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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纪委通报!

 流水之西%pk龙腾之东& 2017-08-28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挺纪在前,聚焦扶贫领域,重拳出击,持续发力,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瓦斜乡望宁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栗自仓违规使用精准扶贫贷问题。2015年12月,栗自仓在贫困户名下贷取精准扶贫贷款5万元,供自己使用。栗自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焦村镇袁马村滞留精准扶贫贷款等问题。2016年7月,袁马村将13户群众的精准扶贫贷款滞留在村产业资金发展合作社账户,截止2017年4月县纪委调查结束,仍有3户群众的精准扶贫贷款没有发放到户;该村还存在违规评定使用低保问题。村党支部书记范忠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湘乐镇柏底村克扣群众粮食直补和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间,柏底村共领取村民粮食直补资金和危旧房改造资金19840元,用于村级工程建设等支出。村委会主任付拴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太昌镇朱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志林侵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06年至2010年间,王志林利用职务之便,个人侵吞村集体征地补偿款58209.9元、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17193.55元。王志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予以追缴。

5、盘克镇罗后村落实低保政策不规范问题。2016年,罗后村在低保评定工作中,存在低保评定定类不准及“合户保”问题。村党支部书记杨小勇、村委会原主任杨来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会原主任杨明全、原村文书杨春庙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盘克镇政府对该村低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纠改。

6、早胜镇南北村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及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03年至2016年间,南北村共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81551元,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资金27万元,均用于村部广场建设等村级支出;该村还存在账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刘兴平、原村委会主任牛宏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米桥镇屈家村套取国家退耕补助资金及违反村级“零接待”等问题。2006年至2015年间,屈家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248182元,套取草原补贴21975元,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76800元,收取群众灾后重建补助资金50万元,均用于村级工程建设等支出;2013年支出接待费11669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村党支部书记屈孝辉、村党支部原书记武彦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原副主任兼会计武双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对工作失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敢于担当担责,瞪大眼睛、拉长耳朵,聚焦扶贫领域,强化执纪监督。县直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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