号晚上,妻子在芜湖妇幼保健院待产,晚上我陪她逛街,一直逛到9点多钟。


后来,她感觉肚子有点痛,我们才回去。刚到医院,妻子就疼得厉害了,同房待产的人都说,赶紧找医生,应该是要生了。

    

很快,医生过来把妻子带走了,我守在外面,忐忑不安,简直度日如年。到了12点钟了,孩子还没有生下来。我慌得满头是汗,感觉大祸临头,像热锅上的蚂蚁。

    

后来,有人告诉我,快去买红枣来炖蜂蜜,可以催产的。于是,我赶紧到街上去买,一路狂奔,风驰电掣。


我把所有的商店都找遍了,也没有买到。太晚了,很多商店要不就关门了,要不就不卖这东西。


我跑一家就责怪一家,“你们怎么就不卖红枣呢,太不象话了?什么?你们竟然连蜂蜜也没得卖,你们,你们,还做什么生意啊,你们?”

    ……

    

当我今疲力竭的赶回来,时间已经是1月1号夜11时56分,七斤二两的天使,正式降临人间。

    

这个时候,我正好在中国红学大家孙文光教授面前求学,于是,请求孙先生给孩子赐名。


这是我的一点私心。我希望儿子将来长大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看到孙老师,知道自己和这段历史有这么一种联系,以此提高自己的使命感,让他感觉到骄傲,感觉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不同寻常。


孙先生和师母王世芸教授商量了很久,给我儿子取名王启元。


孙老师说,“元”这个字一定要,不仅出生在元旦,“元”是汉语中最大的一个“字”,是第一,是混元,真气淋漓。


“启”是开启,大开大合,气度非凡。元旦出生,元旦开启。而且“王启元”三个字正好是平仄平,又切合音韵。于是,我们慨然笑纳。

    

其实,在孩子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我无数次想过他(她)的名字。一度甚至定下来,如果是女儿就取名程墨,沉默是金。


我喜欢矜持的女孩子,墨是水墨画,以淡雅为主,淡极始知花更艳;


如果是男孩子就取名王子,意为姓王的小子,后来觉得“王子”不好,太夸张了,平民小子却叫王子,有这么回事吗?


我网名叫黑马王子,是因为学生帮我QQ取名白马王子,我坚决不答应。最后被迫退一步,说黑马王子还差不多,这才被坐实。


再后来,我们干脆一反常态,给儿子取名“王俗”,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是俗人。而“王俗”,又有“忘俗”的谐音,听起来也觉得不错。我们胡思乱想,把未出世的孩子名字,在手里拨弄来拨弄去。

    

儿子长大的过程中,趣事良多。

    

儿子还不满周岁,因为没有人带,我们工作又忙,只能把他放在家婆家。好像是七个月就送走了,回来的时候,儿子已经过周,满地跑了,家婆的功劳和辛苦可想而知。

    

妻子每周都要去看孩子,总要给他买糖,是那种五颜六色的糖,星星、兔子、小羊,各种各样的形状。


那个时候,孩子还不上一岁,也不会说话。但妈妈来了,好像很高兴的样子,身子一跳一跳,纵得很高。

    

很多年之后,一个午后,孩子刚睡醒,忽然睡眼惺忪地问我:“爸爸,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妈妈到洲上看我,是不是给我买过很多彩色糖,后来,怎么再没有买过?”

    

那一刻,我惊呆了,吓傻了,唏嘘不已。我们总以为孩子还小,不会说话,也该不会想问题吧?没想到他什么都记得。在这么多年之后的睡梦中,还会骤然想起。


那么,在那些离开爸爸妈妈的日子里,在他成长最需要我们抚摸和爱的时光里,他该有多么想念我们啊!


以他小小的脑瓜,根本不明白他的爸爸妈妈为什么不要他了?为什么要把他交给外人?


