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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卖官现象

 激扬文字 2017-08-29

文/煮酒君

在古代,“卖官”有一种高雅的说法,称之为“捐纳”。它最早出现在商鞅的《商君书》。其中《去强篇》就写道:“国无怨民曰强国。兴兵而伐,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兵而国富者王。”这段话意思是,“国内没有怨恨君主的人民,就叫强国。兴兵去征伐别国,就按照人们战功的多少给他们爵位和官职,这样,必能战胜。按兵不动,从事农业,就按照人们捐粮的多少给他们爵位和官职,这样国家就富裕。兴兵征伐能够战胜敌人,按兵不动国家能富,这样下去,就能成就王业。”为了发展农业,强基固本,一统天下,所以,用捐粮的多少给予官职,法家其大胆想法,归结到底就是为了国家利益!

中国古代的卖官现象

秦朝统一六国后,沿用法家思想治理国家。秦始皇四年,遮天蔽日的蝗虫从“东方来”,天下发生大疫情,政府号召,秦国百姓可以通过“纳粟千石”就可以“拜爵一级”。这是以爵位来换取粮食来救灾。汉朝时,虽然沿用秦法,继续用爵位换取粮食。但是也逐步开始直接卖官换钱。被选为官的人,必须要有纳税多少的资格限制。汉景帝时“赀算十以上乃得宦”,就是要用纳税的名义向政府交纳十万钱资产的税赋才能当官,这叫“赀选”。董仲舒非常反对这种制度,认为,“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可是汉武帝时,“干戈日滋”,政府财政上入不敷出,为了补亏空,只好卖官。“大者诸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都可以买卖。最后的结果是不仅“家富者为吏,吏道益杂,不选而多贾人”,甚至斗鸡走狗、作奸犯科等等富家子弟都可以买个官来当当。尽管所卖的大多是无实权的闲官,但是还是造成了“吏道杂而多端”,“官职耗费”的恶果。

东汉末年“卖官”更加严重。汉灵帝时,直接公开设立卖官交易所。光和元年,“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交钱就可以获得各等差事。灵帝又私下命令左右卖公卿官位,公的位置为千万,卿的位置五百万。有钱的现钱交易,没钱的还可以“按揭”,打下欠条,当官后,加倍付款。崔烈花了五百万买了“司徒”,上朝时,汉灵帝后悔不迭,说:早知道你手头有钱,我该卖一千万了。

中国古代的卖官现象

南北朝时期,“卖官”照样大行其道,风气不减。北齐后主还将“卖官”的权力赐予拍他马屁的佞幸小人,于是当时的州县官职大多出自富商大贾,到处贪污腐败,“人不聊生”。唐宋时期,卖官鬻爵虽然也有,但有所减少。到了明清时,又有了大的发展。明朝笔记作家王锜就记载当时的情况:“近年补官之价甚廉,不分良贱,纳银四十两即得冠带,称‘义官’。且任差遣,因缘为奸利。故皂吏、奴仆、乞丐、无赖之徒,皆轻资假贷以纳。凡僭拟豪横之事,皆其所为。长州一县,自成化十七年至弘治改元,纳者几三百人,可谓滥矣”。可想而知,当时的吏治腐败、官场污浊。

明朝中晚期,只要能“倾赀上献”、“进献珍玩”,就可以得到三品京官,京中称之为“传奉官”。弘治年间,曾经出现“京官额一千二百余人,传奉官乃至八百余人”的瞠目之事。

中国古代的卖官现象

清朝时,“卖官”始于顺治六年,从此以后,名称繁多。《清稗类钞》中曾写道:“自捐例开而游手好闲之徒大率以官为市”,“纳粟入官之徒各县皆有,多至恒河沙数”。如果想要当官,想到国子监读书,小官升迁大官,被撤职者想复职,候补官员想补缺的,统统都可以出钱、出粮购买。甚至孩子还未长大,就开始为其捐官,等待成年后实补。京官中用钱可以买到郎中,地方官可以买到道员,武官可以买到参将。这些花钱买官,准备“为人民服务”的富豪们,按照当时的说法:“此辈由白丁捐纳得官,其心惟思偿其本钱,何知有皇上之百姓”,“此辈得官,惟以贪酷为能!”

宣统年间,南京的候补官员三百多人,府、直隶州三百多人,州、县一千四五百人,其他杂职差不多两千多人,真是“冠盖荟萃”,而这三四千人的候补官员与实际能够补缺的官员,其比例则是三十多人比一。所以大量候补者为了补缺,不惜再次四处钻营,继续“捐纳”。如此景象,清朝不亡,焉有天理!(文/煮酒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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