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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定义的三个诠释(上)

 因不思议而恒常 2017-08-28

第三节 对定义的三个诠释

“最小的音义组合体再结合文字后的语法单位”这个定义项目,揭示(解释)了语素的特征(性质)的三个重要侧面(属性):第一,它的主要成分是语音和语义的组合体;第二,它的主要成分和次要成分(文字)之间的关系性是,结合(搭配、组合)的;第三,它的主要成分的成分(语音和语义)之间的结合体是最小(少)公倍数的。

下面,分别解释这三个定语的内涵。

 

音义的

语音和语义的集合体,是构成语言之结果的两个不可或缺(必要非充分)的要素(成分),但是,两者之间的结合行为,并非符合简单的一一相加的关系(主要的结合的规律、数量关系)。详细说,两者的对应(搭配、结合的规律),表现为以下三个下位特征。

第一,任意性(没有必然的结合规律)。

什么语音选择何种语义来结合(搭配),其间没什么必然(自然相交)的联系性(相关性)。

注意,没有规律(空集),也是一种规律(交集)。

第二,约定性(有人为相交的联系性)。

第一种任意的联系,一旦被社会(多数人群、客观)所认同(肯定、确定、约定、允许、承认、同意)以后,个人或少数人(主观)就不宜(不应该)再做变更了。正因为语言有这种集体(客观)的约定,语素的交际功能(语言的使用、语用功能),才得以实现(显现)。

第三,依存性。

语音和语义,是缺一不可(谁也离不开谁)的集合体。详细说,在论研究——用成分分析法(详见第十二章第二节)分析——语素之材料时,可以分别抽出语素里的语音、语义和文字等成分之产品来解析,但是,在实际说话(语用)时,你无法舍弃语素之语言单位里的任何一部分。就是说,语素里的语义之内容,需要语素里的语音之形式(能存在者)来固定——依附,语音之容器,也靠语义之容量(被存在者)来充实——存在。

但是,针对汉字属于表意(表示语素的语义)功能的语素文字(代表语素之语言单位的文字)——这一特殊情况——来看,仅满足于明白语素的内涵是语音和语义的组合体,还是不够(片面)的。详细说,赵元任说过:

“在世界上通行(共同承认)的能写(标记)全部语言单位的文字当中,所用的书面单位尺寸最大的文字,不是用两个以上的文字组合体来写一个语素,也不是拿一个文字单位来写短语或句子,而是拿一个文字单位来写(代表)一个语素。

中国文字(汉字)是一个典型的用一个文字单位(字位、字节)来写一个语素的最重要的例子。······汉字跟世界多数的其他文字的不同,在于:不是标记义素之最小语义单位或标记音素之最小语音单位等小尺寸(成分单位,详见第四章第一节)的功能,而是标记语素的语义单位(义位)等大尺寸(使用单位)的功能。”

因此,要真正了解汉语语素构成的全貌,我们觉得还需要再加入“字形(书面单位、书面形式、字位)”这一充分非必要的要素(语素的外因),以作为语素的语义的视觉形式(负载语素里语义之知觉信息的视觉信息),也作为区别同音语素里若干语素之间的一种(非本质)区别性(个性、特点)——标志(特有的外因)。

这样,语素就成了音位(语音单位、音节)、形位(书面单位、字位、字节)、义位(语义单位、素义)的三位统一(三分归元)体。就是说,最小的(音位-义位)=内因=深度内涵,最少的字位=外因,最基本的语素=结果=深度外延。

音位,是由最小的语音结构单位(音标)所组成的音素本体。它是语素语义的声音载体(听觉形式、负载语素语义之知觉信息的听觉信息),而不是孤立(不能表意)的声母或韵母等音标或音标的组合体。

字位,是汉语语素独特的书写形体,跟汉语的拼音文字(能指代仅负载汉语语素的语音之听觉信息的视觉信息的单位)不同,它主要表达语素语义,次要表达语素语音,它由笔画、偏旁构成。详细说,它不仅是能标记(表示)实语素的主要的语言意义之成分的一个意符,也是能标记语素的语音成分的一个音符,也是一个能标记虚语素的次要语言意义或语法意义之成分的一个意符,而且,更是指代(表现)语素概念(语言信息之一)的整个书面语言的最小形式(符号)。总之,汉字,是:上代语素概念之语言信息,同时,下含语素语义之知觉信息和语素语音之听觉信息的结合体的视觉信息。

义位,是能指代能运用于交际的义素组合体之信息的符号,语素的语义(语素义、素义)之广度外延(集合概念),不仅是语素义的元素(义素)的横向的上位概念(义素群),并且,具有语法功能——能独立地跟语音信息或语义信息,发生语法组合之行为。

但是,在不同的语种里,数量相同的三个及其以上的若干个义素,所聚合成一个语素的语义(素义)的数量,有些是一个,有些是两个及其以上;并且,在同一语种所处的不同的交际场合(语用环境)里,数量相同的若干个义素,所对应(组成)的素义的数量,也是任意——非约定俗成、灵活、复杂——的,有些是语素义本体,有些是语素义变体,有些是含有贬义色彩,有些是含有褒奖色彩。

因此(可见),语素义,也并非是义素之间的简单加合。注意,义素没有交际生命(语用功能),而语素义则是语义交际的基本单位——有语用功能。当然,义素和语素义,都有语法功能。

 

注意,音位符号=语音符号=能标记,语音信息=读音=被标记。音位=音标或音标的组合体。一个语音信息或语义信息可以对应一个音位,也可以对应多个音位。一个音位,可以含有一个音标,也可以含有多个音标。一个音节,可以含有一个音位,也可以含有多个音位。

汉语音位=汉语音节=音素变体=结果,声位=音质成分=音素本体=内因,调位=非音质成分=外因。声位=结果,汉语声母(单音标)=内因,汉语韵母=外因。汉语韵母=【韵腹(单音标)∪韵尾(双音标)】。

字位符号=字节=书面符号=能标记,语义信息=意义(语言意义或语法意义)=被标记。笔画符号=能标记,字素信息=被标记。字位=笔画或笔画的集合体。一个语音信息或语义信息可以对应一个字节,也可以对应多个字节。一个字节,可以含有一个笔画,也可以含有多个笔画,但是,一个笔画,对应一个字素。

{汉语字位}=母集,{偏旁}{构件(非偏旁)}=子集。{偏旁}=母集,{形旁(部首、能标义者)}{声旁(能标音者)}=子集。

音标和笔画,都没有语法组合功能。同理,音位和字位,也都没有语法功能。但是,音位和字位,都有语用功能(语义单位或语言单位之间不应该却能够发生的组合关系及组合顺序)。

“义位”之术语(符号),指代大、中、小三个概念(语义信息):大概念的义位=一个语言单位的所有数量的意义(义丛、义群、义位的集合体),中概念的义位=一个语言单位的某一个意义(义位、义素的集合体),小概念的义位=一个意义里的一个语义成分(义素)。此书(《汉语语素学通论》)所讨论的“义位”,全是中概念的义位。

代表(表现、体现、映射):动词,某一事物,产生出某一现象或功能(事物本身或事物的广度外延和深度外延)。表示(表达、指示、反映):动词,某一事物,包含了某一个内涵和若干个外因。外延属于能指示的事物,内涵属于被指示的事物,

能生的事物,属于被知者,被知的事物,不一定属于能生者;被生的事物,属于能知者,能知的事物,不一定属于被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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