可他不会说,说不了,也许是这种刻骨铭心的痛苦,让他记住了妈妈买的糖,是甜的,是有颜色的,是好看的。


明白了这一点,让我痛苦,也让我清晰。所谓的成人,无非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动物。

 

而儿子无疑是刚强的,他很少哭,哪怕跌得头破血流,最多也只是干嚎几声了事。

    

儿子好像一直在饥饿中,一抱到奶瓶,就像饿狼。他总是比我们先吃。于是,当我们吃饭的时候,就把他扔在小床上,不用管它。


儿子几乎没有睡过摇篮,那张床就是正常的床,小一点而已。那个时候,儿子还不会走路,被捆得像一个粽子,穿着开裆裤,四脚八叉的仰面躺在那里。

    

有一天,我们正在吃饭,一道优美的弧线,越过我们的餐桌,从我们的头顶呼啸而过,原来是——儿子撒尿了。


从靠墙的小床上,正好尿到对面的半墙上,而且戛然而止,绝不拖泥带水,身上和床上都是干干如也。以后,我们有了经验,很少让儿子解尿,直接把他扔在床上了事。

    

儿子两三岁的时候,冬天,快要放假了。

    

我们每晚都要批改作业,儿子就让他穿着大棉袄,围坐在床上,让他一个人看电视。每次我们回来,他都倒到后面睡着了。于是赶紧帮他脱衣服,让他睡得舒服一些。儿子也就这样长大。

    

儿子没上过幼儿园,我们就让他上小学了,因为小学离我们学校很近。可儿子没有在幼儿园训练过,经常忘记上厕所,以致对学校产生了恐惧。


有一次还掉进水沟里,一个数学老教师跳下去把他救上来的,那个数学老师年龄很老了,是他背着儿子送到我家的,把我妻子感动得热泪盈眶。

    

前几年,我们回忆起老家,儿子第一个说起了那个常捏他鼻子的老数学教师,于是,记忆刹那间苏醒、复活。

    

但也有糟糕的老师,就是儿子的班主任。每天上完课之后,她还要帮孩子们补课,每次补课,都让我儿子出去玩,她才开始。


可能她认为,我儿子太小,不需要考试成绩,无须补课。但可怜的她怎么知道,把一个小孩子孤立在群体之外,对一个孩子心灵,是多么大的一个刺激和创伤。

    

有一天,我正好从那里经过,看到儿子一个人在教室外面,鬼鬼祟祟的张望。


赶过去一看,我的肺都气炸了,牵起儿子的手,就回家了。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下决心离开老家,我不能让我的儿子走我过去的老路。鲁迅曾经说过:“他们应该有新的路,是我们所未经历过的。”

    

2004年,我到了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儿子正式在小学就读一年级,他仍然是年龄最小的一个。

    

低年级的时候,儿子的成绩很稳定,几乎每次都是倒数三名。

    

我对儿子的成绩并没有放在心上,可我害怕,我害怕中国吃人的教育,害怕儿子因为成绩不好,感到自卑,交不到朋友。

    

但让我欣喜不已的是,儿子对阅读异常感兴趣。这和我的想法有很大的关系。我知道阅读不能急功近利,就投其所好,只要儿子喜欢看什么,我就买什么。


儿子最喜欢动物凶猛,再就是探险猎奇。我买过无数这样的书。直到去年春节,儿子又要买猎奇的书,我知道时候到了,儿子应该从兴趣阅读转向意志阅读了。


所以,坚决不让步,而是给他买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儿子气呼呼的,一路上都不理我。

    

回去的时候,我告诉他。儿子,只要你读到20页,如果还是不喜欢,爸爸马上就把这本书从楼上扔下去。儿子没办法,硬着头皮往下读。等到了20页的时候,书,我是怎么也抢不下来了。

    

过年的时候,儿子主动和我说:“爸爸,今年过年,我不要压岁钱了,你送我一套曹文轩的书吧。”


