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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故事78

 墨香笙樵 2017-08-29
      《列女传》故事78
  田永明
  楚野辨女
  楚野辨女,是昭氏的妻子。郑简公派大夫去荆地访问,走到狭窄的道路上,有一个妇人乘车,与大夫相遇,车毂互相撞击,折断了郑大夫的车轴。大夫大怒,将要抓住而鞭笞这个妇人。妇人说:“我听说君子不迁怒于他人,不重复犯同样的过失。现在在狭窄的道路上,我已经非常疲惫,而大夫你的仆人却不肯稍微向旁边牵引一下,所以弄坏了大夫你的车,现在反而要抓我,难道不是要迁怒于别人吗!不但不指斥你的仆人,反而发怒怪我,难道不是重复自己的过失吗!《周书》中说:‘毋侮鳏寡,而畏高明。’如今你位列大夫而不做表率,迁怒二过,开释仆人而抓我,轻视微弱的人,难道不是侮辱鳏寡吗!你鞭打我就鞭打吧,可惜的是,大夫你便丧失了为善之心!” 大夫听后,十分惭愧,无言以对,于是便放了妇人,问她是什么人。回答说:“我不过是楚国郊外一个鄙陋的妇人。”大夫说:“何不随从我到郑国去呢?”她回答说:“我有丈夫,昭氏便是。”于是便离去。君子说:“辨女能以言辞而免去祸患。”《诗经》中说:“惟号斯言,有伦有脊。”说的便是这个。
  故事之后的颂文是:
  辨女独乘,遇郑使者,郑使折轴,执女忿怒,女陈其冤,亦有其序,郑使惭去,不敢谈语。
  大致意思是说:辨女独自乘车,路遇郑国使者,郑国使者折断车轴,发怒抓住辨女,辨女陈述冤情,有理有序,郑国使者羞愧离去,不敢再谈论这件事情。
  这个故事中的辨女,的确是一个聪明的善于辩解的女子。在狭路相逢,撞坏了郑国使者的车。这件事情,如果要分责任的话,当然是双方都有责任。但是郑国使者却要鞭打妇人,在此情境下,独自乘车的妇人,当然是弱小者。但她并没有在此情境下任人处罚,而是和郑使者讲道理。
  她所讲的道理,包含当时人们所信奉的三个标准:一是君子不迁怒,二是不二过,三是不侮鳏寡。前二者语出《论语》,后者语出《周书》。辨女认为,能做到这三条,才能算是堂堂君子,当然不能做到这三条,自然会是小人。
  辨女的辩解理由是,在狭路相逢的时候,面对一个独自行车的已经非常疲惫的女子,大夫的仆人们不但不想法引开自己的车,造成了相撞。此时,不怪自己的仆人反而责怪起别人,这是迁怒于人,就是说,用自己的错误来责怪别人。按说当撞车事情发生后,本应该责怪自己的仆人不小心,现在却想鞭打别人,不责怪自己的仆人,是一重过失,再加怒于他人,是二重过失,这便是没有做到“不二过”。再说,作为大夫本应该在道德方面做出表率,现在不但迁怒于人,两次重复犯错,竟然要鞭打一个弱女子,这显然是在“侮鳏寡”,是在侮辱弱小者。
  可见,辨女的确非常高明:一能引经据典,对郑国使者的行为一一对照,条分缕析,指出郑大夫不能算是一个正人君子;二是她义正辞严,毫不惧怕,表现出一种无所畏惧的气概;三是她明确的指出鞭打她的后果,只能是说明自己丧失为善之心。
  正因为这样,郑国的使者才觉得自己的作为太过火,不合适,所以,在辨女犀利的言辞下,他无言以对,觉得自己确实理亏。
  辨女通过自己的能言善辩,一方面避免了自己被郑国使者的鞭打,另一方面也赢得了对方的尊重,当然也显示出了这个女子的才情和聪明。
  2011年3月25日
  
  
  附原文:
  楚野辨女者,昭氏之妻也。郑简公使大夫聘于荆,至于狭路,有一妇人乘车,与大夫遇,毂击而折大夫车轴,大夫怒,将执而鞭之,妇人曰:“妾闻君子不迁怒,不贰过。今于狭路之中,妾已极矣,而子大夫之仆不肯少引,是以败子大夫之车,而反执妾,岂不迁怒哉!既不怒仆,而反怒妾,岂不贰过哉!周书曰:‘毋侮鳏寡,而畏高明。’今子列大夫而不为之表,而迁怒贰过,释仆执妾,轻其微弱,岂可谓不侮鳏寡乎!吾鞭则鞭耳,惜子大夫之丧善也!大夫惭而无以应,遂释之,而问之,对曰:“妾楚野之鄙人也。”大夫曰:“盍从我于郑乎?”对曰:“既有狂夫,昭氏在内矣。”遂去。君子曰:“辨女能以辞免。诗云:“惟号斯言,有伦有脊。”此之谓也。
  颂曰:辨女独乘,遇郑使者,郑使折轴,执女忿怒,女陈其冤,亦有其序,郑使惭去,不敢谈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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