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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租房者的春天来了吗?

 老沈阅览 2017-08-30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租赁市场快速发展,“90后”人群置业观正发生变化,多数“90后”对租房表现出了很高的接受度,“只租不买”的观念正逐步流行。无独有偶,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73名生活在一线城市的18-35周岁的受访青年进行的调查显示,91.1%的一线城市受访青年认为“租购同权”政策能够减轻年轻人在大城市因房子带来的压力,49.8%的受访一线城市青年觉得“只租不买”会成为年轻人的趋势。

  曾几何时,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几乎成为了国民的集体无意识,对很多未婚女性来说,有没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择偶的硬性条件。选择没有房的另一半,甚至意味着巨大的勇气。但当一线城市房价越涨越高,集体无意识遇到坚硬如冰的现实时,很多人只能是望而却步。年轻人要想在一线城市依靠自己的力量买房,变得越来越难。即便是有家庭的支撑,付得起动辄上百万元的首付,也意味着生活品质的大幅下降,要把自己的生活绑在房子上,这于对生活质量有更高追求的年轻一代来说,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则是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鼓励租房、保障租房人权益的举措,从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到住建部等9部委发文要求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把深圳、广州、南京等12个城市列为首批试点;再到各地鼓励发展租赁市场,保障租房者权益的政策纷纷出台。大家看到了房地产市场方向的转换,对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需求,有了更乐观的期待。

  而且,市场上出现的长租公寓等租赁产品,管理到位、使用方便、装修时尚简约,还不用担心随意涨房租,为年轻人提供了舒适的租房体验,解决了市场的诸多痛点。

  实际上,买不起房是发达国家的年轻人所普遍面临的问题。在经济较为发达的欧美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城市住房租赁比大多在30%-50%之间,而且城市经济越发达,房价水平就越高,租房比例也越高。以英国为例,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5年,英国25岁-29岁独立居住年轻人中,拥有自有住房人群的比重由1996年的55.2%下降至29.2%,英国人拥有自有住房的平均年龄从20世纪70年代的 27岁上升到2011年的35岁。而租房成为了英国年轻人居住的主要路径,对年龄在20—24岁之间独立居住的年轻人来说,租房人群的比重高达91%,只有9%的人拥有自己的住房。相比而言,我国的住房自有率还算高。

  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形成了健全的房租租赁市场,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严格的监管,租房者的权益受到更好的保障。同时,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或为租房补贴,鼓励年轻人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在以租赁方式解决年轻人的住房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增强民众幸福感和安全感方面,这些国家走在了我们的前面。

  在我国,在保障租房者权益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各地的努力。诸如北京目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杭州则将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联手打造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平台。这些平台的建立,其目的都在于改变目前租赁市场散租的现状,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行为,让租房者更放心、更安心。

  同时,广州、南京、杭州等地发布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方案,都提出了给予租房者相应的公共服务,也就是备受各界关注的“租购同权”。“租购同权”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承租人能否像房产所有者一样享受公共服务,而能否解决承租者子女就近入学是关键。在优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下,一些人认为租房也可以读名校显然是太天真。但“租购同权”的积极意义仍然不可否认,对于那些拥有户籍却没有房产的家庭,现在多了通过租房就近入学的机会,而对于非户籍人口,“租购同权”也为他们在租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据。“租购同权”最终实现,有赖于教育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充,也有赖于户籍改革的提速,否则租房者最终还是要回归到买房的老路。

  随着租房需求被不断释放,人们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房租尤其是学区房房租的价格会不会出现非理性上涨。房价依然高不可攀,而房租的价格又上涨了,才是最悲摧的事情。这种担忧不是没有理由,在房地产租赁市场发达的欧美国家大都市,房租价格都比较高,那里租房的年轻人一点也不比在北、上、广、深租房的中国年轻人容易。

  要稳定房租水平,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平衡市场的供需关系,丰富整个租赁市场。比如,发挥国企的引领作用,利用国企掌握的闲置低效存量土地和房屋,增加租赁产品供应,发展规模化租赁,并充分发挥国企配套建教育、医疗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势,实现房租水平的稳定。

  而就在8月28日,房地产市场又迎来另一个大招,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提出,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这意味着土地制度的大变革,一大批低成本土地入市,由此产生一大批低成本房屋,将有效抑制高房价、高租金。

  同时,方案提出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规定“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这对于解决流动人口的生活居住质量,尤其是改善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改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都是一个利好。

  这一切是否意味着租房者的春天正在到来?且拭目以待。(编辑:熊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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