我于是把曹文轩的八本书都买来了。有一天,儿子在看《青铜葵花》时,大颗大颗的泪珠滚滚而下。他还背着我们偷偷揩眼泪,不好意思。


我告诉儿子,“孩子,就因为你今天的眼泪,我就特别喜欢你。如果今年期末考试考得不好,爸爸保证不怪你。”一个善良的孩子,和一个智力超群冷漠的孩子,我肯定要选前者。

    

前几天我去连云港听曹文轩的报告,还肩负着儿子的嘱托,一定要弄到曹文轩的签名,还要两个,他要赠送给朋友周乐天。


我和曹文轩说了这个故事,曹老师很高兴,大笔一挥,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我终于完成了儿子交给我的光荣任务。人生还有比完成儿子嘱托更愉快的事吗?

    

儿子的身上,蕴含着无数的传奇。

    

二年级的时候,儿子就能骑自行车上学了。就会自作主张的给我们做饭了,尽管闹出了很多笑话。

    

三年级的某一天,我们突然接到一条短信:祝贺王启元同学在小学应用题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唯一的一个100分。

    

我们不敢相信,因为家长会,儿子从来都是瘪三,我们也都是灰头土脸的。


令人高兴的是,我们没有取代儿子战胜困难的过程,是儿子经历了那么多,终于机缘巧合,偶然间从毛虫变成了蝴蝶,而且,一下子张开美丽的翅膀,飞起来了。

    

从此,小学每一堂课上,他都是回答问题最多的那一个。儿子成了公开课上老师最喜欢的学生,胆子大得不得了,声音洪亮,口齿清楚。最重要的是儿子的思维怪异,总能让课堂翻出新的境界。

    

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辅导,不帮忙,不管教。让孩子自由发展,我总在想,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有那么多经典的濡染,总不至于变成一个坏孩子吧。

    

我的想法,果然没有错。

    

前几天,妻子和儿子一道买菜。菜都买好了,走在路上,看到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卖青菜,儿子使劲向他妈妈做鬼脸,让她再买老太太的青菜。


妻子当然高兴,又买来一份,留着来天吃。虽然不新鲜了,但儿子的爱在我们的心里,葱茏着,水灵着。

    

而我,之所以想写写我的儿子。是因为前几天,我在家看世乒赛张怡宁和郭跃的决赛。儿子问我,希望谁能够获胜。我说,“无所谓啊,都是中国人嘛。”


儿子没有言语。后来,我以一个教师的敏锐,感觉到儿子肯定有想法,于是,问他:“你希望那个赢呢?”

    

儿子问:“他们俩谁年轻?”

    

我说:“当然是郭跃年轻了。”

    

儿子回答:“那我希望郭跃赢。”

    

我大惑不解。想起前几天和王颉老师在车上,她告诉我,她女儿看火箭和开拓者的比赛,竟然希望开拓者赢球。

    

这个选择很奇怪啊,她居然不希望姚明的球队获胜!她女儿叫黄逸伦,在读初中,是21世纪英文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的一等奖获得者,很厉害的。

    

“难道是受到了英美文化的影响,抛弃了小国寡民的狭隘的民族偏见?”我问。

    

她妈妈回答说:“不是,是因为火箭队太老了,她喜欢开拓者的年轻,有朝气,有活力。”

    

原来如此。

   

 那么,我儿子为什么希望“年轻的郭跃获胜呢?”

    

儿子的回答让我瞠目结舌:“因为郭跃年轻,等张怡宁退休了,中国队还是最厉害。”

    

怪不得儿子说我幼稚,他期望后继有人,的确看得比我远。


这就是我的儿子,总盼望着有一天比我个子高,比我力气大。能够彻底打败我。


但他还是做了一回小傻瓜。他不知道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早一天打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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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苍生说人话     不为君王唱赞歌

但书人间善与恶,哪管湮没与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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